第六章◎六六部位(肢掌部位)
部位:在第一蹠骨與第二蹠骨之間,距蹠骨與趾骨關節五分。
主治:心悸、頭暈、胎衣不下、骨骼脹大、下頦痛(張口不靈)、強心、子宮炎、子宮瘤。
取穴:當第一蹠骨與第二蹠骨之間,距蹠骨與趾骨關節五分處是穴。 針深五分至一寸。
注意:孕婦禁針、禁灸。
說明:※火硬穴位置在肝經之行間穴後五分。
部位:在火硬穴上一寸。
主治:難產、骨骼脹大,心臟病而引起之頭痛、肝病、胃病、神經衰弱、心臟麻痹、手腳痛、子宮炎、子宮瘤。
取穴:當第一蹠骨與第二蹠骨連接部之直前陷中取之,即距火硬穴後一寸處取之。 針深五分至寸半。
注意:禁灸、孕婦禁針。
※火主穴位置在肝經之太沖穴後之骨陷中,(有些經穴學將太沖定在緊貼骨陷前。
※火硬、水主兩穴以火命名,皆能治心臟有關病變。
※太沖穴古訣認為能治喉痛,本穴效果更勝一籌。
※太沖穴古訣認為能治口歪眼斜,本穴效果更佳。
※肝經環繞陰部,火硬、火主兩穴夾太沖,
(肝之俞原)故又能治陰部淋痛及婦科之病有顯效。
※本穴治手腳痛,配靈骨穴,作用較開四關(合谷、太沖)效果更好。
部位:在第二蹠骨與第三蹠骨連接部之直前陷中。
主治:腸炎、胃炎、腹部發脹及腹痛、盲腸炎。
取穴:當第二蹠骨與第三蹠骨連接部之直前陷凹中,與火主穴並列。 針深一寸至寸半。
注意:禁雙腳同時取穴。
※門金穴位置在胃經之陷谷穴後骨前陷中。(據《針灸大成》指出陷谷在內庭後二寸,
並且有些書指陷谷在第二、三蹠骨結合處,則本穴與陷谷相符,參看拙著《針灸穴學》236頁之取穴)
※本穴為治腸胃炎之特效要穴。不論何種腹瀉,針之皆有特效。
※本穴治太陽穴之偏頭痛及鼻塞、經痛,亦極特效。
※本穴治腹脹效果亦極好(配靈骨尚可治腹痛)。
※本穴治上述各病,若與內庭穴倒馬並用療效更佳,與內庭倒馬尚可治脫肛。
部位:在第三蹠骨與第四蹠骨之間,距蹠骨與趾骨關節五分。
主治:脾腫大(硬塊)、消化不良、肝病、疲勞、膽病、小兒麻痹。
取穴:當第三蹠骨與第四蹠骨之間,距蹠骨與趾骨關節五分處是穴。 針深三分至五分。
穴位:在第三蹠骨與第四蹠骨連接部之直前陷中,蹠骨與趾骨關節一寸五分。
主治:白血球症、脾腫大、消化不良、肝病、疲勞、膽病、小兒麻痹。
取穴:當第三蹠骨與第四蹠骨連接部之直前陷中,距木鬥穴後一寸處是穴。 針深三分至五分。
說明:木鬥與內庭平行,木留與陷谷平行,均位於足部第三趾與第四趾之間,兩穴常以倒馬針並用,
除治上述各症外,尚可治療全身麻木,木留穴單獨也可治療中指、無名指疼痛及伸屈不靈。
部位:在第四蹠骨與第五蹠骨之間,距蹠骨與趾骨關節五分。
主治:止血(包括跌傷、刀傷出血或是打針血流不止)、偏頭痛。
取穴:當第四蹠骨與第五蹠骨之間,距蹠骨與趾骨關節五分處是穴。 針深五分。
注意:哮喘、肺病、痰多、體弱均禁用此穴。
※六完穴位置在膽經之俠溪穴後五分,一說與俠溪相符。(參見拙著《針灸經穴學》511頁體表定位)
※本穴治眩暈,偏頭痛,(少陽經走向)耳鳴亦有卓效。
部位:在六完穴後一寸處。 主治:腰痛、四肢浮腫、腹脹、頸項神經痛、婦科子宮疾病。
取穴:當第四蹠骨與第五蹠骨之間,距六完穴一寸處是穴。 針深五分至一寸。
※水曲穴位置與膽經之臨泣穴相符。水曲穴在第四、五趾骨間陷中,應是臨泣穴。
根據《針灸大成》言臨泣去俠溪寸半,則六完穴應在俠溪後五分。
從個人隨董師學習經驗,董師取穴均先以近掌或足之骨縫為標準,
則六六部位幾個穴位定位,應以火主、門金、木留、水曲為主。
※本穴治耳鳴眼癢療效甚好。※本穴治手腕疼痛或無力亦頗有效。
※本穴亦能治全身骨痛、神經痛、手骨痛。
※本穴尚能治肩痛、腿筋緊及肌肉萎縮,肌肉麻木。治少陽經走向之坐骨神經痛尤有特效。
部位:在第一蹠骨內側,距趾骨與蹠骨關節後一寸五分。
主治:血壓高而引起之頭暈眼昏、心跳、心臟衰弱。
取穴:當第一蹠骨內側,距趾骨與蹠骨關節一寸五分。針深五分至八分。
注意:單腳取穴,孕婦禁針。
※火連穴位置與脾經之太白穴位置相符。※本穴治前頭痛、眉棱骨痛療效甚佳。
部位:在火連穴後一寸。
主治:手發麻、心跳、頭暈、腳痛、高血壓、頭腦脹、眼暈、眼皮發酸、頸項扭轉不靈。
取穴:當第一蹠骨內側,在火連穴後一寸處是穴。針深五分至一寸(針治頭部病可針更深,效果尤佳。)
注意:單腳取穴,孕婦禁針。
※火菊穴位置與脾經之公孫穴位置相符,治療上述各症確有特效。為董師臨床常用要穴。
(治前頭痛、眉棱骨痛尤為常用。)
部位:在火菊穴後一寸。
主治:頭痛、腦脹、眼角痛、腎虧、頭暈、眼花、腰酸、背痛。
取穴:當第一蹠骨內側,距火菊穴後一寸處是穴。針深五分至八分。
注意:單腳取穴,孕婦禁針。
運用:火連、火菊、火散三穴可同時下針,主治以上各症及腦瘤、腦膜炎。
但注意單腳取穴,雙腳不可同時下針。(按:此為董師原著,僅作參考)
※火散穴位置與腎經之然谷穴位置相符。
※上述三穴雙腳皆取並無不佳作用,但臨床用針務必精簡為宜。
部位:在內踝骨直後,跟筋前緣陷處。
主抬:腎臟炎、四肢浮腫、腎虧而引起之腰痛、脊椎骨痛、婦科產後風、白內障。
取穴:在跟筋前緣陷處,當內踝骨尖之直後二寸處是穴。針深三分至五分(或針沿跟筋前緣紮透過去)。
※水相穴位置與腎經之太溪穴位置相符,治療病症亦以腎經為主。
若針刺時位置稍後,貼筋針刺,效果更佳。
部位:在內踝骨直後之下二寸,跟筋前緣陷處。
主治:同水相穴及腎虧之背痛。
※水仙穴位于水相穴下二寸處。常與水相倒馬並用,治療腎虧各病。
部位:在內踝尖之直下二寸。解剖:(子宮神經)
主治:子宮炎、子宮脹、子宮瘤、小腹氣腫脹悶。
※本穴在內踝尖直下二寸,貼骨針,治婦科子宮病及婦科小腹脹療效甚好。
部位:在足底第一與第二蹠骨之間。解剖:(脾、肺、腎神經)
主治:沙眼、眼角紅、眼皮炎、眼迎風流淚、怕光、眉棱骨痛。
取穴:當足底第一蹠骨與第二蹠骨之間,距趾間叉口五分一穴,又五分一穴,
再五分一穴,再八分一穴,共四穴。 針深五分至一寸。
說明:花骨一穴系一穴組由四個單穴組成,位於足底,第一穴適與行間穴相對,
第三穴適與太沖穴相對,第二穴則適在此二穴之中間,第四穴在第三穴後八分處。
部位:在足底第二與第三蹠骨之間。解剖:(脾之神經)
取穴:當足底第二與第三蹠骨之間,距趾間叉口一寸一穴,又五分一穴,共二穴。針深五分至一寸。
※花骨二穴由二穴組成,後穴與陷谷穴相對,前穴則在陷谷前五分(即陷谷穴與內庭穴之間)。
※花骨二穴尚能治手臂不舉,甚效。
部位:在足底第三與第四蹠骨之間。解剖:(脾之神經)
取穴:當足底第三蹠骨與第四蹠骨之間,距趾間叉口二寸處是穴。針深五分至一寸。
※本穴除治上述病症外,亦能治白眼發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