臟氣法時升降浮沉補瀉圖說

臟氣法時升降浮沉補瀉圖說 ()

五行相生,木、火、土、金、水,循環無端,惟脾無正行,於四季之末各旺一十八日,以生四臟。

四季者,辰、戌、丑、未是也。

人身形以應九野,左足主立春,丑位是也;左手主立夏,辰位是也;

右手主立秋,未位是也;右足主立冬,戌位是也。

戌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

己土,其本味鹹,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應之。

脾胃兼化,其病治之,各從其宜,不可定體;肝肺之病,在水火之間,順逆傳變不同,溫涼不定,當求責耳。

 

脾胃勝衰論

胃中元氣盛,則能食而不傷,過時而不飢。脾胃俱旺,則能食而肥;脾胃俱虛,則不能食而瘦。

或少食而肥,雖肥而四肢不舉,蓋脾實而邪氣盛也。

又有善食而瘦者,胃伏火邪於氣分,則能食,脾虛則肌肉削,即食亦也。

叔和云︰多食亦肌虛,此之謂也。

夫飲食不節則胃病,胃病則氣短精神少而生大熱,有時而顯火上行,獨燎其面,

《黃帝針經》云︰面熱者,足陽明病。胃既病,則脾無所稟受,脾為死陰,不主時也,故亦從而病焉。

形體勞役則脾病,脾病則怠惰嗜臥,四肢不收,大便泄瀉;脾既病,則其胃不能獨行津液,故亦從而病焉。

 

大抵脾胃虛弱,陽氣不能生長,是春夏之令不行,五臟之氣不生。

脾病則下流乘腎,土克水,則骨乏無力,是為骨蝕,令人骨髓空虛,足不能履地,是陰氣重疊,此陰盛陽虛之証。

大法云,汗之則愈,下之則死。若用辛甘之藥滋胃,當升當浮,使生長之氣旺。言其汗者,非正發汗也,為助陽也。

 

夫胃病其脈緩,脾病其脈遲,且其人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若火乘土位,其脈洪緩,更有身熱心中不便之証。

此陽氣衰弱,不能生發,不當於五臟中用藥法治之,當從《臟氣法時論》中升降浮沉補瀉法用藥耳。

 

如脈緩,病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或大便泄瀉,此濕勝,從平胃散。

若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或大便泄瀉,或皮毛枯槁,發脫落,從黃耆建中湯。

脈虛而血弱,於四物湯中 摘一味或二味,以本顯証中加之。

或真氣虛弱,及氣短脈弱,從四君子湯。

或渴,或小便閉澀,赤黃多少,從五苓散去桂,摘一二味加正藥中。

以上五藥,當於本証中隨所兼見証加減。

假令表虛自汗,春夏,加黃耆;秋冬,加桂。

不轉者,勿加。雖氣不轉,而脾胃中氣不和者,勿去,但加濃朴以破滯氣,然亦不可多用,於甘草五分中加一分可也。

腹中夯悶,此非腹脹,乃散而不收,可加芍藥收之。

 

如肺氣短促,或不足者,加人參、白芍藥。

中焦用白芍藥,則脾中升陽,使肝膽之邪不敢犯也。腹中窄狹及縮急者,去之,及諸酸澀藥亦不可用。

腹中痛者,加甘草、白芍藥,稼穡作甘,甘者己也;曲直作酸,酸者甲也。

甲己化土,此仲景妙法也。腹痛兼發熱,加黃芩;惡寒或腹中覺寒,加桂。

怠惰嗜臥,有濕,胃虛不能食,或沉困,或泄瀉,加蒼朮;自汗,加白朮。

小便不利,加茯苓,渴亦加之。

 

氣弱者,加白茯苓、人參;氣盛者,加赤茯苓、縮砂仁;

氣複不能轉運,有熱者,微加黃連;心煩亂亦加之。

小便少者,加豬苓、澤瀉;汗多津液竭於上,勿加之。是津液還入胃中,欲自行也。

不渴而小便閉塞不通,加炒黃柏、知母。

 

小便澀者,加炒滑石;小便淋澀者,加澤瀉。且五苓散治渴而小便不利,無惡寒者,不得用桂。

不渴而小便自利,妄見妄聞,乃瘀血証,用炒黃柏、知母,以除腎中燥熱。

竅不利而淋,加澤瀉、炒滑石。只治竅不利者,六一散中加木通亦可。

心臟熱者,用錢氏方中導赤散。

中滿或但腹脹者,加濃朴;氣不順,加橘皮;氣滯,加青皮一、橘皮三。

氣短小便利者,四君子湯中去茯苓,加黃 以補之;如腹中氣不轉者,更加甘草一半。

 

也,血虛則裡急;或血氣虛弱而目睛痛者,皆加當歸身。

頭痛者,加川芎;苦頭痛,加細辛,此少陰頭痛也。

髮脫落及臍下痛,加熟地黃。

 

予平昔調理脾胃虛弱,於此五藥中加減,如五臟証中互顯一二証,各對証加藥,無不驗,

然終不能使人完複,後或有因而再至者,亦由督、任、衝三脈為邪,皆胃氣虛弱之所致也。

 

法雖依証加減,執方料病,不依《素問》法度耳,是以檢討《素問》《難經》及《黃帝針經》

中說脾胃不足之源,乃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從六氣不足,升降浮沉法,隨証用藥治之。

蓋脾胃不足,不同餘臟,無定體故也。其治肝、心、肺、腎,有餘不足,或補或瀉,惟益脾胃之藥為切。

 

經云︰至而不至,是為不及,所勝妄行,所生受病,所不勝乘之也。

至而不至者,謂從後來者為虛邪,心與小腸來乘脾胃也。

脾胃脈中見浮大而弦,其病或煩躁悶亂,或四肢發熱,或口乾舌乾咽乾。

蓋心主火,小腸主熱,火熱來乘土位,乃濕熱相合,故煩躁悶亂也。

 

四肢者,脾胃也,火乘之,故四肢發熱也。

飲食不節,勞役所傷,以致脾胃虛弱,乃血所生病,主口中津液不行,故口乾咽乾也。

病患自以為渴,醫者治以五苓散,謂止渴燥,而反加渴燥,乃重竭津液,以至危亡。

 

經云︰虛則補其母。

當於心與小腸中以補脾胃之根蒂者。甘溫之藥為之主,以苦寒之藥為之使,以酸味為之臣佐。

以其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心火旺則肺金受邪,金虛則以酸補之,次以甘溫及甘寒之劑,於脾胃中瀉心火之亢盛,是治其本也。

 

所勝妄行者,言心火旺能令母實,母者,肝木也,肝木旺則挾火勢,無所畏懼而妄行也,故脾胃先受之。

或身體沉重,走疰疼痛,蓋濕熱相搏,而風熱郁而不得伸,附著於有形也。

或多怒者,風熱下陷於地中也。

 

或目病而生內障者,脾裹血,胃主血,心主脈,脈者,血之腑也,或云心主血,又云肝主血,肝之竅開於目也。

或妄見妄聞,起妄心,夜夢亡人,四肢滿閉,轉筋,皆肝木火盛而為邪也。

或生痿,或生痺,或生厥,或中風,或生惡瘡,或作腎痿,或為上熱下寒,為邪不一,皆風熱不得升長,而木火遏於有形中也。

 

所生受病者,言肺受土火木之邪,而清肅之氣傷。

或胸滿少氣短氣者,肺主諸氣,五臟之氣皆不足,而陽道不行也。或咳嗽寒熱者,濕熱乘其內也。

 

所不勝乘之者,水乘木之妄行而反來侮土,故腎入心為汗,入肝為泣,入脾為涎,入肺為痰。為嗽、為涕、為嚏,為水出鼻也。

一說,下元土盛克水,致督、任、衝三脈盛,火旺煎熬,令水沸騰,而乘脾肺,故痰涎唾出於口也。

下行為陰汗,為外腎冷,為足不任身,為腳下隱痛。或水附木勢而上為眼澀,為眵,為冷淚,此皆由肺金之虛而寡於畏也。

夫脾胃不足,皆為血病,是陽氣不足,陰氣有餘,故九竅不通。

諸陽氣根於陰血中,陰血受火邪則陰盛,陰盛則上乘陽分,而陽道不行,無生發升騰之氣也。

夫陽氣走空竅者也,陰氣附形質者也,如陰氣附於土,陽氣升於天,則各安其分也。

 

今所立方中,有辛甘溫藥者,非獨用也;複有甘苦大寒之劑,亦非獨用也。

以火、酒二製為之使,引苦甘寒藥至頂,而複入於腎肝之下,此所謂升降浮沉之道,自耦而奇,奇而至耦者也。

(陽分奇,陰分偶。)瀉陰火以諸風藥,升發陽氣以滋肝膽之用,是令陽氣生,上出於陰分,

末用辛甘溫藥接其升藥,使大發散於陽分,而令走九竅也。

 

經云︰食入於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

食入於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

且飲食入胃,先行陽道,而陽氣升浮也。

浮者,陽氣散滿皮毛;升者,充塞頭頂,則九竅通利也。

若飲食不節,損其胃氣,不能克化,散於肝,歸於心,溢於肺,食入則昏冒欲睡,得臥則食在一邊,

氣暫得舒,是知升發之氣不行者此也。

經云︰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

病患飲入胃,遽覺至臍下,便欲小便,由精氣不輸於脾,不歸於肺,則心火上攻,使口燥咽乾,是陰氣大盛,其理甚易知也。

況脾胃病則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有是者乃脾胃虛,無是則非也,亦可作明辨矣。

 

脾胃不足,是火不能生土,而反抗拒,此至而不至,是為不及也。

白朮(君),人參(臣),甘草(佐),芍藥(佐),黃連(使),黃耆(臣),桑白皮(佐)。

諸風藥皆是風能勝濕也,及諸甘溫藥亦可。

心火亢盛,乘於脾胃之位,亦至而不至,是為不及也。

黃連(君),黃柏(臣),生地黃(臣),芍藥(佐),石膏(佐),知母(佐),黃芩(佐),甘草(佐)。

 

肝木妄行,胸脅痛,口苦舌乾,往來寒熱而嘔,多怒,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腹中急痛,此所不勝乘之也。

羌活(佐),防風(臣),升麻(使),柴胡(君),獨活(佐),芍藥(臣),甘草(臣),白朮(佐),

茯苓(佐),豬苓、澤瀉(佐),肉桂(臣), 本、川芎、細辛、蔓荊子、白芷、石膏、黃柏(佐),知母、滑石。

 

肺金受邪,由脾胃虛弱,不能生肺,乃所生受病也。故咳嗽氣短、氣上,皮毛不能御寒,精神少而渴,

情慘慘而不樂,皆陽氣不足,陰氣有餘,是體有餘而用不足也。

人參(君),白朮(佐),白芍藥(佐),橘皮(臣),青皮(以破滯氣),黃耆(臣),桂枝(佐),

桔梗(引用),桑白皮(佐),甘草(諸酸之藥皆可),木香(佐),檳榔、五味子(佐,此三味除客氣)。

 

腎水反來侮土,所勝者妄行也。作涎及清涕,唾多,溺多,而惡寒者是也。土火複之,及三脈為邪,

則足不任身,足下痛,不能踐地,骨之無力,喜睡,兩丸冷,腹陰陰而痛,妄聞妄見,腰脊背胛皆痛。

乾薑(君),白朮(臣),蒼朮(佐),附子(佐炮,少許),肉桂(佐去皮,少許),川烏頭(臣),

茯苓(佐),澤瀉(使),豬苓(佐)。

 

夫飲食入胃,陽氣上行,津液與氣,入於心,貫於肺,充實皮毛,散於百脈。

脾稟氣於胃,而灌溉四旁,營養氣血者也。

今飲食損胃,勞倦傷脾,脾胃虛則火邪乘之,而生大熱,當先於心分補脾之源,蓋土生於火,

兼於脾胃中瀉火之亢甚,主生化之源;足陽明為十二經之海,主經營之氣,諸經皆稟之。

言陽明,厥陰與何經相並而為病,酌中以用藥,如權之在衡,在兩則有在兩之中,在斤則有在斤之中也。

所以言此者,發明脾胃之病,不可一例而推之,不可一途而取之,欲人知百病皆由脾胃衰而生也,毫厘之失,則災害立生。

假如時在長夏,於長夏之令中立方,謂正當主氣衰而客氣旺之時也,後之處方者,當從此法加時令藥,名曰補脾胃瀉陰火升陽湯。

 

補脾胃瀉陰火升陽湯

柴胡(一兩五錢) 甘草(炙) 黃耆(臣) 蒼朮(泔浸,去黑皮,切作片子,日曝乾,銼碎炒) 羌活(以上各一兩)

升麻(八錢) 人參(臣) 黃芩(以上各七錢) 黃連(去鬚,酒製,五錢炒,為臣為佐) 石膏(少許,長夏微用,過時去之,從權)

 上件 咀,每且三錢,水二盞,煎至一盞,去渣,大溫服,早飯後、午飯前,間日服。

服藥之時,宜減食,宜美食。服藥訖,忌語話一二時辰許,及酒、濕面、大料物之類,恐大濕熱之物,複助火邪而愈損元氣也。

亦忌冷水及寒涼淡滲之物及諸果,恐陽氣不能生旺也。宜溫食及薄滋味,以助陽氣。

大抵此法此藥,欲令陽氣升浮耳,若滲泄淡味,皆為滋陰之味,為大禁也。

雖然,亦有從權而用之者。如見腎火旺及督、任、衝三脈盛,則用黃柏、知母,酒洗訖,火炒製加之,若分兩則臨病斟酌,不可久服,恐助陰氣而為害也。

小便亦或澀,當利之,大便澀,當行之,此亦從權也,得利,則勿再服。此雖立食禁法,若可食之物,一切禁之,

則胃氣失所養也,亦當從權而食之,以滋胃也。

 

附︰……夫飲食人胃,陽氣上行,津液與氣,入於心,貫於肺,充實皮毛,散於百脈。

脾稟氣於胃,而灌溉四旁,營養氣血者也。今飲食損胃,勞倦傷脾,脾胃虛則火邪乘之,而生大熱,

當先於心分補脾之源,蓋土生於火,兼於脾胃中瀉火之亢甚是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且濕熱相合,陽氣日以虛,陽氣虛則不能上升,而脾胃之氣下流,並於腎肝,是有秋冬而無春夏。

春主升,夏主浮,在人則肝心應之。弱則陰氣盛,故陽氣不得經營。

經云︰陽本根於陰,惟瀉陰中之火,味薄風藥,升發以伸陽氣,則陰氣不病,陽氣生矣。

傳云︰履端於始,序則不愆,正謂此也。

 

《四氣調神大論》云︰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在人則緣胃虛,以火乘之。

脾為勞倦所傷,勞則氣耗,而心火熾動,血脈沸騰,則血病,而陽氣不治,陰火乃獨炎上,而走於空竅,以至燎於周身,

反用熱藥以燥脾胃,則謬之謬也。

 

胃乃脾之剛,脾乃胃之柔,表裡之謂也。

飲食不節,則胃先病,脾無所稟而後病;勞倦則脾先病,不能為胃行氣而後病。

其所生病之先後雖異,所受邪則一也。胃為十二經之海,十二經皆稟血氣,滋養於身,脾受胃之稟,行其氣血也。

 

脾胃既虛,十二經之邪,不一而出。假令不能食而肌肉削,乃本病也。

其右關脈緩而弱,本脈也。而本部本証脈中兼見弦脈,或見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一二証,此肝之脾胃病也。

當於本經藥中,加風藥以瀉之。

本部本証脈中兼見洪大,或見肌熱,煩熱,面赤而不能食,肌內消一二証,此心之脾胃病也。

當於本經藥中,加瀉心火之藥。

本部本証脈中兼見浮澀,或見氣短、氣上,喘咳、痰盛,皮澀一二証,此肺之脾胃病也。

當於本經藥中,兼瀉肺之體,及補氣之藥。

本部本証脈中兼見沉細,或見善恐欠之証,此腎之脾胃病也,當於本經藥中,加瀉腎水之浮,及瀉陰火伏熾之藥。

 

經云︰病有逆從,治有反正,除四反治法,不須論之。

其下云︰惟有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其注者,以陽明在上,中見太陰,厥陰在上,中見少陽為說,予獨謂不然,此中,非中外之中也,

亦非上中之中也,乃不定之辭,蓋欲人臨病消息,酌中用藥耳,以手足陽明、厥陰者,中氣也,

在卯酉之分,天地之門戶也。

春分、秋分,以分陰陽也,中有水火之異者也,況手厥陰為十二經之領袖,主生化之源;

足陽明為十二經之海,主經營之氣,諸經皆稟之。

 

言陽明、厥陰與何經相並而為病,酌中以用藥,如權之在衡,在兩,則有在兩之中;

在斤,則有在斤之中也。所以言此者,發明脾胃之病,不可一例而推之,不可一途而取之,

欲人知百病皆由脾胃衰而生也,毫厘之失,則災害立生。

假如時在長夏,於長夏之令中立方,謂正當主氣衰而客氣旺之時也,後之處方者,

當從此法,加時令藥,名曰補脾胃瀉陰火升陽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