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癲證。
多由思慮太過、情懷抑鬱,以致肝失條達、脾氣不運、津液凝滯為痰、痰濁上逆、神明失常、發為癲證。
主證:沉默獃滯、精神抑鬱、表情淡默、或喃喃自語、語無倫次;
或時悲時喜、器笑無常,胡思亂想,多疑易驚,不思飲食,舌苔薄膩,脈弦細或弦滑。
治法:取背俞穴為主,佐以原、絡穴。針用平補平瀉法。
處方:心俞、肝俞、脾俞、神門、豐隆。
2.狂證。
多由所求不遂、肝胃火盛,挾痰上擾,致使神志逆亂、心神失主而致。
主證:病起急驟、吵擾不寧、兩目怒視、毀物打人、不分親疏、氣力逾常、不思飲食、舌紅絳、苔黃 膩、脈弦滑。
治法:取督脈穴為主,兼清痰火、針用瀉法。
處方:大椎、風府、水溝、內關、豐隆。
癇證是一種發作性神志失常的疾病,俗稱羊癇風。
1.主證:本病一般多屬實證,但反覆發作可致正虛。
發病之前,可有頭暈、胸悶、神疲等先兆,旋即昏仆、不省人事、面色蒼白、牙關緊閉、雙目上視、手足抽搐、
口吐涎沫、甚則二便失禁。發後頭昏、肢軟、神疲、苔薄膩、脈弦滑、久病則脈細。
2.治法:取任脈、督脈為主、佐以豁痰開竅。
3.處方:鳩尾、大椎、腰奇、間使、豐隆。
眩是眼花,暈為頭暈。輕者平臥閉目片刻即安;重者如乘坐舟車,旋轉起伏不定,以致站立不穩。
本證可見於高血壓、動脈硬化、貧血、神經官能症、耳源性疾病及腦部腫瘤等。
1.氣血不足
主證:頭暈目眩、兩目昏黑、泛泛欲吐、四肢乏力、面色光白、心悸失寐、怯冷倦臥、脈微細。
治法:以培補脾腎兩經為主,用補法、可灸。
處方:脾俞、腎俞、關元、足三里。
2.肝陽上亢
主證:頭暈目率、泛泛欲吐、腰膝酸軟、舌紅脈弦。
治法;取肝膽兩經為主,針用瀉法。
處方:風池、肝俞、腎俞、行間、俠溪。
3.痰濕中阻
主證:頭暈目率、胸痞欲嘔、納差、心煩苔厚膩、脈滑。
治法:和中化濁為主,針用瀉法。
處方:中脘、內關、豐隆、解溪。
頭痛系患者的一種自覺症状。常見於高血壓、顱內腫瘤、神經機能性頭痛、感染性發熱性疾病等。
1.風襲經絡
主證:發時痛勢陣作,如錐如刺、痛有定處,甚則頭皮腫起成塊,一般無其他兼證。
治法:按頭痛部位分經取穴。毫針刺用瀉法、留針。
處方:巔頂部:百會、通天、阿是穴、行間。
前頭部:上星、頭維、阿是穴、合谷。
後頭部:後頂、天柱、阿是穴、崑崙。
2.肝陽亢逆
主治;頭痛目眩,尤以頭之兩側為重。心煩善怒、面赤口苦、脈弦數、舌紅苔黃。
治法:取足厥陰、少陽經穴為主。用瀉法。
處方:風池、百會、懸顱、俠溪、行間。
3.氣血不足
主證:痛勢綿綿、頭目昏重、神疲無力、面色不華、喜曖畏冷、操勞或用腦過度則加重,脈強弱,苔薄白。
治法:取任、督經穴和背俞穴為主。毫針刺用補法、可灸。
處方:百會、氣海、肝俞、脾俞、腎俞、合谷、足三里。
[附註]
頭痛如針灸治療多次無效或繼續加重者,應考慮有無顱腦病變,需及時治療原發病。
外邪侵襲經絡,氣血閉阻不暢,引起關節、肢體等處出現酸、痛、麻、重及屈伸不利等症状,名為痹證。
可包括風濕熱、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纖維組織炎及神經痛等。
1.主證:
(1)風寒濕痹。
關節酸痛或部分肌肉酸重麻木,遷延日久可致肢體拘急,甚則關節腫大。
又可分為以下三型:
行痹:肢體關節走竄疼痛,痛無定處,有時兼有寒熱,舌苔黃膩、脈浮。
痛痹:遍身或局部關節疼痛,痛有定處,得熱稍緩,遇冷則劇,苔白脈弦緊。
著痹:關節酸痛、肌膚麻木、痛有定處,陰雨風冷每可使其發作,苔白膩,脈濡緩。
(2)熱痹。
關節酸痛、局部熱腫、痛不可近、關節活動障礙、可涉及單或多個關節,併兼有發熱、口渴、苔黃燥、脈滑數等症状。
2.治法:以循徑與患部穴為主,亦可採用阿是穴。
行痹、熱痹用毫針瀉法淺刺;痛痹多灸,深刺留針,如疼痛劇烈的可隔姜灸;
著痹針灸並施或兼有溫針和拔罐等法。
3.處方:
肩部:肩髎、肩髃、肩臑。
肘臂:曲池、合谷、天井、外關、尺澤。
腕部:陽池、外關、陽溪、腕骨。
背脊:水溝、身柱、腰陽關。
脾部:環跳、居髎、懸鐘。
股部:秩邊、承扶、陽陵泉。
膝部;犢鼻、梁丘、陽陵泉、膝陽關。
踝部:申脈、照海、崑崙、丘墟。
行痹加膈俞、血海;癰痹加腎俞、關元;著痹加足三里、商丘;熱痹加大椎、曲池。
痿證,是指肢體痿弱無力、不能隨意活動或伴有肌肉萎縮的一類病證。
常見於多發性神經炎、小兒麻痹後遺症、早期急性脊髓炎、重症肌無力、癔病癱及周期性癱瘓等。
1.主證:四肢筋肉弛緩無力,失去運動功能。初起多有發熱。
繼則上或下肢,偏左或偏右,痿軟無力;重者下肢完全不能運動肌肉日漸瘦削,但無疼痛症状。
(1)肺熱;兼有發熱、咳嗽、口渴、尿黃、舌紅苔黃、脈細數。
(2)濕熱:兼有身重、小便混濁、胸悶、或兩足發熱、得冷則舒、舌苔黃膩、脈濡數。
(3)肝腎兩虧:兼有腰脊酸軟、遺精早泄頭暈目眩、脈細數、舌紅。
2.治療:以取陽明經穴為主。上肢多取手陽明,下肢多取足陽明。(參閱中風治法)。
屬肺熱及濕熱者,單針不灸用瀉法;肝腎陰虧者,針用補法。
3.處方:上肢:肩髃、曲池、合谷、陽溪。
下肢:髀關、梁丘、足三里、解溪。
肺熱者加肺俞、尺澤;溫熱型加陰陵泉、脾俞;肝腎兩虧者加肝俞、腎俞、懸鐘、陽陵泉;發熱者加大椎。
即面神經麻痹。臨床以周圍性面癱為多見。
1.主證:
起病突然,每在睡眠醒來時,發現一側面部板滯、麻木、癱瘓,不能作蹙額、皺眉、露齒、鼓頰等動作。
口角向健側歪斜、露晴流淚、額紋消失、患側鼻唇溝變淺或消失。
少數病人初起時有耳後、耳下及面部疼痛。
嚴重者可出現患側舌前2/3味覺減退或消失,聽覺過敏等。
2.治療:以手足陽明經為主,手足少陽、太陽經為輔,採取局部取穴與循經遠取相結合的方法。
近取諸穴酌予淺刺、平刺透穴或斜刺。
3.處方:風池、陽白、攢竹、四白、地倉、合俗、太沖。
鼻唇溝平坦加迎香;人中溝歪斜加人中;顏唇溝歪斜加承漿;乳突部疼痛加翳風。
坐骨神經痛是指在坐骨神經通路及其分布區的疼痛,可由多種病因引起。
1.主證:一側腰腿部陣發性或持續性疼痛。
主要是臀部、大腿後側、小腿後或外側及足部發生燒灼樣或針刺樣疼痛,行動時加重。直腿抬離試驗陽性。
2.治法;取足太陽和足少陽膽經穴為主。一般均用瀉法,亦可配合灸治或拔罐。
3.處方:腎俞、大腸俞、腰3-5、夾脊、秩邊、環跳、殷門、委中、承山、陽陵泉、絕骨
婦女在行經前後或行經期間,少腹部出現較劇烈的疼痛稱痛經。
1.實證:
經行不暢,少腹疼痛。如腹痛拒接,經色紫而夾有血塊,下血塊後痛即緩解,脈沉澀的為血瘀;
脹甚於痛,或脹連胸脅,胸悶泛惡,脈弦的為氣滯。
治法:取任脈、足太陰經穴為主。毫針刺用瀉法,酌量用灸。
處方:中級、次髎、地機、三陰交。
2.虛證:
腹痛多在經淨後,痛勢綿綿不休;少腹柔軟喜按,經量減少;
每伴腰酸肢倦、納少、頭暈、心悸、脈細弱、舌淡。
治法:取任、督脈,足少陰和足陽明經穴。毫針刺用補法,並灸。
處方:命門、腎俞、關元、足三里、大赫。
指妊娠30周後,胎兒在子宮體內位置不正,常見於經產婦或腹壁松馳的孕婦。
產婦本身多無自覺症状,經產科檢查後才能確診。
治法:選至陰穴,以艾條灸兩側至陰穴15-20分鐘。每天1-2次,至胎位轉正為止。
據報導,成功率達80%以上,以妊娠7個月者成功率最高。
附註:胎位不正原因很多,須詳細檢查。如因骨盆狹窄、子宮畸形等引起,應作其他處理。
即闌尾炎。多由闌尾腔梗阻或細菌感染引起。
主證:初起脘部或繞臍作痛,旋即轉至右下腹。以手按之,其痛加劇,痛處固定不移。
腹皮微急,右腿屈而難伸,並有發熱惡寒、噁心嘔吐、便秘、尿黃、苔薄膩黃、脈數有力。
甚則痛勢劇烈,腹痛拒按,壯熱自汗;脈洪數。
治法;取手足陽明經穴為主。毫針刺用瀉法,留針20-30分鐘。一般每日刺1-2次,重證可每隔4小時針刺1次。
處方:足三里、闌尾、曲池、天樞。
指四肢關節或軀體部的軟組織損傷,
如皮膚、肌腱、韌帶、血管等,而無骨折、脫臼、皮肉破損的損傷證候。
主證:主要表現為受傷部腫脹疼痛,關節活動障礙等。
治法:以受傷局部取穴為主,毫針刺用瀉法。陳傷留針加灸或用溫針。
處方:肩部:肩髎、肩髃、肩貞。
肘部:曲池、小海、天井。
腕部:陽池、陽溪、陽谷。
腰部:腎俞、腰陽關、委中。
髀部:環跳、秩邊、承扶。
膝部:膝眼、梁丘、陽關。
踝部:解溪、崑崙、丘墟。
多由暴怒、驚恐、肝膽風火上遞,以致少陽經氣閉阻或因外感風寒、壅遏清竅,
或因腎虛氣弱、精氣不能上達於耳而成。
1.主證:
實證:
暴病耳聾或耳中覺脹,鳴中不斷,按之不減。
肝膽火逆多由面赤、口乾、煩燥、善怒、脈弦。外感風邪多見寒熱頭痛、脈浮等證。
虛證;
久病耳聾、或耳鳴時作時止,操勞時加劇,按之鳴聲減弱,多兼頭昏、腰酸、遺精帶下、脈虛細。
2.治法:取手足少陽經穴為主。實證針用瀉法;虛證兼取足少陰經穴。針用補法。
3.處方:翳風、聽會、俠溪、中諸。
肝膽火盛加太沖、丘墟;外感風邪加外關、合谷;腎虛加腎俞、關元。
牙痛為口腔疾患中常見證狀,其發生主要與胃經鬱火和腎陰不足有關。
1.主證:
牙痛甚劇、兼口臭、苔黃、口渴、便秘、脈洪等,乃陽明火邪為患,痛甚齦腫兼形寒身熱,脈浮數等者為風火牙痛;
如隱隱作痛,時作時息,口不臭,脈細或齒浮動者,屬腎虛牙痛。
2.治法:取手足陽明經穴為主。毫針刺用瀉法,循經遠道可左右交叉刺。
3.處方:合谷、頰車、內庭、下關。風火牙痛加外關,風池;陰虛者加太溪、行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