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注指微針賦 (以針醫訣式流注指微為識)

 

疾居榮衛

榮者血也,衛者氣也,由腸胃受谷化血氣所為也。

上焦出氣,以溫分肉,而養筋通腠理;中焦出氣如露,上注溪谷而滲孫脈。

津液和調,變化而為血,血和則孫脈先滿,乃注絡脈,皆盈乃注於經脈。

陰陽以張,因息乃行,行有紀綱,周有道理,與天合約,不得休止,切而調之。

調護失度,致生其疾,疾者百病之總名也。

百病之始,皆因風寒暑溫飢飽勞逸而得之,或起於陰,或起於陽,所傷各異,虛實不同。

或著孫脈,或著絡脈,或著經脈,或著於沖、任脈,或著於腸胃之膜原,邪氣浸淫,不可勝論。

 

扶救者針

救疾之功,調虛實之要,九針最妙,各有所宜。

熱在頭身宜針;肉分氣滿宜圓針;脈氣虛渺宜 針;瀉熟出血、發泄固疾宜鋒針;

破癰腫出膿血宜鈹針;調陰陽去暴痺宜圓利針;治經絡中病痺宜毫針;

痺深居骨節腰脊腠理之間宜長針;虛風舍於骨節皮膚之間宜大針。

 

觀虛實與肥瘦,

經云︰虛則補之,實則瀉之,不實不虛,以經取之。

若虛實不明,投針有失,聖人所謂虛虛實實。

若明此,則無損不足益有餘之過。

觀肥瘦者,用針之法,必先觀其形之肥瘦,方明針刺之淺深。

若以身中分寸肥與瘦同用,是謂深淺不得,返為大賊也。

故肥人刺深,瘦人刺淺,以與本臟所屬部分齊平為期,所以無過不及之傷也。

 

辨四時之淺深。

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夏冬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

春氣在毫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

經云︰春夏刺淺,秋冬刺深,各以其時為則;又肥人宜深刺之,瘦人宜淺刺之。

 

取穴之法,但分陰陽而溪谷;

陰者,陰氣也;陽者,陽氣也。

謂陽氣起於五指之表,陰氣起於五指之裡也。

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分肉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溪谷有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

故取穴之法,分其陰陽表裡部分,溪谷遠近,同身寸取之,舉臂拱手,直立偃側,皆取穴法也。

逐穴各有所宜。

 

迎隨逆順,須曉氣血而升沉。

經云︰迎隨者,要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也,隨其經逆順而取之。

《靈樞》曰︰瀉者迎之,補者隨之。若能知迎知隨,令氣必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升降上下源流。

手之三陰從臟走至手;手之三陽,從手走至頭。

足之三陽,從頭下至足;足之三陰,從足上走至腹。

絡脈傳注,周流不息,故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

 

本論云︰夫欲用迎隨之法者,要知經絡逆順淺深之分。

諸陽之經,行於脈外,諸陽之絡,行於脈內;諸陰之經,行於脈內,諸陰之絡,行於脈外,仍各有所守之分。

故知皮毛者,肺之部;肌肉者,脾之本;筋者,肝之合;骨髓者,腎之屬;血脈者,心之分。

各刺其部,無過其道,是謂大妙。

 

迎而奪之有分寸,隨而濟之有淺深。深為太過,能傷諸經;淺為不及,安去諸邪。

是以足太陽之經,刺得其部,迎而六分,隨而一分;足太陽之絡,迎而七分,隨而二分。

手太陽之經,迎而七分,隨而二分;手太陽之絡,迎而九分,隨而四分。

手陽明之經,迎而九分,隨而四分;手陽明之絡,迎而八分,隨而三分。

足陽明之經,迎而一寸,隨而五分;足陽明之絡,迎而六分,隨而一分;手少陽絡,迎而七分,隨而二分。

足少陽經,迎而八分,隨而三分;足少陽絡,迎而一寸,隨而五分。

手太陰經,迎而九分,隨而四分;手太陰絡,迎而七分,隨而二分。

足太陰經,迎而一寸,隨而五分;足太陰經,迎而迎而七分,隨而二分;手少陰絡。

迎而六分,隨而一分;足少陰經,迎而六分,隨而一分;足少陰絡,迎而一分,隨而五分。

手厥陰經,迎而七分,隨而二分;手厥迎而九分,隨而四分。

斯皆經絡相合,補生瀉成不過一分。

針入貴速,既入徐進;針出貴緩,急則多傷。明須慎之,勿為殆事。

男子左瀉右補,女子右瀉左補,轉針迎隨,補瀉之道,明於此矣。

 

原夫指微論中,賾義成賦;

《指微論》三卷,亦是何公所作。

探經絡之賾,原針刺之理,明榮衛之清濁,別孔穴之部分,然未廣傳於世。

今於論內自取其義,以成此賦。

 

知本時之氣開,說經絡之流注。

本論云︰流者行也,注者往也。

流謂氣血之流行也,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如流水走蟻,涓涓不息,不可暫止。

又云︰流而為榮衛,彰而為顏色,發而為音聲。

速則生熱,遲則生寒;結而為瘤贅,陷而為癰疽,故知流者不可止,若人誤中,則有顛倒昏悶之疾。

 

又云︰注者住也。

謂十二經絡各至本時,皆有虛實邪正之氣,注於所括之穴。

所謂得時謂之開,失時謂之合,氣開當補瀉,氣閉忌針刺。

聖人深慮此者,恐人勞而無功,豈可昧氣開流注之道哉。

其氣開注穴之法,七韻中說之矣。

每披文而參其法,篇篇之理可尋;覆經而察其言,字字之明諭其隱,皆知虛實總附。

夫披文覆經者,學人之不情也,既窮其理,賾其義,知其根,得其源,以見聖人之心乎?

觀何公作流注之賦,玄辭妙話。可謂達理,非是自炫也。

 

移疼住痛如有神,針下獲效;

得其針刺之要,移疼住痛,獲效如神。

 

暴疾沉至危篤,刺之勿誤。

沉 久病,虛弱之人,忽暴感疾於榮衛,傳於臟腑,其病必危篤而重也。

明者是時深慮損益,慎勿輕勿,自恃聰俊,當須察其何經所苦,補瀉針刺,去之勿誤也。

 

詳夫陰日血引,值陽氣流;

賈氏云︰陽日氣先脈外,血後脈內;陰日血先脈外,氣後脈內。

交貫而行於五臟五腑之中,各注井滎俞經合五穴,共五十穴。

惟三焦受十經血氣,次傳包絡,又各注五穴,通前十二經,共六十穴,才合得十六難內六十首也。

越人言︰三部九候,各有頭首也。

 

及《素問》言六十首,今世不傳。

既言不傳,其文不載六十首字也,故聖人留此六十首法,令後人穿鑿也。

余以所過為原六穴,即便是陰陽二氣出入門戶也。

則陽脈出行二十五度,陰脈入行二十五度,則皆會此六穴中出入也。

其五臟五腑收血化精合處,便是逐經原氣也。

其餘精者,助其三焦,受十經精氣,則以養心包絡,始十二經血氣遍行也。

 

如一經精氣不足,則便成病也。既然有病,即不依此行度也。

至今諸經失時,又更引毒氣遍行,所流到處,即各見本經脈候,或大或小,或浮或沉,

病患或寒或熱,或輕或重,因証取之耳。

 

口溫針暖,

凡下針,先須口內溫針令暖,不唯滑利而少痛,亦借己之和氣,與患者榮衛無寒暖之爭,便得相從,

若不先溫針暖,與血氣相逆,寒溫交爭,而成瘡者多矣。

 

牢濡深求。

經云︰實之與虛者,牢濡之意,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

凡欲行其補瀉,即詳五臟之脈,及所刺穴中,如氣來實牢者可瀉之,虛濡者可補之也。

 

諸經十二作數,絡脈十五為周;

手足各有三陰三陽之脈,合為十二經脈。每一經各一絡脈,余有陽蹺之絡,陰蹺之絡,脾之大絡,合為十五絡脈。

周者,謂十二經十五絡二十七氣,周流於身者也。

 

陰俞六十臟主,

臟為五臟肝心脾肺腎,並心包之脈。合之有六,並兼四形臟也。

俞謂井滎經合非皆俞也。

然井滎俞經合者,

肝之井,大敦穴也;滎行間穴也;俞,太沖穴也;經,中封穴也;合,曲泉穴也。

心之井,少沖穴也;滎,少府穴也;俞,神門穴也;經,靈道穴也;合,少海穴也。

脾之井,隱白穴也;滎,大都穴也;俞,太白穴也;經,商丘穴也;合,陰陵穴也。

肺之井,少商穴也;滎,魚際穴也;俞,太淵穴也;經,經渠穴也;合,尺澤穴也。

腎之井,涌泉穴也;滎,然谷穴也;俞,太溪穴也;經,複溜穴也;合,陰谷穴也。

心包之井,中沖穴也;滎,勞宮穴也;俞,大陵穴也;經,間使穴也;合,曲澤穴也。

五臟之俞,各有五,則五五二十五俞,井心包絡五俞,共三十,以左右見言之,六十俞穴也。

 

陽穴七十二腑收。

腑謂六腑,非兼九形腑也。

穴,俞穴也,亦謂井滎俞原經合也。

肝之腑膽,膽之井者,竅陰穴也;滎,俠溪穴也;俞,臨泣穴也;原,丘墟穴也;經,陽輔穴也;合,陽陵泉穴也。

心之腑小腸,小腸之井者,不澤穴也;滎,前谷穴也;俞,後溪穴也;原,腕骨穴也;合,小海穴也。

脾之腑胃,胃之井者,厲兌穴也;滎,內庭穴也;俞,陷谷穴也;原,衛陽穴也;經,解溪穴也;合,三里穴也。

肺之腑大腸,大腸之井者,商陽穴也;滎,二間穴也;俞,三間穴也;原,合谷穴也;經,陽溪穴也;合,曲池穴也。

腎之腑膀胱,膀胱之井者,至陰穴也;滎,通谷穴也;俞,束骨穴也;原,京骨穴也;經,昆侖穴也;合,委中穴也。

心包之腑三焦,三焦之井者,關沖穴也;滎,液門穴也;俞,中渚穴也;原,陽池穴也;經,支溝穴也;合,天井穴也。

如是六腑之俞各有六,則六六三十六俞,以左右脈共言之,則七十有二俞穴也。取穴部分,見於井滎圖備說。

 

刺陽經者,可臥針而取;

衛者屬陽,皮毛之分,當臥針而刺之。若深刺傷陰分,傷榮氣也。

 

奪血絡者,先俾指而柔。

奪血絡者,取榮氣也。榮氣者,經隧也。

《靈樞》曰︰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故言血絡。

凡刺之者,先以左手捻按所刺之穴,候指下氣散,方可下針,取榮家之氣,不能損衛氣也。

經云︰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也。

 

呼為迎而吸作補,

瀉者迎之,補者隨之,有餘則瀉,不足則補。

瀉者,吸則內針,無令氣散,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後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是名曰瀉。

補者,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弩之,抓而下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內針,靜以久留,

以氣至為故,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合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名曰補。

凡善治者,察其所痛,以知病有餘不足,當補則補,當瀉則瀉,無逆天時,是謂至治之妙。

 

逆為鬼而從何憂。

逆者,謂當刺之日,與病五行相行遞為鬼賊,而不順也。

從者,五臟之氣,與日相和,而不相侵凌也。

凡刺之理,當擇吉日,與本病之臟腑各無侵凌刑製,下針順從而何憂哉!

 

淹疾延患,著灸之由。

若病有久淹,因寒而虛,或陰証多寒,或是風寒濕痺腳氣之病,或是上實下虛厥逆之疾。

男子勞傷,婦人血氣之屬,並可用灸。亦有不可灸者,近髓之穴,陽証之病,不可灸也。

 

躁煩藥餌而難拯,必取八會;

躁煩熱盛在於內者,宜取八會之氣穴也。

謂腑會太倉中腕穴,臟會季脅章門穴,筋會陽陵泉穴,髓會絕骨穴,血會膈俞穴,骨會大杼穴,

脈會太淵穴,氣會三焦膻中穴,此是八會穴也。

 

癰腫奇絡而畜邪,先由砭瘳。

經云︰病患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環周,十二經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氣蓄積腫熱,宜砭刺出血。

古者以砭石為針,《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為針,即砭石也。

今人以鈹針代之也。

 

況乎甲膽乙肝,丁心壬水。

甲膽乙肝者,謂五臟五腑,拘之十干,陽干主腑,陰干主臟。

故《天元冊》又曰︰膽甲肝乙,小腸丙心丁,胃戊脾己,大腸庚肺辛,膀胱壬腎癸,

五臟五腑,收血化精合處,便是三焦包絡二經元氣也,合為十二經遍行也。

賈氏各分頭首,十日一終,營運十干,皆以五子建元日時為頭也。

 

生我者號母,我生者名子。

夫五行者,在人為五臟,注穴為井滎俞經合。

相合為夫妻,我克者為七傳,克我者為鬼賊,我生者為子,生我者為母也。

 

春井夏滎乃邪在,秋經冬合乃刺矣。

此言逐回時取井滎之法也,

假令春木旺刺井,夏火旺刺滎,季夏土旺刺俞,秋金旺刺經,冬水旺刺合,

四時刺法,依此推之,以瀉逐時所勝之邪毒者也。

聖人所謂因其時而取之,以瀉邪氣出也。

 

犯禁忌而病複,

禁忌者,非惟人神所在也,謂大飢大渴,大寒大熱,大飽大醉,大虛大竭,大勞大困,皆為針家之禁忌。

若虛實不分,淺深不及,犯觸人神,顛倒四時,其病愈而必複,切須誡之誡之。

 

用日衰而難已。

本論云︰病於當日之下,灸五行之刑製者,其病克而難愈也。

謂心病遇庚日,肝病遇辛日,脾病遇乙日,肺病遇丁日,腎病遇己日,小腸病遇壬日,大腸病遇丙日,

胃遇甲日,膽遇庚日,膀胱遇戊日,斯皆率義正氣日下受製而氣衰,刺病難愈故也。

孫絡在於肉分,血行出於支裡。

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也。行於分肉之間,有血留止,刺而去之,無問脈之所會。

 

悶昏針運,經虛補絡須然;

本論云︰若學人深明氣血往來,取穴部分不差,補瀉得宜,必無針暈昏倒之疾;

或忽忙之際,畏刺之人,多針則傷,壯者氣行自己,怯者當速救療。

假令針肝經感氣運,以補肝經合曲泉穴之絡;

假令針肝絡血運,以補本經曲泉穴之經,針入複蘇,效如起死,他皆仿此。

 

疼實癢虛,瀉子隨母要指。

病之虛實者,癢則為虛,痛者為實。刺法云︰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

假令肝臟實,瀉肝之榮行間穴,屬火是子;肝臟虛,補肝之合曲泉穴,屬水是母。

凡刺只取木經井滎俞經合五行,子母補瀉,此乃大要也。

 

想夫先賢迅效,無出於針經;今人愈疾,豈離於醫法。

古之治疾,特論針石,《素問》先論刺,後論脈;《難經》先論脈,後論刺。

刺之與脈,不可偏廢。昔之越人起死,華佗愈,非有神哉,皆此法也。

離聖久遠,後學難精,所以針之玄妙,罕聞於世。今時有疾,多求醫命藥,用針者寡矣。

 

徐文伯瀉孕於苑內,斯由其速;

昔宋太子性善醫書,出苑見一有孕婦人,太子自為診之,是一女。

令徐文伯亦診之,乃一男一女。太子性急,欲剖腹視之。

文伯因自請針之令落,於是瀉足三陰交,補手陽明合谷,胎應針而落,果如文伯之言也。

 

范九思療咽於江夏,聞見言稀。

傳曰︰嘉 中有太傅程公,守任於江夏,因母之暴患咽中有癰,卒然而長,寒氣不通,

命醫者止可用藥治之,勿施針以損之。

 

醫曰︰咽中氣尚不通,豈能用藥,藥即下之,豈能卒效,故眾醫不敢措治。

 

尋有醫博范九思云︰有藥須用未使新筆點之,癰疽即便差。

公遂取新筆與之,九思乃以點藥上癰,藥到則有紫血頓出,漸氣通而瘥。

 

公曰︰此達神聖之妙矣。公命九思飲,而求其方,九思大笑曰︰

其患是熱毒結於喉中,塞之氣不宣通,病以危甚。

公堅執只可用藥,不可用針,若從公意,則必誤命,若不從公意,固不能施治,

九思當日,曾以小針藏於筆頭中,妄以點藥,乃針開其癰而效也,若非如此,何如紫血頓下也。

 

公方省而歡曰︰針有劫病之功,驗於今日。

古人云︰為將不察士卒之能否,則不能決勝,為醫不察藥性之主治,則不能便瘥,

文將無深謀遠慮,則無必勝,醫無先機遠見,治無必效也。

 

大抵古今遺跡,後世皆師。

昔聖人留軌范,使後人仿學,不可獨強也。

況於針術,隱奧難究,妙門出乎其類者,今之世誰能之,故聖人云︰不可不遵先聖遺文也。

 

王纂針魅而立康,獺從被出;

傳曰︰王纂少習醫方,尤精針石,遠近知名,嘉中縣人張方女,因暮宿於廣陵廟中,下有一物,

假作其,因被魅感而病,纂為治之,一針有一祟從女被中走出,而病愈矣。

 

秋夫療鬼而獲效,魂免傷悲。

昔宋徐熙字秋夫,善醫方,為丹陽令,常聞鬼神吟呻甚淒苦。

秋夫曰︰汝是鬼何須知此!

答曰︰我患腰病,死雖為鬼,痛苦尚不可忍,聞君善醫,願相救濟。

 

秋夫曰︰吾聞鬼無形,何由措置?

鬼云︰縛草作人,子依之,但取孔穴針之。

 

秋夫如其言,為針腰俞二穴,肩井二穴,設祭而埋之。

明日見一人來謝曰︰蒙君醫療,複為設祭,病今已愈,感惠實深,忽然不見。

公曰︰夫鬼為陰物,病由告醫,醫既愈矣,尚能感激,況於人乎?鬼姓斛名斯。

 

既而感指幽微,用針直訣。

此皆指微論中,用針幽微之直訣也。

 

竅齊於筋骨,皮肉刺要;

竅者穴也,齊者淺深之宜也。經曰︰刺皮無傷骨,刺骨無傷髓。

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過則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故生大病。

 

痛察於久新,腑臟寒熱。

痛者病也,夫人病有久新,臟病腑病,寒熱虛實,宜細詳審調。

針形短長鋒類不等,窮其補瀉,各隨病所宜用之。

 

接氣通經,短長依法;

本論曰︰夫欲取偏枯久者榮衛諸疾,多是愈而複作者,

由氣不接而經不通流,雖有暫時之塊,客氣勝真,病當未愈也,當此乃上接而下引。

呼吸多少,經脈長短,各有定數之法。

手三陽接而九呼,過經四寸,乎三陰接而七呼,過經五寸;

足之三陽接而一十四呼,過經四寸,足之三陰接而一十二呼,過經五寸。

重者倍之,吸亦同數,此接氣通經,呼吸長短之法也。

 

裡外之絕,羸盈必別。

夫五臟裡外者,謂心肺在鬲上,通於天氣也。

心主於脈,肺主於氣,外華榮於皮膚,故言外也。

腎肝在下,通於地氣,以藏精血,實於骨髓。

心肺外絕,則皮聚毛落;腎肝內絕,則骨痿筋緩。

其時學人,不能別裡外虛實,致使針藥誤投,所以實實虛虛,損不足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勿刺大勞,使人氣亂而神隳;

《禁刺論》曰︰無刺大勞人,勞則喘息汗出,裡外昏越,故氣耗亂,神隳散也。

 

慎妄呼吸,防他針昏而閉血。

呼吸者,使陰陽氣行流上下,經歷五臟六腑,若針刺妄行呼吸,陰陽交錯,則針昏閉血,氣不行也。

 

又以常尋古義,由有藏機;遇高賢真趣,則超然得悟。逢達人示教,則表我扶危。

先賢之書,文理幽深,隱義難窮;

或字中隱義,或假令一隅,妙要難窮,遇高達之士,方得其趣,不可穿鑿。

 

男女氣脈,行分時合度;

本論云︰夫男女老幼,氣候不同,春夏秋冬,寒暑各異。

春氣生而脈氣緩,夏暑熱而脈行速,秋氣燥而脈行急,冬氣寒而脈凝澀。

小兒之脈應春,壯年之脈應夏,四十以上如秋,六十以後如冬。

其病有寒熱,脈有遲速,一一參詳,不可一概與天同度矣。

 

《難經》云︰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者,平人脈法也。

微抱病之人皆失天之度,地之紀,脈之用,不可與平人脈相合也。

其診取法︰當以一息五至為與天同度;不及應春,不及應冬;太過應秋,太過應夏。

應春冬者,宜留針待氣至;應秋夏者,呼吸數畢便宜去針,此之謂也。

 

養子時克,注穴必須依。

養子時克注穴者,謂逐時干旺氣注臟腑井滎之法也。

每一時辰,相生養子五度,各注井滎俞經合五穴。晝夜十二時,氣血行過六十俞穴也。

每一穴血氣分得一刻六十分六厘六毫六絲六忽六杪,此是一穴之數也。

六十穴共成百刻,要求日下井滎,用五子建元日時取之。

 

設令甲日甲戌時,膽統氣初出竅陰穴為井木,流至小腸為滎火,

氣過前谷穴注至胃為俞土,氣過陷谷穴又並過本原丘墟穴。

 

但是六腑各有一原穴,則不系屬井滎相生之法,即是陰陽二氣出入門戶也。

行之大腸為經金,氣過陽溪穴,所入膀胱為合水,氣入委中穴而終。

此是甲戌時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時辰流注五穴畢也。他皆仿此。

今詳定療病之宜,神針法式,廣搜難素之秘文密辭,深考諸家之肘函妙臆,

故稱瀘江流注之指微,以為後學之規則。

夫流注者,為刺法之深源,作針術之大要,是故流者行也;注者住也。

蓋流者要知經脈之行流也;注者謂十二經脈各至本時,皆有虛實邪正之氣,注於所括之穴也。

夫得時謂之開,失時謂之合。

夫開者針之必除其病,合者刺之難愈其疾,可不明此二者乎?

況經氣內干五臟,外應支節,針刺之道,經絡為始。

若識經脈,則諸行氣部分,脈之短長,血氣多少,行之逆順,祛逐有過,補虛瀉實,則萬舉萬痊。

若夫經脈之源而不知,邪氣所在而不辨,往往病在陽明,反攻少陰,疾在厥陰,卻和太陽,

遂致賊邪未除,本氣受弊,以此推之,經脈之理不可不通也。

昔聖人深慮此者,恐後人勞而少功也,廣因閑暇之際,爰取前經,以披舊典,

緣柯摘葉,采摭精華,以明流注之幽微,庶免討尋之倦怠。

不揆荒拙,列圖於後,凡我同聲之者,見其違闕,改而正之,庶行之久遠而無弊焉,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