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壅不汗

 

邪發於半表半裡,一定之法也。

至於傳變,或出表,或入裡,或表裡分傳,醫見有表複有裡,乃引經論,先解其表,乃攻其裡,此大謬也。

嘗見以大劑麻黃連進,一毫無汗,轉見煩躁者何耶?

 

蓋發汗之理,自內由中以達表。

今裡氣結滯,陽氣不能敷布於外,即四肢未免厥逆,又安能氣液蒸蒸以達表?

 

譬如縛足之鳥,乃欲飛升,其可得乎?蓋鳥之將飛,其身必伏,先足縱而後揚翅,方得升舉,此與戰汗之義同。

 

又如水注,閉其後竅,則前竅不能涓滴,與發汗之義同。

凡見表裡分傳之證,務宜承氣先通其裡,裡氣一通,不待發散,多有自能汗解。

 

下後脈浮

 

裡證下後,脈浮而微數,身微熱,神思或不爽,此邪熱浮於肌表,裡無壅滯也。

雖無汗,宜白虎湯,邪從汗解。若大下後或數下後,脈空浮而數,按之豁然如無,宜白虎東加人參,覆杯則汗解。

下後脈浮而數,原當汗解,遷延五六日脈證不改,仍不得汗者,以其人或自利經久,或素有他病先虧,

或本病日久不痊,或反復數下,以致周身血液枯涸,故不得汗,

白虎辛涼除肌表散漫之熱邪,

加人參以助周身之血液,於是經絡潤澤,元氣鼓舞,腠理開發,故得汗解。

 

下後脈複沉

 

裡證脈沉而數,下後脈浮者,當得汗解。

今不得汗,後二三日,脈複沉者,膜原餘邪複瘀到胃也,宜更下之。

更下後,脈再浮者,仍當汗解,宜白虎湯。

 

邪氣複聚

 

裡證下後,脈不浮,煩渴減,身熱退,越四五日復發熱者,此非關飲食勞複,

乃膜原尚有餘邪隱匿,因而復發,此必然之理。

不知者每每歸咎於病患,誤也。

宜再下之即愈。但當少與,慎勿過劑,以邪氣微也。

 

下後身反熱

 

應下之證,下後當脈靜身涼,今反發熱者,此內結開,正氣通,郁陽暴伸也。

即如爐中伏火,撥開雖焰,不久自息,此與下後脈反數義同。

若溫疫將發,原當日漸加熱,胃本無邪,誤用承氣,更加發熱,實非承氣使然,乃邪氣方張,分內之熱也。

但嫌下早之誤,徒傷胃氣耳。

日後傳胃,再當下之。又有藥煩者,與此懸絕,詳載本條。

 

下後脈反數

 

應下失下,口燥舌幹而渴,身反熱減,四肢時厥,欲得近火壅被,此陽氣伏也。

既下厥回,去爐減被,脈大而加數,舌上生津,不思水飲,此裡邪去,郁陽暴伸也,

宜柴胡清燥湯去花粉、知母,加葛根,隨其性而升泄之。

此證類近白虎,但熱渴既除,又非白虎所宜也。

 

因證數攻

 

溫疫下後二三日,或一二日,舌上複生苔刺,邪未盡也。

再下之,苔刺雖未去,已無鋒芒而軟,然熱渴未除,更下之,

熱渴減,苔刺脫,日後更複熱,又生苔刺,更宜下之。

 

余裡周因之者,患疫月餘,苔刺凡三換,計服大黃二十兩,始得熱不復作,其餘脈證方退也。

所以凡下不以數計,有是證則投是藥,醫家見理不透,經歷未到,中道生疑,往往遇此證,反致耽擱。

但其中有間日一下者,有應連下三四日者,有應連下二日間一日者,

其中寬緩之間,有應用柴胡清燥湯者,有應用犀角地黃湯者。

至投承氣,某日應多與,某日應少與,其間不能得法,亦足以誤事,此非可以言傳,貴乎臨時斟酌。

 

朱海疇者,年四十五歲,患疫得下證,四肢不舉,身臥如塑,目閉口張,舌上苔刺,

問其所苦不能答,因問其子,兩三日所服何藥?

云進承氣湯三劑,每劑投大黃兩許不效,更無他策,惟待日而已,但不忍坐視,更祈一診。

余診得脈尚有神,下證悉具,藥淺病深也。

 

先投大黃一兩五錢,目有時而小動,再投,舌刺無芒,口漸開能言。

三劑舌苔少去,神思稍爽。

四日服柴胡清燥湯,五日複生芒刺,煩熱又加,再下之。

七日又投承氣養榮湯,熱少退。八日仍用大承氣,肢體自能少動。

計半月,共服大黃十二兩而愈。又數日,始進糜粥,調理兩月平復。

凡治千人,所遇此等,不過三四人而已,姑存案以備參酌耳。

 

病癒結存

 

溫疫下後,脈證俱平,腹中有塊,按之則疼,自覺有所阻而膨悶,或時有升降之氣,往來不利,常作蛙聲,

此邪氣已盡,其宿結尚未除也,此不可攻。

攻之徒損元氣,氣虛益不能傳送,終無補於治結,須飲食漸進,胃氣稍複,津液流通,自能潤下也。

嘗遇病癒後食粥半月,結塊方下,堅黑如石。

 

下格

 

溫疫愈後,脈證俱平,大便二三旬不行,時時作嘔,飲食不進,雖少與湯水,嘔吐愈加,此為下格。

然下既不通,必返於上。設誤認翻胃,乃與牛黃、狗寶,及誤作寒氣,而以藿香、丁香、二陳之類,誤也。

 

宜調胃承氣熱服,頓下宿結及溏糞、粘膠惡物,臭不可當者,嘔吐立止。

所謂欲求南風,須開北牖是也。嘔止慎勿驟補,若少與參 ,則下焦複閉,嘔吐仍作也。

此與病癒結存仿佛,彼則妙在往來蛙聲一證,故不嘔而能食。

可見毫釐之差,遂有千里之異。

按二者大便俱閉,脈靜身涼,一安一危者,在乎氣通氣塞之間而已矣。

 

注意逐邪勿拘結糞

 

溫疫可下者,約三十餘證,不必悉具,但見舌黃、心腹痞滿,便於達原飲加大黃下之。

設邪在膜原者,已有行動之機,欲離未離之際,得大黃促之而下,實為開門祛賊之法,即使未愈,邪亦不能久羈。

二三日後,餘邪入胃,仍用小承氣徹其餘毒。

 

大凡客邪貴乎早治,乘人氣血未亂,肌肉未消,津液未耗,病患不至危殆,投劑不至掣肘,愈後亦易平復。

欲為萬全之策者,不過知邪之所在,早拔去病根為要耳。

但要諒人之虛實,度邪之輕重,察病之緩急,揣邪氣離膜原之多寡,然後藥不空投,投藥無太過不及之弊。

是以仲景自大柴胡以下,立三承氣,多與少與,自有輕重之殊。

 

勿拘于下不厭遲之說,應下之證,見下無結糞,以為下之早,或以為不應下之證,誤投下藥,

殊不知承氣本為逐邪而設,非專為結糞而設也。

 

必俟其糞結,血液為熱所搏,變證迭起,是猶養虎遺患,醫之咎也。

況多有溏糞失下,但蒸作極臭如敗醬,或如藕泥,臨死不結者,但得穢惡一去,邪毒從此而消,

脈證從此而退,豈徒孜孜糞結而後行哉!

假如經枯血燥之人,或老人血液衰少,多生燥結;或病後血氣未複,亦多燥結。

在經所謂不更衣十日無所苦,有何妨害?

 

是知燥結不致損人,邪毒之為殞命也。要知因邪熱致燥結,非燥結而致邪熱也。

但有病久失下,燥結為之壅閉,瘀邪鬱熱,益難得泄,結糞一行,氣通而邪熱乃泄,此又前後之不同。

總之,邪為本,熱為標,結糞又其標也。

能早去其邪,安患燥結耶!

 

假令滯下,本無結糞,初起質實,頻數窘急者,宜芍藥東加大黃下之。

此豈亦因結糞而然耶積,若去積以為治,已成之積方去,未成之積複生,須用大黃逐去其邪,

是乃斷其生積之源,營衛流通,其積不治而自愈矣。

更有虛痢,又非此論。

或問脈證相同,其糞有結有不結者何也?

原其人病至大盒飯即不行,續得蘊熱,益難得出,蒸而為結也。

一者其人平素大便不實,雖胃家熱甚,但蒸作極臭,狀如粘膠,至死不結。

應下之證,設引經論初硬後必溏不可攻之句,誠為千古之弊。

 

大承氣湯

大黃(五錢) 濃朴(一錢) 枳實(一錢) 芒硝(三錢)

水薑煎服,弱人減半,邪微者各複減半。

小承氣湯

大黃(五錢) 濃朴(一錢) 枳實(一錢)

水薑煎服。

調胃承氣湯

大黃(五錢) 芒硝(二錢五分) 甘草(一錢)

水薑煎服。

 

三承氣湯,功用仿佛。熱邪傳裡,但上焦痞滿者,宜小承氣湯;

中有堅結者,加芒硝軟堅,惟存宿結而有瘀熱者,調胃承氣宜之。

三承氣功效俱在大黃,餘皆治標之品也。

不奈湯藥者,或嘔或畏,當為細末,蜜丸湯下。 

 

蓄血

 

大小便蓄血,便血,不論傷寒時疫,蓋因失下,邪熱久羈,無由以泄,血為熱搏,

留於經絡,敗為紫血,溢於腸胃,腐為黑血,便色如漆,大便反易者,雖結糞得瘀而潤下,結糞雖行,

真元已敗,多至危殆。

其有喜忘如狂者,此胃熱波及於血分,血乃心之屬,血中留火延蔓心家,宜其有是證矣。

仍從胃治。

 

發黃一證,胃實失下,表裡壅閉,郁而為黃,熱更不泄,搏血為瘀。

凡熱經氣不鬱,不致發黃,熱不幹血分,不致蓄血,同受其邪,故發黃而兼蓄血,非蓄血而致發黃也。

但蓄血一行,熱隨血泄,黃因隨減。

嘗見發黃者,原無瘀血,有瘀血者,原不發黃。所以發黃,當咎在經瘀熱,若專治瘀血誤也。

 

胃移熱于下焦氣分,小便不利,熱結膀胱也。

移熱于下焦血分,膀胱蓄血也。小腹硬滿,疑其小便不利,今小便自利者,責之蓄血也。

小便不利亦有蓄血者,非小便自利便為蓄血也。

胃實失下,至夜發熱者,熱留血分,更加失下,必致瘀血。

 

初則晝夜發熱,日晡益甚,既投承氣,晝日熱減,至夜獨熱者,瘀血未行也,宜桃仁承氣湯。

服湯後熱除為愈,或熱時前後縮短,再服再短,蓄血盡而熱亦盡。

大勢已去,亡血過多,余焰尚存者,宜犀角地黃湯調之。

至夜發熱,亦有癉瘧,有熱入血室,皆非蓄血,並未可下,宜審。

 

桃仁承氣湯

大黃 芒硝 桃仁 當歸 芍藥 丹皮  照常煎服。

犀角地黃湯

地黃(一兩) 白芍(三錢) 丹皮(二錢) 犀角(二錢,研碎)

上先將地黃溫水潤透,銅刀切作片,石臼內搗爛,再加水如糊,絞汁聽用,其滓入藥同煎,藥成去滓,入前汁合服。

 

傷寒太陽病不解,從經傳腑,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者愈。

血結不行者,宜抵當湯。今溫疫起無表證,而惟胃實,故腸胃蓄血多,膀胱蓄血少。

然抵當湯行瘀逐蓄之最者,無分前後二便,並可取用。然蓄血結甚者,在桃仁力所不及,宜抵當湯。

蓋非大毒猛厲之劑,不足以抵當,故名之。然抵當證,所遇亦少,此以備萬一之用。

抵當湯

大黃(五錢) 虻蟲(二十枚,炙幹,研末) 桃仁(五錢,研加酒) 水蛭(炙幹為末,五分)  照常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