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學
中醫診斷學是根據中醫學的理論,研究診察病情、判斷病種、辨別證候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一門學科。
它是中醫學專業的基礎課,是基礎理論與臨床各科之間的橋樑,是中醫學專業課程體系中的主幹課程。
診斷學的主要內容
中醫診斷學主要包括診法、辨證、診斷綜合運用和病案書寫等內容。
診法
診法,即中醫診察收集病情資料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望、聞、問、切「四診」。
「望診」是醫生運用視覺察看病人的神、色、形、態、舌象、頭面、五官、四肢、二陰、皮膚以及排出物等,
以發現異常表現,了解病情的診察方法。
「聞診」是醫生運用聽覺診察病人的語言、呼吸、咳嗽、嘔吐、噯氣、腸鳴等聲音,
以及運用嗅覺嗅病人發出的異常氣味、排出物的氣味,以了解病情的診察方法。
「問診」是詢問病人有關疾病的情況,病人的自覺症状,既往病史、生活習慣等,
從而了解患者的各種病態感覺以及疾病的發生髮展、診療等情況的診察方法。
「切診」是醫生用手觸按病人的動脈脈搏和觸按病人的肌膚、手足、胸腹、腧穴等部位,
測知脈象變化及有關異常徵象,從而了解病變情況的診察方法。
通過四診所收集到的病情資料,主要包括症状、體征和病史。
「症状」是指病人主觀感到的痛苦或不適,如頭痛、耳鳴、胸悶、腹脹等;
「體征」是指客觀能檢測出來的異常徵象,如面色白、喉中哮鳴、大便腥臭、舌苔黃、脈浮數等。
而症状和體征又可統稱症状,或簡稱「症」,古代還有將其稱為病狀、病形、病候者。
症状雖然只是疾病所反映的現象,但它是判斷病種、辨別證候的主要依據,因而在中醫診斷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診病
診病,亦稱辨病,是在中醫學理論指導下,綜合分析四診資料,對疾病的病種作出判斷,得出病名診斷的思維過程。
對於臨床上的各種具體疾病,進行分析判斷而作出的診斷,是為病名。
因而病名是各種具體疾病的代名詞。
如瘧疾、痢疾、肺癰、癇病、消渴、滑胎、痛經、麻疹、夏季熱、紅絲疔、乳癖、膿皰瘡、牛皮癬、內痔、
股骨骨折、白喉、圓翳內障等,都是病名。病名是對該疾病全過程的特點與規律所作的概括與抽象。
對疾病作出病名診斷,是臨床各科應討論的主要內容。
在學習中醫診斷學時,還不可能對疾病的病種進行辨別,難以作出病名診斷。
因此,中醫診斷學只是對疾病怎樣進行診斷的基本方法,以及疾病的命名、分類等作初步介紹。
辨證
「證」是中醫學的一個特有概念。
在中醫學的歷史上以及現代文獻中,對於「證」的概念和使用不太統一,有以證為症状者,亦有稱病為證者。
當代中醫學對於「證」的約定:
證是對疾病過程中所處一定(當前)階段的病位、病因病性以及病勢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
證是對致病因素與機體反應兩方面情況的綜合,是對疾病當前本質所作的結論。
「證」實際包括證名、證候、證型等概念。
將疾病當前階段的病位、病性等本質,概括一個診斷名稱,這就是「證名」。
如痰熱壅肺證、肝鬱脾虛證、衛分證、脾腎陽虛證、膀胱濕熱證、瘀阻腦絡證等,均為證名。
臨床上有時又將證稱為「證候」,即證為證候的簡稱。
但嚴格地說,證候應是指每個證所表現的、具有內在聯繫的症状及體征,即證候為證的外候。
臨床較為常見、典型、證名規範的證,可稱為「證型」。
「辨證」是在中醫學理論的指導下,對病人的各種臨床資料進行分析、
綜合,從而對疾病當前的病位與病性等本質作出判斷,並概括為完整證名的診斷思維過程。
中醫診斷學主要是介紹歷史上的各種辨證分類方法,以及由各種辨證方法綜合而形成的辨證統一體系,
辨證思維的技巧,常見證型的概念及其臨床表現。
病案
病案,又稱病歷,古稱診籍。病案是臨床有關診療等情況的書面記錄。
病案要求把病人的詳細病情、病史、診斷和治療等情況,作如實地記錄。
病案是醫療、科研、教學、管理及司法的重要資料。
病案書寫是臨床工作者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因而也屬中醫診斷學的內容之一。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理
中醫學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受到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影響,其認識論和方法論都具有樸素的唯物辯證法思想。
對於自然界和人體生理病理的認識,是以直觀的方法從總體方面看待其關係,構成了天人相應、神形相合、表裡相關的整體觀點。
中醫學認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的關係和因果聯繫,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局部的病變可以產生全身性的病理反應,全身的病理變化又可反映於局部。
因此,疾病變化的病理本質雖然藏之於「內」,但必有一定的症状、體征反映於「外」,
局部的表現常可反映出整體的狀況,整體的病變可以從多方面表現出來。
通過審察其反映於外的各種疾病現象,在醫學理論的指導下進行分析、綜合、對比、思考,便可求得對疾病本質的認識。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就是說在認識事物時,應當採取知己知彼,從外測內,觀察事物表現的太過或不及,
通過微小的改變看出反常的所在,從而認識事物的本質。這便是中醫學診斷病證的基本原理。
(一)司外瑞內
外,指疾病表現於外的症状、體征;內,指臟腑等內在的病理本質。
由於「有諸內者,必形諸外」,所以《靈樞.論疾診尺》說「從外知內」,
就是說通過診察其反映於外部的現象,便有可能測知內在的變動情況。
《靈樞.本臟》說:「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則知所病矣。」
說明臟腑與體表是內外相應的,觀察外部的表現,可以測知內臟的變化,
從而了解內臟所發生的疾病,認識了內在的病理本質,便可解釋顯現於外的徵候。
所以《丹溪心法》總結說:「欲知其內者,當以觀乎外;診於外者,斯以知其內。蓋有諸內者形諸外。」
這一認識與近代控制論的「黑箱」理論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
(二)見微知著
「見微知著」,語出《醫學心悟.醫中百誤歌》。微,指微小、局部的變化;
著,指明顯的、整體的情況。
見微知著,是指機體的某些局部,常包含著整體的生理、病理信息,通過微小的變化,可以測知整體的情況。
如《靈樞.五色》將面部分為明堂、闕、庭、蕃、蔽等部,把上至首面、下至膝足、內而臟腑、
外而胸背的整個人體皆分屬於其中,並說:「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
這便是察面部的情況,以測全身病變的具體描述。
又如早在《素問.五臟別論》便有「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之說,
《難經.一難》更強調「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
於是詳細審察寸口脈的三部九候,以推斷全身疾病的方法,一直沿用至今。
耳為宗脈之所聚,耳廓的不同部位能反映全身各部的變化;
舌為心之苗,又為脾胃的外候,舌與其他臟腑也有密切聯繫,
故舌的變化可以反映臟腑氣血的盛衰及邪氣的性質;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故目可反映人體的神氣,並可察全身及臟腑的病變���。
臨床實踐證明,某些局部的改變,確實有診斷全身疾病的意義。
因而有人說,中醫學含有當代「生物全息」的思想,認為人體的某些局部,可以看作是臟腑的「縮影」。
(三)以常衡變
常,指健康的、生理的狀態;變,指異常的、病理的狀態。
以常衡變,是指在認識正常的基礎上,發現太過、不及的異常變化。
《素問.玉機真臟論》說:「五色脈變,揆度奇恆。」
恆,指正常、常規;奇,指異常、變動;揆度,觀察比較、推測揣度的意義。
要認識客觀事物,必須通過觀察比較,知常達變。中醫望色、聞聲、切脈等以診斷病變,均含有這方面的道理。
健康與疾病,正常與異常,不同的色澤,脈象的虛、實、細、洪,都是相對的,是通過觀察比較而作出判別的。
診斷疾病時,一定要注意從正常中發現異常,從對比中找出差別,並進而認識疾病的本質。
這也就是所謂以我知彼,以觀太過不及之理的診斷原理。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
疾病的病情變化極其錯綜複雜,醫生要在千變萬化、紛紜複雜的表現中,抓住疾病的本質,
對病、證作出正確判斷,他除了應熟悉中醫學的理論與知識外,還要遵循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
整體審察
整體觀念、相互聯繫,是中醫診斷時強調整體審察的認識論基礎。
由於人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內在的臟腑與體表的形體官竅之間是密切相關的,整個人體又受到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
當人體臟腑、氣血、陰陽和諧協調,能適應社會、自然環境的變化時,便是身心健康的表現,
否則內外環境不能維持在一定範圍內的和諧統一,便可能發生疾病。
因此,人體一旦患了疾病,局部的病變可以影響全身;
精神的刺激可以導致氣機甚至形體的變化,臟腑的病變可以造成氣血陰陽的失常和精神活動的改變等等,
任何疾病都或多或少的具有整體性的變化。
整體審察的含義,一方面是指通過診法收集病人的臨床資料時,
必須從整體上進行多方面的考慮,而不能只看到局部的痛苦。
要從整體上了解疾病的病因病機、臟腑氣血陰陽的變動狀況,不僅應對局部的病狀進行詳細的詢問、檢查,
而且要通過寒熱、飲食、二便、睡眠、 精神狀況、舌象、脈象等,了解全身的情況,
同時還要了解病史、體質、家庭、環境、時令、氣候等對疾病有無影響。
只有廣泛而詳細的佔有臨床資料,才能為正確判斷打好基礎。
另一方面是要求對病情進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既不能只顧一點、不及其餘,也不能檢了芝麻、丟了西瓜,
不能只注意到當前的、局部的、明顯的病理改變,而忽視了時、地、人、病的特殊性,
還要從疾病的前因後果、演變發展趨勢上加以考慮。
中醫診斷學是論述中醫診斷疾病,辨別證候的基本理論、方法和技能的一門課程。
診斷即對人體健康狀態和病證所提出的概括性判斷。
它是由基礎醫學引申到臨床醫學的橋樑,具有基礎理論密切結合臨床實踐的特點,是中醫學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
正確的防治取決於正確的診斷,正確的診斷來源於對患者四診的周密診察和精確的辯證分析,
沒有正確的診斷就不會有正確的治療。所以診斷在防治疾病中是極為重要的一環。
中醫診斷學,是歷代醫家臨床診病經驗的積累,它的理論和方法起源很早。
公元前五世紀著名醫家扁鵲就以「切脈、望色、聽聲、寫(猶審)形」等為人診病。
在《黃帝內經》和《難經》中,不僅奠定瞭望、聞、問、切四診的理論基礎和方法,
而且提出診斷疾病必須結合致病的內外因素全面考慮。《素問.疏五過論》指出:「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
公元二世紀,西漢名醫淳于意首創「診籍」即病案,記錄病人的姓名、居址、病狀、方藥、日期等,作為複診的參考。
公元三世紀初,東漢偉大的醫學家張仲景所著的《傷寒雜病論》,把病、脈、證、治結合起來,
作出了診病、辨證、論治的規範。與此同時,著名醫家華佗的《中藏經》也記載了豐富的診病經驗,
以論脈、論病、論臟腑寒熱虛實、生化順逆之法著名。
西晉王叔和的《脈經》,是我國最早的脈學專著,既闡明脈理,又分述寸口,三部九候、二十四等脈法,對後世影響很大。
隋代巢元方的《諸病源候論》是一部論述病源與證候診斷的專著,載列各種疾病的證候1739論。
唐代孫思邈認為,診病要不為外部現象所迷惑,要透過現象看本質。
他在《備急千金要方.大醫精誠》中指出:「五臟六腑之盈虛,血脈營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候以審之。」
宋、金、元時期,診斷學又有新的發展,
宋代朱肱《南陽活人書》強調治傷寒切脈是辨別表裡虛實的關鍵,
陳言的《三因極一病證方論》論述了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三因辨證。
金元之世,專攻診斷者,頗不乏人。滑伯仁的《診家樞要》專論診法。
戴起宗的《脈訣刊誤集解》對脈學極為有益。金元四大家對診斷學的論述各有特色,
如劉河間辨證重視病機,張子和重視症状鑒別。李東垣重視外感內傷的徵候的異同,朱丹溪重視氣血痰郁的辨證。
明清時期,對四診和辨證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四診的研究,以脈診和舌診的發展尤為突出。
明代偉大的醫藥學家李時珍著《瀕湖脈學》,摘取諸家脈學精華,詳分種脈,編成歌訣,便於誦習。
清代李延星《脈訣匯辨》、賀昇平《脈要圖注詳解》等把脈學與生理、病理及證候結合起來進行研究。
在舌診方面,繼元代杜清碧增補敖氏《傷寒金鏡錄》後,明代申斗垣的《傷寒觀舌心法》,
清代張登的《傷寒舌鑒》,傅松元的《舌胎統志》等對察舌辨證多有研究。
清代《醫宗金鑒.四診心法要訣》以四言歌訣簡要地介紹四診理論和方法,便於實用。
明清時期對辨證的研究更為深入,尤以傷寒、溫病的診斷與辨證最為突出。
明代張景岳《景岳全書。傳忠錄》,特別是清代程鍾齡《知覺心悟》,都把陰陽表裡、寒熱虛實作為辨證的大法。
明清重《傷寒論》,致力於六經辨證研究的約百餘家,各有精避見解。
如明初王初道的《醫經溯洄集》、清代柯韻伯《傷寒來蘇集》等等。
明清創溫病的辨證,葉天士《外感溫熱篇》中衛氣營血辨證,吳鞠通《溫病條辨》中三焦辨證,
分別開創了對溫熱病病變表坎特徵與轉變規律的研究。
近代,診斷學的發展較慢。
1917年,曹炳章著《彩圖辨舌指南》,把辨舌診斷與治法並提,內容翔實,多為經驗之談。
建國以來,中醫診斷學受到教學、醫療和科研工作者的重視,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進行研究,獲得了新的苗頭與成就。
例如:運用電子儀器描記脈圖研究脈學,以微型電子計算機輸入常見病辨證論治系統研究辯證學等等。為中醫診病、辨證開避了新途徑。
一、診斷學原理
對於人體疾病的診斷過程是一個認識過程,認識的目的在於進一步指導實踐。
而望、聞、問、切四診,是認證識病的主要方法。
人體疾病的病理變化,大都蘊藏於內,僅望其外部的神色,聽其聲音,嗅其氣味,切其脈候,問其所苦,
而沒有直接察病變的所在,為什麼能判斷出其病的本質呢?
其原理就在於「從外知內」(《靈樞.論疾診尺》),亦即「司外揣內」(《靈樞.外揣》)。
「視其外應,測知其內」,「有諸內者,必形諸外」,這是前人認識客觀事物的重要方法。
我國先秦的科學家很早就發現,許多事物的表裡之間都存在著相應的確定性聯繫。
聯繫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事物都與周圍事物發生一定聯繫,如果不能直接認識某一事物,
可以通過研究與之有關的其它事物,間接地把握或推知這一事物。
同樣,機體外部的表徵與體內的生理功能必然有著相應關係。
通過體外的表徵,一定可以把握人體內部的變化規律。
臟腑受邪發生病理變化必然會表現在外。疾病的發生和發展,是一定的、相應的外在病形,
即表現於外的症状、體征、舌象和脈象。
因此,可以運用望、聞、問、切等手段,把這些表現於外的症状、體征、舌象、脈象等有關資料收集起來,
然後分析其臟腑病機及病邪的性質,以判斷疾病的本質和徵候類型,從而做出診斷。
二、診斷學原則
對於疾病診斷的過程,是一個認識的過程,對疾病有所認識,才能對疾病進行防治。
要正確的認識疾病,必須遵循三大原則。
1。審察內外,整體察病
整體觀念是中醫學的一個基本特點。
人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內在臟腑與外在體表、四肢、五官是統一的;而整個機體與外界環境也是統一的,
人體一理髮生病變,局部可以影響全身,全身病變也可反映於某一局部;
外部有病可以內傳入里,內臟有病也可以反映於外;精神刺激可以影響臟腑功能活動,
臟腑有病也可以造成精神活動的異常。
同時,疾病的發展也與氣候及外在環境密切相關。
因此,在診察疾病時,首先要把患者的局病看成是患者整體的病變,既要審察其外,又要審察其內,
還要把患者與自然環境結合起來加以審察,才能做出正確的診斷。
所以說,審察內外、整體察病是中醫診斷學的一個基本原則。
2。辨證求因,審因論治
辯證求因,就是在審察內外、整體察病的基礎上,根據患者一系列的具體表現,加以分析綜合,
求得疾病的本質和癥結所在,從而審因論治。
所謂辨證求因的「因」,除了六淫、七情、飲食勞倦等通常的致病原因外,
還包括疾病過程中產生的某些癥結,即問題的關鍵,作為辯證論治的主要依據。
這就要求根據病人臨床表現出的具體證候,從而確定病因是什麼?
病位在何處?其病程發展及病變機理如何?
如病人自訴發熱,我們還不能得出辨證結果,只有進一步詢問有無惡寒頭痛,是否疾病初起,
檢查是否脈浮、舌苔薄白等,才可以初步確定是外感表證發熱還是內傷里證發熱。
若是外感表證發熱,還要進一步辯證到底是外感風熱,還是外感風寒。
假如有舌紅、口渴、脈浮數、發熱重、惡寒輕,就可知其發熱為外感風熱證,從而為治療指出方向。
由此可知,仔細地辨證,就可對疾病有確切認識,診斷就更為正確,在治療上就能達到審因論治的較高境界。
3。四診合參,從病辨證
診斷疾病要審察內外,整體察病。
那麼就要對患者做全面詳細的檢查和了解,必須四診合參,即四診並用或四診並重。
四診並用,並不等於面面俱到。
由於接觸患者的時間有限,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有目的、系統地重點收集臨床資料,才不致浪費時間。
四診並重,是因為四診是從不同角度來檢查病情和收集臨床資料的,各有其獨特的意義,不能相互取代。
只強調某一診法而忽視其它診法都是不能全面了解病情,
故《醫門法律》說:「望聞問切,醫之不可缺一」。
此外,疾病是複雜多變的,徵候的表現有真象,也有假象,脈症不一,故有「舍脈從症」和「舍症從脈」的診法理論。
如果四診不全,就得不到全面詳細的病情資料,辨證就欠準確,甚至發生錯誤。
從病辨證,是通過四診合參,在確診疾病的基礎上進行辨證,包括病名診斷和證候辨別兩個方面。
例如感冒是一病名診斷,它又有風寒、風熱、暑濕等證候的不同,只有辨清病名和徵候,才能進行恰當的治療。
這裡,要弄清病(病名)、證(證候)、症(症状)三者的概念與關係。
病是對病症的表現特點與病情變化規律的概括。
而證,即證候,則是對病變發展某一階段病人所表現出一系列症状進行分析、歸納、綜合,所得出的有關病因、
病性、病位等各方面情況的綜合概括。一個病可以有幾種不同的徵候;而一個證候亦可見於多種病。
症,即症状,是病人在疾病過程中出現的背離正常生理範圍的異常現象。
徵候由一系列有密切聯繫的症状組成。因而可以更好地反映病變的本質。
祖國醫學強調辨證論治,但這不等於不要辨病,應該把辨病和辨證結合起來。才可作出更確切的判定。
《中醫診斷學》的主要內容,包括四診、八綱、辨證、疾病診斷、症状鑒別和病案撰寫等。
四診:也叫診法,是診察疾病的四種基本方法。
望診,是對患者全身或局部進行有目的觀察以了解病情,測知臟腑病變。
聞診,是通過聽聲音、嗅氣味以辨別患者內在的病情,
問診,是通過對患者或陪診者的詢問以了解病情及有關情況。
切診,是診察患者的脈候和身體其他部位,以測知體內、體外一切變化的情況。
根據以上四診合參的原則,不能以一診代四診,同時症状、體征與病史的收集,一定要審察準確,不能草率從事。
八綱:即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張景岳稱為「陰陽」、「六變」。
四診所得的一切資料,須用八綱加以歸納分析:寒熱是分別疾病的屬性;
表裡是分辨疾病病位與病勢的淺深;虛實是分別邪正的盛衰;而陰陽則是區分疾病類別的總綱。
它從總的方面,亦即最根本的方面分別疾病屬陰屬陽,為治療指明總的方向。
辨證:包括病因、氣血津液、臟腑、經絡、六經、衛氣營血和三焦辨證。
各種辨證既各有其特點和適應範圍,又有相互聯繫,並且都是在八綱辨證的��礎上加以深化。
診斷與病案:診斷分常見疾病診斷和徵候診斷兩個方面。疾病診斷簡稱診病。
就是對患者所患疾病以高度概括,並給以恰當的病名。徵候診斷即辨證,是對所患疾病某一階段中證候的判斷。
病案,古稱「診籍,又叫醫案,是臨床的寫實。
它要求把病人的詳細病情、病史、治療經過與結果等,都如實地記錄下來,是臨床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為病案分析統計,經驗總結,醫院管理等科學研究的重要資料。因此,臨床各科都應有完整病歷、病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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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者運用視覺,對人體全身和局部的一切可見徵象以及排出物等進行有目的地觀察,以了解健康或疾病狀態,稱為望診。
望診的內容主要包括:
觀察人的神、色、形、態、舌象、絡脈、皮膚、五官九竅等情況以及排泄物、分泌物、分泌物的形、色、質量等,
現將望診分為整體望診、局部望診、望舌、望排出物、望小兒指紋等五項敘述。
舌診和面部色診雖屬頭面五官,但因舌象、面色反映內臟病變較為準確。
實用價值較高。因而形成了面色診、舌診兩項中醫獨特的傳統診法。故另立項目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