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方劑的服法
方劑的服法包括服藥時間和服藥方法。服法的恰當與否,對療效有一定影響。
清·徐靈胎於《醫學源流論》中說:“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雖中病,而服之不得法,
則非特無功,而反有害,此不可不知也。”
因此,方劑的服用方法也應予以重視。茲就歷代方劑運用情況,總結說明於下。
一般來說,宜在飯前1小時服藥,以利於藥物儘快吸收。
但對胃腸有刺激的方藥,宜飯後服用,以防產生副作用;
滋補方藥,宜空腹服用;治瘧方藥,宜在發作前2小時服用;
安神方藥,宜在睡前服用;急證重病可不拘時間服用;
慢性病應定時服用,使之能持續發揮藥效。
根據病情的需要,有的可一天數服,有的可煎泡代茶時時飲用。
個別方劑,古人對服藥時間有特殊要求,如雞鳴散在天明前空腹冷服效果較好,可參考運用。
前人有些服藥論述,是考慮病位的上下遠近,從有利於除邪和養生而論,亦可供臨床參考。
如《千金要方·序例》記載的“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
病在胸膈以下者,先服藥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
病在骨髓者,宜滿而在夜。”以及《醫心方》載葛仙翁曰
服治病之藥,以食前服之;服養生之藥,以食後服之。”
運用湯劑,通常是1日1劑,將頭煎、二煎兌合,分2次或3次溫服。
但特殊情況下,亦可1日連服2劑,以增強藥力。
散劑和丸劑是根據病情和具體藥物定量,日服2次或3次。
散劑中有些可直接用水送服,如七厘散等;有些粗末散劑,可加水煮沸取汁,如香蘇散等;
還有些散劑是用於外敷或摻灑瘡面,如生肌散等;
亦有作為點眼或吹喉用的,如八寶眼藥、冰硼散等。
各種丸劑都可以直接用水送服,至於其他不同劑型,可參考製劑情況及方藥功用酌情而定。
針對不同情況,前人還總結出一些湯劑的經驗服法。
如服發汗解表藥,宜趁熱服,藥後還須溫覆避風,使遍身漐漐微似有汗。
熱證用寒藥可冷服以助其清,寒證用熱藥可熱服以助其溫,
但有時寒熱偏盛、陰陽離決、相互格拒,出現服藥後嘔吐的情況,
如系真寒假熱證候則宜熱藥冷服,系真熱假寒證候則宜寒藥熱服。
此謂反佐服藥法,即《素問·五常政大論》中所說的“治熱以寒,溫而行之;
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若見服藥嘔吐者,宜先服少許薑汁,或用鮮生薑擦舌,或嚼少許陳皮,然後再服湯藥;
或採用冷服、少量頻飲的方法。對於昏迷病人及吞咽困難者,現多用鼻飼法給藥。
使用峻烈藥或毒性藥,應審慎從事,宜先進小量,而後逐漸增大,至有效止,不可過量,以免發生中毒。
《神農本草經·序例》中說:“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明確提示毒性藥的運用規範。總之,在治療過程中,應根據病情和藥物的性能來決定不同的服法。
古方用藥分量,尤其是唐代以前的方劑,從數字看,和現在相差很大,
這是因為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個歷史時期不同所致。
古稱以黍、銖、兩、斤計量,而無分名。
到了晉代,貝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即以銖、分、兩、斤計量)。
及至宋代,遂立兩、錢、分、厘、毫之目,即十毫為一厘、十厘為一分、
十分為一錢十錢為一兩,以十累計,積十六兩為一斤。元、明以至清代,沿用宋制,很少變易,故宋明、清之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不同于晉代二錢半為一分之分。清代之稱量稱為庫平,後來通用市稱。
古方容量,有斛、斗、升、合、勺之名,但其大小,歷代亦多變易,考證亦有差異,
例如李時珍認為“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兩半。”
同時,明人張景岳認為“古之一兩,為今之六錢,古之一升,為今之三合三勺。”
茲引《藥劑學》(南京藥學院編 1960年版)歷代衡量與秤的對照表,作為參考。
表3 歷代衡量與秤的對照表
時
代 |
古代用量 |
折合市制 |
古代容量 |
折合市制 |
秦代
西漢
新莽
東漢
魏晉
北周
隋唐
宋代
明代
清代 |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
一兩(庫平) |
0.5165市兩
0.5165市兩
0.4455市兩
0.4455市兩
0.4455市兩
0.5011市兩
1.0075市兩
1.1936市兩
1.1936市兩
1.194市兩 |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一升
升(營造) |
0.34市升
0.34市升
0.20市升
0.20市升
0.21市升
0.21市升
0.58市升
0.66市升
1.07市升
1.0355市升 |
附注:上表古今衡量和度量的比較,僅系近似值。
至於古方有雲“等分”者,非重量之分,是指各藥斤兩多少皆相等,
大都用於丸、散劑,在湯、酒劑中較少應用。
古代有刀圭、方寸匕、錢匕、一字等名稱,大多用於散藥。
所謂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
錢匕者,是以漢五銖錢抄取藥末,亦以不落為度;
半錢匕者,則為抄取一半;一字者,即以開元通寶錢幣(幣上有“開元通寶”四字)抄取藥末,
填去一字之量;至於刀圭者,乃十分方寸匕之一。
其中一方寸匕藥散約合五分,一錢匕藥散約合三分,一字藥散約合一分(草本藥散要輕些)。
另外,有以類比法作藥用量的,如一雞子黃=一彈丸=40桐子=80粒大豆=480粒大麻子=1440粒���麻子。
古今醫家對古代方劑用量,雖曾作了很多考證,但至今仍未作出結論。
但漢代和晉代的衡量肯定比現在為小,所以漢晉時代醫方的劑量數字都較大。
對古方仍錄其原來的用量,主要是作為理解古方的配伍意義、結構特點、變化原因,
以及臨證用藥配伍比例的參考。
在臨床應用時,應當按近代中藥學和參考近代各家醫案所用劑量,
並隨地區、年齡、體質、氣候及病情需要而定。
根據我國國務院的指示,從1979年1月1日起,全國中醫處方用藥的計量單位一律採用以“g”
為單位的國家標準。茲附十六進位與國家標準計量單位換算率如下:
1斤(16兩)=0.5kg=500g
1市兩=31.25g
1市錢=3.125g
1市分=0.3125g
1市厘=0.03125g
(注:換算尾數可以舍去)
下篇
《傷寒論》
[組成]麻黃去節,三兩(9g)
桂枝去皮,二兩(6g)
杏仁去皮尖,七十個(6g)
甘草炙,一兩
(3g)
[用法]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
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現代用法:水煎服,溫覆取微汗)。
[功用]發汗解表,宣肺平喘。
[主治]外感風寒表實證。惡寒發熱,頭身疼痛,無汗而喘,舌苔薄白,脈浮緊。
[方解]本方證為外感風寒,肺氣失宣所致。
風寒之邪外襲肌表,使衛陽被遏,腠理閉塞,營陰鬱滯,經脈不通,
故見惡寒、發熱、無汗、頭身痛;
肺主氣屬衛,外合皮毛,寒邪外束於表,影響肺氣的宣肅下行,則上逆為喘;
舌苔薄白,脈浮緊皆是風寒襲表的反映。
治當發汗解表,宣肺平喘。
方中麻黃苦辛性溫,歸肺與膀胱經,善開腠發汗,祛在表之風寒;
宣肺平喘,開閉鬱之肺氣,故本方用以為君藥。
由於本方證屬衛郁營滯,單用麻黃發汗,只能解衛氣之閉鬱,
所以又用透營達衛的桂枝為臣藥,解肌發表,溫通經脈,既助麻黃解表,使發汗之力倍增;
又暢行營陰,使疼痛之症得解。
二藥相須為用,是辛溫發汗的常用組合。杏仁降利肺氣,與麻黃相伍,一宣一降,
以恢復肺氣之宣降,加強宣肺平喘之功,是為宣降肺氣的常用組合,為佐藥。
炙甘草既能調和麻、杏之宣降,又能緩和麻、桂相合之峻烈,
使汗出不致過猛而耗傷正氣,是使藥而兼佐藥之用。
四藥配伍,表寒得散,營衛得通,肺氣得宣,則諸症可愈。
本方配伍特點有二:一為麻、桂相須,發衛氣之閉以開腠理,
透營分之郁以暢營陰,則發汗解表之功益彰;二為麻、杏相使,宣降相因,則宣肺平喘之效甚著。
[運用]
1.辨證要點
本方是治療外感風寒表實證的基礎方。臨床應用以惡寒發熱,無汗而喘,脈浮緊為辨證要點。
2.加減變化 若喘急胸悶、咳嗽痰多、表證不甚者,去桂枝,加蘇子、半夏以化痰止咳平喘;
若鼻塞流涕重者,加蒼耳子、辛夷以宣通鼻竅;
若夾濕邪而兼見骨節酸痛,加蒼朮、薏苡仁以祛風除濕;兼裡熱之煩躁、口幹,酌加石膏、黃芩以清瀉鬱熱。
3.現代運用
本方常用於感冒、流行性感冒、急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等屬風寒表實證者。
4.使用注意 本方為辛溫發汗之峻劑,
故《傷寒論》對“瘡家”、 “淋家”、 “衄家”、“亡血家”,以及外感表虛自汗、
血虛而脈兼“尺中遲”、誤下而見“身重心悸”等,雖有表寒證,亦皆禁用。
麻黃湯藥味雖少,但發汗力強,不可過服,否則,汗出過多必傷人正氣。
正如柯琴指出:“此乃純陽之劑,過於發散,如單刀直入之將,投之恰當,一戰成功。
不當則不戢而召禍。故用之發表,可一而不可再。”(《傷寒來蘇集·傷寒附翼》卷上)
《傷寒論》
[組成]桂枝去皮,三兩(9g)
芍藥三兩(9g)
甘草炙,二兩(9g)
生薑切,三兩(9g)
大棗擘,十二枚(3枚)
[用法]上五味,口父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適寒溫,服一升。
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不必盡劑;
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
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
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現代用法:水煎服,溫覆取微汗)。
[功用]解肌發表,調和營衛。
[主治]外感風寒表虛證。惡風發熱,汗出頭痛,鼻鳴幹嘔,苔白不渴,脈浮緩或浮弱。
[方解]本方證為外感風寒,營衛不和所致。
外感風邪,風性開泄,衛氣因之失其固護之性,“陽強而不能密”,不能固護營陰,
致令營陰不能內守而外泄,故惡風發熱、汗出頭痛、脈浮緩等;
邪氣鬱滯,肺胃失和,則鼻鳴幹嘔;風寒在表,應辛溫發散以解表,
但本方證屬表虛,腠理不固,故當解肌發表,調和營衛,即祛邪調正兼顧為治。
方中桂枝為君,助衛陽,通經絡,解肌發表而祛在表之風邪。
芍藥為臣,益陰斂營,斂固外泄之營陰。
桂芍等量合用,寓意有三:
一為針對衛強營弱,體現營衛同治,邪正兼顧;
二為相輔相成,桂枝得芍藥,使汗而有源,芍藥得桂枝,則滋而能化;
三為相制相成,散中有收,汗中寓補。
此為本方外可解肌發表,內調營衛、陰陽的基本結構。
生薑辛溫,既助桂枝辛散表邪,又兼和胃止嘔;大棗甘平,既能益氣補中,且可滋脾生津。
薑棗相配,是為補脾和胃、調和營衛的常用組合,共為佐藥。
炙甘草調和藥性,合桂枝辛甘化陽以實衛,合芍藥酸甘化陰以和營,功兼佐使之用。
綜觀本方,藥雖五味,但結構嚴謹,發中有補,散中有收,邪正兼顧,陰陽並調。
柯琴在《傷寒來蘇集·傷寒附翼》卷上中贊桂枝湯“為仲景群方之冠,
乃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之總方也。”
本方證中已有汗出,何以又用桂枝湯發汗?蓋本方證之自汗,
是由風寒外襲,衛陽不固,營陰失守,津液外泄所致。
故外邪不去,營衛不和,則汗不能止。
桂枝湯雖曰“發汗”,實寓解肌發表與調和營衛雙重用意,外邪去而肌表固密,營衛和則津不外泄。
故如法服用本方,於遍身微汗之後,則原證之汗出自止。
為了區別兩種汗出的不同性質,近賢曹穎甫稱外感風寒表虛證之汗出為“病汗”,
謂服桂枝湯後之汗出為“藥汗”,並鑒別指出:
“病汗常帶涼意,藥汗則帶熱意,病汗雖久,不足以去病,藥汗暫態,而功乃大著,此其分也。”
(錄自《經方實驗錄》卷上)此屬臨證有得之談。
本方的治療範圍,從《傷寒論》與《金匱要略》以及後世醫家的運用情況來看,
不僅用於外感風寒表虛證,而且還運用於病後、產後、體弱等因營衛不和所致的病證。
這是因為桂枝湯本身具有調和營衛、陰陽的作用,而許多疾病在其病變過程中,
多可出現營衛、陰陽失調的病理狀態。
正如徐彬所說: “桂枝湯,外證得之,解肌和營衛;內證得之,化氣調陰陽。”
(《金匱要略論注》卷上)這是對本方治病機理的高度概括。
麻黃湯和桂枝湯同屬辛溫解表劑,都可用治外感風寒表證。
麻黃湯中麻、桂並用,佐以杏仁,發汗散寒力強,又能宣肺平喘,為辛溫發汗之重劑,
主治外感風寒所致惡寒發熱而無汗喘咳之表實證;
桂枝湯中桂、芍並用,佐以薑、棗,發汗解表之力遜于麻黃湯,但有調和營衛之功,
為辛溫解表之和劑,主治外感風寒所致惡風發熱而有汗出之表虛證。
[運用]
1.辨證要點 本方為治療外感風寒表虛證的基礎方,又是調和營衛、調和陰陽治法的代表方。
臨床應用以惡風,發熱,汗出,脈浮緩為辨證要點。
2.加減變化 惡風寒較甚者,宜加防風、荊芥、淡豆豉疏散風寒;
體質素虛者,可加黃芪益氣,以扶正祛邪;
兼見咳喘者,宜加杏仁、蘇子、桔梗宣肺止咳平喘。
3.現代運用 本方常用於感冒、流行性感冒、原因不明的低熱、
產後及病後的低熱、妊娠嘔吐、多形紅斑、凍瘡、蕁麻疹等屬營衛不和者。
4.使用注意
凡外感風寒表實無汗者禁用。服藥期間禁食生冷、粘膩、酒肉、臭惡等物。
張元素,錄自《此事難知》
[組成]羌活一兩半(9g) 防風一兩半(9g) 蒼朮一兩半(9g) 細辛五分(3g) 川芎一兩(6g)
香白芷一兩(6g)
生地黃一兩(6g)
黃芩一兩(6g)
甘草一兩(6g)
[用法]上九味口父咀,水煎服。若急汗,熱服,以羹粥投之;若緩汗,溫服,而不用湯投之(現代用法:水煎溫服)。
[功用]發汗祛濕,兼清裡熱。
[主治]外感風寒濕邪,內有蘊熱證。惡寒發熱,無汗,頭痛項強,肢體酸楚疼痛,口苦微渴,舌苔白或微黃,脈浮。
[方解]本方證由外感風寒濕邪,兼內有蘊熱所致。
風寒濕邪侵犯肌表,郁遏衛陽,閉塞腠理,阻滯經絡,氣血運行不暢,
故惡寒發熱、肌表無汗、頭痛項強、肢體酸楚疼痛;
裡有蘊熱,故口苦微渴;苔白或微黃,脈浮是表證兼裡熱之佐證。
治當發散風寒濕邪為主,兼清裡熱為輔。
方中羌活辛苦性溫,散表寒,祛風濕,利關節,止痹痛,為治太陽風寒濕邪在表之要藥,故為君藥。
防風辛甘性溫,為風藥中之潤劑,祛風除濕,散寒止痛;
蒼朮辛苦而溫,功可發汗祛濕,為祛太陰寒濕的主要藥物。
兩藥相合,協助羌活祛風散寒,除濕止痛,是為臣藥。
細辛、白芷、川芎祛風散寒,宣痹止痛,其中細辛善止少陰頭痛、
白芷擅解陽明頭痛、川芎長於止少陽厥陰頭痛,
此三味與羌活、蒼朮合用,為本方“分經論治”的基本結構。
生地、黃芩清泄裡熱,並防諸辛溫燥烈之品傷津,以上五藥俱為佐藥。
甘草調和諸藥為使。
九味配伍,既能統治風寒濕邪,又能兼顧協調表裡,共成發汗祛濕,兼清裡熱之劑。
臨床應用本方,尚鬚根據病情輕重,輔以羹粥。
若寒邪較甚,表證較重,宜熱服本方,藥後應啜粥以助藥力,以便釀汗祛邪;
若寒邪不甚,表證較輕,則不必啜粥,溫服本方即可微發其汗。
本方配伍特點有二:
一是升散藥和清熱藥的結合運用。
正如《顧松園醫鏡》所說:“以升散諸藥而臣以寒涼,則升者不峻;以寒涼之藥而君以升散,則寒者不滯。”
二是體現了“分經論治”的思想。
原書服法中強調“視其經絡前後左右之不同,從其多少大小輕重之不一,增損用之。”
明示本方藥備六經,通治四時,運用當靈活權變,不可執一,對後世頗有啟迪。
[運用]
1.辨證要點 本方是主治外感風寒濕邪而兼有裡熱證的常用方,
亦是體現“分經論治”思想的代表方。臨床應用以惡寒發熱,頭痛無汗,肢體酸楚疼痛,口苦微渴為辨證要點。
2.加減變化 若濕邪較輕,肢體酸楚不甚者,可去蒼朮、細辛以減溫燥之性;
如肢體關節痛劇者,加獨活、威靈仙、薑黃等以加強宣痹止痛之力;
濕重胸滿者,可去滋膩之生地黃,加枳殼、厚樸行氣化濕寬胸;
無口苦微渴者,生地、黃芩又當酌情裁減;
裡熱甚而煩渴者,可配加石膏、知母清熱除煩止渴。
3.現代運用
本方常用於感冒、風濕性關節炎、偏頭痛、腰肌勞損等屬外感風寒濕邪,兼有裡熱者。
4.使用注意
本方為辛溫燥烈之劑,故風熱表證及陰虛內熱者不宜使用。
《傷寒論》
[組成]麻黃去節,三兩(9g) 芍藥三兩(9g) 細辛三兩(6g) 乾薑三兩(6g)
甘草炙,三兩(6g)
桂枝去皮,三兩(9g)
五味子半升(6g)
半夏洗,半升(9g)
[用法]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現代用法:水煎溫服)。
[功用]解表散寒,溫肺化飲。
[主治]外寒裡飲證。惡寒發熱,頭身疼痛,無汗,喘咳,痰涎清稀而量多,胸痞,
或幹嘔,或痰飲喘咳,不得平臥,或身體疼重,頭面四肢浮腫,舌苔白滑,脈浮。
[方解]本方主治外感風寒,寒飲內停之證。
風寒束表,皮毛閉塞,衛陽被遏,營陰鬱滯,故見惡寒發熱、無汗、身體疼痛。
素有水飲之人,一旦感受外邪,每致表寒引動內飲,
《難經·四十九難》說:“形寒飲冷則傷肺”。
水寒相搏,內外相引,飲動不居,水寒射肺,肺失宣降,故咳喘痰多而稀;
水停心下,阻滯氣機,故胸痞;飲動則胃氣上逆,故幹嘔;
水飲溢於肌膚,故浮腫身重;舌苔白滑,脈浮為外寒裡飲之佐證。
對此外寒內飲之證,若不疏表而徒治其飲,則表邪難解;
不化飲而專散表邪,則水飲不除。
故治宜解表與化飲配合,一舉而表裡雙解。
方中麻黃、桂枝相須為君,發汗散寒以解表邪,且麻黃又能宜發肺氣而平喘咳,
桂枝化氣行水以利裡飲之化。
乾薑、細辛為臣,溫肺化飲,兼助麻、桂解表祛邪。
然而素有痰飲,脾肺本虛,若純用辛溫發散,恐耗傷肺氣,
故佐以五味子斂肺止咳、芍藥和營養血,二藥與辛散之品相配,一散一收,
既可增強止咳平喘之功,又可制約諸藥辛散溫燥太過之弊;
半夏燥濕化痰,和胃降逆,亦為佐藥。
炙甘草兼為佐使之藥,既可益氣和中,又能調和辛散酸收之品。
藥雖八味,配伍嚴謹,散中有收,開中有合,使風寒解,水飲去,宣降複,則諸症自平。
[運用]
1.辨證要點 本方是治療外感風寒,寒飲內停喘咳的常用方。
臨床應用以惡寒發熱,無汗,喘咳,痰多而稀,舌苔白滑,脈浮為辨證要點。
因本方辛散溫化之力較強,應以確屬水寒相搏於肺者,方宜使用,且視病人體質強弱酌定劑量。
2.加減變化 若外寒證輕者,可去桂枝,麻黃改用炙麻黃;
兼有熱象而出現煩躁者,加生石膏、黃芩以清鬱熱;
兼喉中痰鳴,加杏仁、射干、款冬花以化痰降氣平喘;
若鼻塞,清涕多者,加辛夷、蒼耳子以宣通鼻竅;
兼水腫者,加茯苓、豬苓以利水消腫。
3.現代運用 本方常用於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炎、百日咳、肺心病、過敏性鼻炎、
卡他性眼炎、卡他性中耳炎等屬於外寒裡飲證者。
4.使用注意
因本方多溫燥之品,故陰虛乾咳無痰或痰熱證者,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