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敘

 

夫溫疫之為病,非風、非寒、非暑、非濕,乃天地間別有一種異氣所感。

其傳有九,此治疫緊要關節。奈何自古迄今,從未有發明者。

仲景雖有《傷寒論》,然其法始自太陽,或傳陽明,或傳少陽,或三陽竟自傳胃。

蓋為外感風寒而設,故其傳法與溫疫自是迥別。

 

嗣後論之者紛紛,不止數十家,皆以傷寒為辭。其于溫疫證則甚略之。

是以業醫者所記所而無所施,未免指鹿為馬矣。

 

余初按諸家鹹謂春、夏、秋皆是溫病,而傷寒必在冬時。

然歷年較之,溫疫四時皆有。

及究傷寒,每至嚴寒,雖有頭疼、身痛、惡寒、無汗、發熱,總似太陽證,至六七日失治,未嘗傳經。

每用發散之劑,一汗即解。間有不藥亦自解者,並未嘗因失汗以致發黃、譫語、狂亂、苔刺等證。

此皆感冒膚淺之病,非真傷寒也。

 

傷寒,感冒,均系風寒,不無輕重之殊。究竟感冒居多,傷寒稀有。況溫疫與傷寒,感受有天壤之隔。

今鹿馬攸分,益見傷寒世所絕少。

 

仲景以傷寒為急病,倉卒失治,多致傷生,因立論以濟天下後世,用心可謂仁矣。

然傷寒與溫疫,均急病也。以病之少者,尚諄諄告世。至於溫疫多於傷寒百倍,安忍反置勿論?

或謂溫疫之證,仲景原別有方論,歷年既久,兵火湮沒,即《傷寒論》乃稱散亡之余,王叔和立方造論,謬稱全書。

 

溫疫之論,未必不由散亡也明矣。

崇禎辛巳,疫氣流行,山東、浙省、南北兩直,感者尤多,至五六月益甚,或至闔門傳染。

 

始發之際,時師誤以傷寒法治之,未嘗見其不殆也。

或病家誤聽七日當自愈,不爾,十四日必瘳,因而失治,有不及期而死者;

或有妄用峻劑,攻補失敘而死者;

或遇醫家見解不到,心疑膽怯,以急病用緩藥,雖不即受其害,然遷延而致死者,比比皆是。

 

所感輕者,尚獲僥倖;感之重者,更加失治,枉死不可勝記。

嗟乎!守古法不合今病,以今病簡古書,原無明論,是以投劑不效,

醫者彷徨無措,病者日近危篤,病癒急,投藥愈亂,

不死於病,乃死於醫,不死於醫,乃死於聖經之遺亡也。

籲!千載以來,何生民不幸如此。

餘雖固陋,靜心窮理,格其所感之氣,所入之門,所受之處,及其傳變之體,

平日所用曆驗方法,詳述於下,以俟高明者正之。

 

時崇禎壬午仲秋姑蘇洞庭吳有性書於淡淡齋 

 

卷上

溫疫初起

 

溫疫初起,先憎寒而後發熱,日後但熱而無憎寒也。

初得之二三日,其脈不浮不沉而數,晝夜發熱,日晡益甚,頭疼身痛。

其時邪在伏脊之前,腸胃之後,雖有頭疼身痛,此邪熱浮越於經,不可認為傷寒表證,輒用麻黃桂枝之類強發其汗。

此邪不在經,汗之徒傷表氣,熱亦不減。又不可下,此邪不在裡,下之徒傷胃氣,其渴愈甚。宜達原飲。

 

達原飲

檳榔(二錢) 濃朴(一錢) 草果仁(五分) 知母(一錢) 芍藥(一錢) 黃芩(一錢) 甘草(五分)

上用水二鐘,煎八分,午後溫服。

檳榔能消能磨,除伏邪,為疏利之藥,又除嶺南瘴氣;濃樸破戾氣所結;草果辛烈氣雄,除伏邪盤踞;

三味協力,直達其巢穴,使邪氣潰敗,速離膜原,是以為達原也。

熱傷津液,加知母以滋陰;熱傷營血,加白芍以和血;黃芩清燥熱之餘;甘草為和中之用;

以後四味,不過調和之劑,如渴與飲,非拔病之藥也。

 

凡疫邪游溢諸經,當隨經引用,以助升泄,

如脅痛、耳聾、寒熱、嘔而口苦,此邪熱溢于少陽經也,本方加柴胡一錢;

如腰背項痛,此邪熱溢於太陽經也,本方加羌活一錢;

如目痛、眉棱骨痛、眼眶痛、鼻幹不眠,此邪熱溢于陽明經也,本方加幹葛一錢。

 

證有遲速輕重不等,藥有多寡緩急之分,務在臨時斟酌,所定分兩,大略而已,不可執滯。

間有感之輕者,舌上白苔亦薄,熱亦不甚,而無數脈,其不傳裡者,一二劑自解,稍重者,必從汗解,

如不能汗,乃邪氣盤踞于膜原,內外隔絕,表氣不能通於內,裡氣不能達於外,不可強汗。

 

或者見加發散之藥,便欲求汗,誤用衣被壅遏,或將湯火熨蒸,甚非法也。

然表裡隔絕,此時無遊溢之邪在經,三陽加法不必用,宜照本方可也。

感之重者,舌上苔如積粉,滿布無隙,服湯後不從汗解,

而從內陷者,舌根先黃,漸至中央,邪漸入胃,此三消飲證。

若脈長洪而數,大汗多渴,此邪氣適離膜原,欲表未表,此白虎湯證。

 

如舌上純黃色,兼之裡證,為邪已入胃,此又承氣湯證也。

有二三日即潰而離膜原者,有半月十數日不傳者,有初得之四五日,淹淹攝攝,五六日後陡然勢張者。

凡元氣勝者毒易傳化,元氣薄者邪不易化,即不易傳。

設遇他病久虧,適又染疫能感不能化,安望其傳?

不傳則邪不去,邪不去則病不瘳,延纏日久,愈沉愈伏,多致不起,

時師誤認怯證,日進參蓍,愈壅愈固,不死不休也。

 

傳變不常

 

疫邪為病,有從戰汗而解者;有從自汗、盜汗、狂汗而解者;

有無汗竟傳入胃者;有自汗淋漓,熱渴反甚,終得戰汗方解者;

有胃氣壅鬱,必因下乃得戰汗而解者;

有表以汗解,裡有餘邪,不因他故,越三五日前證復發者;

有發黃因下而愈者;有發黃因下而斑出者;

有竟從發斑而愈者;有裡證急,雖有斑,非下不愈者。

 

此雖傳變不常,亦疫之常變也。

 

有局外之變者,男子適逢淫欲,或向來下元空虛,邪熱乘虛陷於下焦,氣道不施,

以致小便閉塞,小腹脹滿,每至夜即發熱,以導赤散、五苓、五皮之類,分毫不效,

得大承氣一服,小便如注而愈者。

 

或宿有他病,一隅之虧,邪乘宿昔所損而傳者,如失血崩帶,經水適來適斷,心痛疝氣,痰火喘急,

凡此皆非常變,大抵邪行如水,惟注者受之,傳變不常,皆因人而使,

蓋因疫而發舊病,治法無論某經某病,但治其疫,而舊病自愈。

 

急證急攻

 

溫疫發熱一二日,舌上白苔如積粉,早服達原飲一劑,

午前舌變黃色,隨現胸膈滿痛,大渴煩躁,此伏邪即潰,邪毒傳胃也。

 

前方加大黃下之,煩渴少減,熱去六七,午後複加煩躁發熱,通舌變黑生刺,鼻如煙煤,

此邪毒最重,複瘀到胃,急投大承氣湯。

 

傍晚大下,至夜半熱退,次早鼻黑苔刺如失。

此一日之間,而有三變,數日之法,一日行之。

因其毒甚,傳變亦速,用藥不得不緊。設此證不服藥,或投緩劑,羈遲二三日,必死。

設不死,服藥亦無及矣。嘗見溫疫二三日即斃者,乃其類也。

 

表裡分傳

 

溫疫舌上白苔者,邪在膜原也。舌根漸黃至中央,乃邪漸入胃。

設有三陽現證,用達原飲三陽加法。因有裡證,複加大黃,名三消飲。

三消者,消內消外消不內外也。此治疫之全劑,以毒邪表裡分傳,膜原尚有餘結者宜之。

 

三消飲

檳榔 草果 濃朴 白芍 甘草 知母 黃芩 大黃 葛根 羌活 柴胡 薑、棗煎服。

 

熱邪散漫

 

溫疫脈長洪而數,大渴複大汗,通身發熱,宜白虎湯。

白虎湯

石膏(一兩) 知母(五錢) 甘草(五錢) 炒米(一撮)

加薑煎服。

 

白虎湯辛涼發散之劑,清肅肌表氣分藥也。

蓋毒邪已潰,中結漸開,邪氣分離膜原,尚未出表,然內外之氣已通,故多汗,脈長洪而數。

白虎辛涼解散,服之或戰汗,或自汗而解。

若溫疫初起,脈雖數未至洪大,其時邪氣盤踞于膜原,宜達原飲。

 

誤用白虎,既無破結之能,但求清熱,是猶揚湯止沸也。

若邪已入胃,非承氣不愈,誤用白虎,既無逐邪之能,徒以剛悍而伐胃氣,反抑邪毒,致脈不行,因而細小。

又認陽證得陰脈,妄言不治,醫見脈微欲絕,益不敢議下,日惟雜進寒涼,以為穩當,愈投愈危,至死無悔。

此當急投承氣緩緩下之,六脈自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