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經緯  王士雄

  

卷二 仲景外感熱病篇

 

太陽中熱者, 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王安道曰︰暑熱者,夏之令也。大行於天地之間,人受傷而為病,名曰中暑,亦曰中熱,一也。葉

岩曰︰熱地如 爐,傷人最速。

趙以德曰︰汗出惡寒,身熱而不渴者,中風也;渴者,中 也。

 

周禹載曰︰冬月有寒,則能傷人,名中寒;夏月有熱,亦能傷人,名中熱。

此是外來之熱,故曰中。非即伏寒發出,夏必病熱之熱也。

然而同用白虎者,總以所傷在氣,則所主在金,所病在熱。

 

生金者土,金生者水,金病則我母我子俱病,故與伏氣之在少陰,發出之由陽明者無異。

要皆並主一湯,全不因冬月之伏,與夏月之中為二義也。

又全不以伏氣之渴,與今病之渴為稍異也。

嗚呼﹗聖人於此,有意立方,無心表異,以千古之前,自有此理,萬世之下,自有此悟也。

雄按︰古人但以寒為肅殺之氣,而於暑熱甚略,是闕文也。

 

徐洄溪曰︰凡汗出多之病,無不惡寒者,以其惡寒汗出而誤認為寒,妄用熱劑,則立危矣。

 何報之曰︰汗大泄不止亡陽,且令腎水竭絕,津液內枯,是謂亡陰。

急當滋水之上源。三伏之義,為金受囚也。

金遇丙丁,失其清肅,而壬水絕於巳,癸水絕於午,西北之寒清絕矣。

前人有謂夏月宜補者,乃補天元之真氣,非補熱火也。令人夏食寒是也。

 

沈堯封曰︰此是熱病証據,《素問》在天為熱,在地為火。熱者,火之氣也。故熱乃五氣之一。

而熱病即傷寒有五之一。《傷寒論》以《難經》“熱”字,恐與下文“溫”字相混,故特指出曰︰ 是也。

感烈日之氣而病,即《素問》寒、暑、燥、濕、風之暑病。

或曰︰ 是陽邪,暑是陰邪,土潤溽暑,熱兼濕言也。似與有異,曰寒往則暑來,與寒對待,非專言熱而何?

古人稱“暑、 、熱”一也。若濕熱並至之病,《難經》名曰濕溫,不名暑。

迨至隋唐後皆指濕熱為暑,於是真暑之名失,而 之名更不知為何病矣?

 

雄按︰《北齊書‧後主紀》︰六月游南苑,從官 死者六十人。

《千金須知》云︰熱死曰 ,是唐時尚知暑 之為熱也。

雄按︰《內經》云︰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其性為暑。

又云︰歲火太過,炎暑流行。蓋暑為日氣,其字從日,曰炎暑,曰酷暑,皆指烈日之氣而言也。

夏至後有小暑、大暑;冬至後有小寒、大寒。是暑即熱也,寒即冷也。

 

暑為陽氣,寒為陰氣。乃天地間顯然易知之事,並無深微難測之理,而從來歧說偏多,豈不可笑﹗

更有調停其說者,強分動得、靜得為陰陽。夫動靜惟人,豈能使天上之暑氣,隨人而判別乎?

況《內經》有陰居避暑之文,武王有樾蔭人之事,仲景以白虎湯為熱病主方,同條共貫,理益彰彰。

 

何後賢之不察?而好為聚訟以紊道,深文以晦道耶﹗

若謂暑必兼濕,則亢旱之年,濕難必得,況兼濕者何獨暑哉?

 

蓋濕無定位,分旺四季,風濕寒濕,無不可兼,惟夏季之土為獨盛,故熱濕多於寒濕。

然暑字從日,日為天氣。濕字從土,土為地氣。霄壤不同,雖可合而為病,究不可謂暑中原有濕也。

 

傷寒,脈浮滑,此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

 

王三陽曰︰經文“寒”字,當作“邪”字解,亦熱也。

方中行曰︰世本作“表有熱,裡有寒”,必系傳寫之誤。

夫白虎本為治熱病、暑病之藥,其性大寒,安得裡有寒者可服之理?

詳本文脈浮滑,不但無緊,且復多滑,乃陽氣甚而鬱蒸,此裡有熱也。

裡熱甚必格寒於外,多厥逆身涼而為亢害之証,此表有寒也。

 

《厥陰篇》中脈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則知此“表裡”二字為錯誤可知,當為上下更易。

 

魏念庭曰︰此裡尚為經絡之裡,非臟腑之裡也。

沈堯封曰︰裡有寒之“寒”字,乃“ ”字之誤。

如果裡有寒,何以反用石膏、知母乎?

 

表有熱,即身熱也。上節止言病名,不言脈証,此節詳言脈証,出方主治,兩節本是相承,

叔和校訂時,此節幸有“寒字”之誤,不被摘出。

 

若見“ ”字,早已摘置別論中矣。

程郊倩云︰ 病脈不浮,不思《傷寒論》之 ,即《《難經》熱病脈合,則白難經》之熱病也。

《難經》云︰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此是緊要處,豈可模糊讀過。

本條脈浮滑,與虎的是熱病主方,而“寒”字的是“ ”字之誤。

 

雄按︰楊素園大令云︰此條“寒”字,諸家所辯,未能妥貼。

徐君亞枝謂︰當作“痰”字解,於義較協。余謂徐君此解,可稱千古只眼。

夫本論無痰字,如濕家胸中有寒之“寒”字,亦作痰字解。

蓋痰本作淡,會意二火搏水成痰也。 彼濕家火微濕盛,雖渴而不能飲,是為濕痰。

病火盛爍液,脈既滑矣,主以白虎湯,則渴欲飲水可知,是為熱痰。

凡痰因火動,脈至滑實,而口渴欲飲者,即可以白虎治之,況 家乎?

 

汪按︰《靈》、《素》兩經,亦但曰水。曰寒無一痰字。

 

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張路玉曰︰滑,陽脈也,故其厥為陽厥,裡熱鬱熾,所以其外反惡寒,厥逆往往有唇面爪甲俱青者,故宜白虎以清裡而除熱也。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張兼善曰︰白虎專治大煩、大渴、大燥、大熱之証,惟恐表証未罷而早用之。

若背微惡寒及時時惡風二條,因其中煩渴、燥熱已甚,非白虎不能遏也。

 

沈堯封曰︰背為陽,背微惡寒者,陽虛証也。

但陽有不同,真水、真火,是腎中之陰陽也;氣血,是營衛之陰陽也。

此條口燥渴、心煩、則 熱內熾,仍是白虎証。惟 熱傷其衛氣,致背微惡寒,故加人參補其衛也。

至若少陰病口中和,其背惡寒者,則衛陽與腎陽並傷,故人參與附子並用以兩補之也。

 

雄按︰吳鶴皋云︰背微惡寒者,但覺微寒而不甚也。

既有燥渴,則白虎加參,用可無疑。若背惡寒而不燥渴者,不可用也。

余謂以下條參之,必有汗,故可用也。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証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沈堯封曰︰此承上文言煩渴、背惡寒,固當用白虎加人參湯,

但亦有中 而外復傷風寒,亦能令惡寒、發熱、脈浮,更當於有汗、無汗上辨表証解不解,以定此方之可用不可用耳﹗

 

傷寒病,若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張路玉曰︰詳此條表証,比前較重,何以亦用白虎加參耶?

本文“熱結在裡,表裡俱熱”二句,已自酌量。惟熱結在裡,所以表熱不除。

邪火內伏,所以惡風大渴。舌燥而煩,欲飲水不止,安得不以生津解熱為急耶﹗

 

雄按︰御纂《醫宗金鑒‧正誤篇》︰“時時惡風”,作“時汗惡風”,當遵之。

又沈亮宸云︰舌乾且燥,謂視之無液也。 然則溫熱之審舌苔以察津液,仲師已逗其倪矣。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湯主之。

 

皇甫士安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蓋寒傷形而不傷氣,所以脈盛;熱傷氣而不傷形,所以脈虛。

 

雄按︰所云身寒者,雖發熱而仍惡寒,不似暑熱病之喜涼惡熱也。

朱奉議曰︰夏月發熱,惡寒,頭痛,身體肢節痛重,其脈洪盛者,熱病也。

 

夏月自汗,惡寒,身熱而渴,其脈微弱者,中暑也。

 

雄按︰此注之熱病,乃夏至後所發之伏邪也。《內經》亦謂之暑病。

中暑者,夏月外感之熱病,亦曰中

 

病有內外之殊,脈有洪微之別,是微弱本 脈,惟身重為濕候,後條雖亦身重,而口開齒燥,暑熱內熾已極,似宜急與甘寒救液也。

 

方中行曰︰夏日則飲水,人之常事,而曰傷,何哉?良由暑迫,飲之過多,或得之冷水澡洗,暑反入內也。

張路玉曰︰此條言因熱傷冷之病,乃中 之變証。喻氏謂無形之熱,傷其肺金,則用白虎加人參湯以救之。

有形之濕,傷於肺金,則用瓜蒂湯救之。各有所主也。

 

太陽中 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

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成聊攝曰︰病有在表者,有在裡者,有表裡俱病者,此則表裡俱病者也。

發熱惡寒,身重疼痛者,表中 也;脈弦細芤遲者,中暑脈虛也;

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者,太陽經氣不足也。

小有勞身即熱者,謂勞動其陽,而 即發也。口開,前板齒燥者,裡有熱也。

 

雄按︰即此一端,可見其為熱熾津枯之候。

雖身重惡寒,豈可再投清暑益氣湯、五苓散、藿香正氣丸等,辛溫燥烈以重劫其陰液乎?

東垣、虛谷之言,貽誤後人不淺。《內經》云︰因於暑汗,煩則喘喝。口開謂喘喝也。

以喘喝不止,故前板齒燥。若發汗,以去表邪,則陽氣外虛,故惡寒甚。

若以溫針助陽,則火熱內攻,故發熱甚。若下之以除裡熱,則內虛而膀胱燥,故淋甚。

 

雄按︰觀此治法之三禁,則仲景雖未立方,而甘涼撤熱存津之當用,已可不言而喻矣。

趙氏、方氏主用白虎加人參湯,殆從三陽合病比例而出,似亦近理。

沈堯封曰︰此言精氣素虧而中者。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一名復脈湯。脈按之來而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

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

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方中行曰︰脈結代而心動悸者,虛多實少,譬如寇欲退散,主弱不能遣發,而反自彷徨也。

復脈乃核實義之名,然則是湯也,必欲使虛者加進,而馴至於實,則實者自退散,而還復於元之義也。

 

喻嘉言曰︰脈者氣血之先,仲景於津液內亡之脈,名之曰結陰、代陰,又名無陽。

原有至理,何可不知?聊為四言俚句,以明其義。

胃藏津液,水穀之海,內充臟腑,外灌形骸。津多脈盛,津少脈衰,津結病至,津竭禍來。脈見微弱,宜先建中。

汗則津越,下則津空。津耗脈細,不可妄攻。小便漸減,大便自通。

陽明內實,急下救焚。少緩須臾,津液無存。陽明似實,稍用調承。

驅熱存津,此法若神。腎中真陽,陰精所裁。胃中真陽,津液所胎。陰枯津盛,冽泉可溉。

陰精衰薄,瓶罄 哀。何謂結陰?無陽脈闔。何謂代陰?無陽脈奪。經揭無陽,津液欲竭,較彼亡陽,天地懸闊。

 

沈堯封曰︰此論精氣素虧而感微邪之治。前節有脈証而無方治,此未必即是前節主方。

然觀方中藥,又寧必不可以治前証。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方中行曰︰浮為氣上行,故曰陽;���為血內損,故曰陰。胃中生熱者,陰不足以和陽,津液乾而成枯燥也。

雄按︰沈氏云︰浮為邪,芤為陰血虛。以余論之,凡見浮芤相搏之脈,多是暑熱傷津。

沈堯封曰︰衛氣為陽,人之所知也;津液為陽,人之所未知也。

 

云︰上焦出氣,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

衛氣,即津液也。故在外之津液少,則曰無陽,不能作汗。

在內亡津液,則曰陽絕於裡,要之言陽也,即言衛氣也,即言津液也。

 

卷二 仲景濕溫篇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痺。其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沈堯封曰︰《傷寒論‧原序》云︰撰用《素》《難》,當即以《素》《難》釋之。

《難經》傷寒有五,即《素問》寒、暑、燥、濕、風之五氣為病也,故仲景於太陽論中五証並列,挨次剖析。

此論濕痺,即《難經》之濕溫証也。

 

《素問》在天為 濕,在地為土,濕乃土之氣也。故濕為五氣之一,濕溫乃傷寒有五之一。

編傷寒者,以濕、 為非傷寒,置之別論,然則中風亦非傷寒,何以獨存卷首耶?

《難經》云︰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與此稍異。

 

又曰︰傷寒既以頭痛胃實等項分六經。即以“汗”字判“風寒”,“渴”字認“燥熱”,“小便不利”認“濕氣”。

縱橫辨別,邪無遁形矣。讀者當於此等著實處留心。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

 

倪沖之《傷寒匯言》︰此濕家為病之總綱也(金錦)蓋體氣素以濕為事者,是為濕家(條辨)。

其痛與痺痛不同,濕在關節而疼,故曰痺。今一身盡疼,而表有熱,故聊攝稱曰在經。

熏黃與橘子黃,同是濕熱,彼以熱勝者黃而明,此以濕勝者黃而晦,宜茵陳五苓散主之。

 

海藏以熏黃為陰黃。蓋既濕勝,則次傳寒中,小便自利者有之。

雄按︰此由但清其熱,不治其濕,故次傳寒中。朮附湯主之。折衷。

沈堯封曰︰丹溪云︰如造曲然,濕熱鬱久則發黃也。

雄按︰濕熱發黃,名曰黃膽,皆是暴病。

 

故仲景以十八日為期,其餘所因甚多,有穀疸、酒疸、女勞疸、黃汗,及冷汗便溏氣虛之陰黃。

身面浮腫睛白,能餐勞倦之弱黃。神志不足,卒受恐嚇,膽氣外泄之驚黃。

肝木橫肆,脾胃傷殘,土敗而色外越之痿黃。皆與暴病不同,不可概目為濕熱病矣。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復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

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尤在涇曰︰寒濕居表,陽氣不得外通,而但上越,為頭汗出,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是宜用溫藥以通陽,

不可與攻法以逐濕,乃反下之,則陽更被抑而噦乃作矣。

 

或上焦之陽不布而胸中滿,或下焦之陽不化而小便不利,隨其所傷之處而為病也。

舌上如苔者,本非胃熱,而舌上津液燥聚,如苔之狀,實非苔也。

蓋下後陽氣反陷於下,而寒濕仍聚於上,於是丹田有熱,而渴欲得水,胸中有寒,而復不能飲,則口舌燥煩,而津液乃聚耳﹗

 

雄按︰胸中有寒之“寒”字,當作“痰”字解,胸中有痰,故舌上如苔。

其津液為痰所阻,故口燥煩。而痰飲乃水 之凝結,故雖渴而不能飲也。

楊云︰此注極明確,凡《傷寒論》言胸中有寒者,俱作痰解。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尤在涇曰︰濕病在表者,宜汗;在裡者,宜利小便。苟非濕熱蘊積成實,未可遽用下法。

楊云︰濕証不可妄下。

 

額汗出,微喘,陽已離而上行;小便利,下利不止,陰復決而下走。陰陽離決,故死。

一作小便不利者,死,謂陽上浮而陰不下濟也。亦通。

 

雄按︰張石頑云︰自此而推之,雖額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陰氣未脫,而陽之根猶在也,

下雖大小便利,若額上無汗不喘,是陽氣不越,而陰之根猶在也。則非離決,可以隨其虛實而救之。

 

至於下利不止,雖無頭汗喘逆,陽 氣上脫之候,亦死。

亦有下利不止,小便反閉,而額上汗出者,謂之關。

經云︰關格不通,頭無汗者,可活;有汗者,死。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

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汪按:古人即表汗,亦須有節度如此,奈何近人必令其汗,又欲令其多耶?

此與《傷寒論》桂枝湯下語,亦可互參。

倪沖之《傷寒匯言》︰濕家不惟不可誤下,亦不可誤汗。

惟風濕相搏一証(郊倩),風從前來,濕傷卑下,兩至搏擊,一身盡為疼痛(子繇)。

此是微挾表邪,法當汗出而病方解(郊倩)。然時值淫雨(隱庵),不免濕氣盛行(純一)。

 

醫云︰此可發汗。若發大汗而病不愈,不惟風濕之邪不解,而且傷真氣矣(郊倩)。

況風之乘罅也速,濕之侵人也漸(子繇)。

 

 然風在外而濕在內,且大汗出而漬衣被,汗轉為濕,風氣雖去,而濕氣仍隱伏而存留,是故不愈也(純一)。

使之微微似欲汗出,則正氣宣發,充身澤毛,若霧露之灌溉,與病相應。

斯正氣行而邪氣卻,營衛和而風濕並解矣(忠可)。

 

章虛谷曰︰治風濕者,必通其陽氣,調其營衛,和其經絡,使陰陽表裡之氣周流,則其內濕隨三焦氣化,

由小便而去,表濕隨營衛流行,化微汗而解,陰濕之邪既解,風邪未有不志者。

若大發其汗,陽氣奔騰。風為陽邪,隨氣而泄,濕邪陰滯,故反遺留而病不愈也。

此治風濕與治風寒不同者,雖寒濕同為陰邪,而寒清濕濁,清者易散,濁者粘滯,故汗法大有區別也。

 

濕家病,身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暈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

內藥鼻中則愈。

 

章虛谷曰︰此所謂霧露清邪中於上也。

三陽經脈,上頭而行於身表,頭中寒濕,則表氣不宣,故身疼發熱。

肺開竅於鼻,而行氣於皮毛,邪從鼻入,濕遏其陽而上蒸,則面黃。

氣閉則喘,氣壅則頭痛鼻塞而煩,皆肺氣窒塞,不得下降,故脈反大,其與濕中於下,而在陰之脈沉細者,迥不同也。

通喉,胃通咽,邪在肺,不在胃,故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止頭中寒濕,故鼻塞。

當用辛香苦泄之藥納鼻中,如近世之痧藥。

 

雄按︰鼻煙亦可用,古人惟用瓜蒂散。使肺氣通達,其濕邪化水,從鼻中出則愈。

汪按︰瓜蒂末嗅,則水從鼻出,若湯飲則吐。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章虛谷曰︰表邪未解,濕熱內瘀,身必發黃,故以麻黃解表,連翹、赤豆等味,利肺氣以清濕熱,其邪在經絡,故從表解之。

雄按︰余治夏月濕熱發黃,而表有風寒者,本方以香薷易麻黃輒效。

楊云︰夏月用香薷,與冬月用麻黃,其理正同。

 

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尤在涇曰︰此熱瘀而未實之証。熱瘀故身黃,熱未實故發熱而腹不滿。

梔子,徹熱於上。柏皮,清熱於下。而中未及實,故須甘草以和之耳。

沈堯封曰︰梔柏湯,清熱利小便,治濕熱之主方也。

 

程扶生以麻黃小豆湯為濕熱主方,不思麻黃小豆湯發汗之方,惟外兼風寒者宜之,梔柏湯利小便之方也。

楊云︰分析極清。若以麻連小豆湯為主方,不惟梔柏湯無著落,即論內但當利小便句,亦無著落。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尤在涇曰︰此則熱結在裡之証也。身黃如橘子色者,色黃而明,為熱黃也;

若陰黃則色黃而晦矣。熱結在裡,為小便不利、腹滿,故宜茵陳蒿湯下熱通瘀為主也。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

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尤在涇曰︰熱越,熱隨汗而外越也。熱越則邪不蓄而散,安能發黃哉?

若但頭汗出而身無汗,劑頸而還,則熱不得外達,小便不利,則熱不得下泄,而又渴飲水漿。

則其熱之蓄於內者方熾,而濕之引於外者無已。濕與熱合,瘀郁不解,則必蒸發為黃矣。

茵陳蒿湯,苦寒通泄,使病從小便出也。

 

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沈堯封曰︰此是寒邪外束之濕溫証也,麻連小豆湯是其主方。

除卻惡寒,即是梔柏証。更加腹微滿,即是茵陳蒿証。

 

章虛谷曰︰上明發黃之証,此又明致黃之由也。面赤者,熱鬱在經,當以汗解。

若攻之傷其腑氣,則在經之熱,反從內走,與水穀之氣,鬱蒸發黃,三焦閉塞,而小便不利也。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發黃。

 

章虛谷曰︰雖未誤下,而無汗、小便不利,其邪熱閉結,心中懊,與胃中水液鬱蒸,而身必發黃也。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喻嘉言曰︰濕停熱鬱而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

發黃之變,安能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