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 經
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輒)變為二病者,何也?
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
氣主呴之,血主濡之。氣留而不行者,為氣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為血後病也。
故先為是動,後所生(病)也。
(論經絡)23∼29難:
曰:手足三陰三陽,脈之度數,可曉以不?
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
手三陰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足三陰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人兩足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
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何始何窮也?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者也。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陰、陽明;
陽明注足陽明、太陰;太陰注手少陰、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陰;少陰注手心主、少陽;
少陽注足少陽、厥陰;厥陰複還注手太陰。
別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灌溉,朝於寸口、人迎,以處百病,而決死生也。
經云:明知始終,陰陽定矣。何謂也?
然:終始者,脈之紀也。寸口、人迎,陰陽之氣通於朝使,如環無端,故曰始也。
終者,三陰三陽之脈絕,絕則死。死各有形,故曰終也。
曰:手足三陰三陽氣已絕,何以為候?可知其吉凶不?
然: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於骨髓。
故骨髓不濡,即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即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枯,發無潤澤;
無潤澤者,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營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脈不營,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
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足厥陰氣絕,即筋縮引卵與舌卷。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
筋者,聚于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營,則筋縮急;即引卵與舌;
故舌卷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手太陰氣絕,即皮毛焦。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
氣弗營,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則皮節傷;皮節傷,則皮枯毛折;
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
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三陰氣俱絕者,則目眩轉、目瞑,目瞑者,為失志;失志者,
則志先死。死,即(則)目瞑也。
六陽氣俱絕者,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
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即氣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曰:有十二經,五臟六腑十一耳,其一經者,何等經也?
然:一經者,手少陰與心主別脈也。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而無形,故言經有十二也。
曰: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餘三絡者,是何等絡也?
然:有陽絡,有陰絡,有脾之大絡。
陽絡者,陽蹺之絡也。陰絡者,陰蹺之絡也。故絡有十五焉。
曰:脈有奇經八脈者,不拘於十二經,何也?
然:有陽維,有陰維,有陽蹺,有陰蹺,有沖,有督,有任,有帶之脈。
凡此八脈者,皆不拘於經,故曰奇經八脈也。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相隨上下,何獨不拘於經也?
然: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虞。
天雨降下,溝渠溢滿,當此之時,留需妄行,聖人不能複圖也。
此絡脈滿溢,諸經不能複拘也。
曰:其奇經八脈者,既不拘於十二經,皆何起何繼也?
然:督脈者,起於下極之俞,並於脊裡,上至風府,入屬於腦。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
沖脈者,起於氣沖,並足陽明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
帶脈者,起于季脅,回身一周。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脈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沖脈。
陽維、陰維者,維絡於身,溢蓄,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故陽維起于諸陽會也,陰維起于諸陰交也。
比于聖人圖設溝渠,溝渠滿溢,流於深湖,故聖人不能拘通也。
而人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還周,故十二經亦有不能拘之。其受邪氣,畜則腫熱,砭射之也。
曰:奇經之為病,何如?
然:陽維維于陽,陰維維于陰,陰陽不能自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陽維為病苦寒熱,陰維為病若心痛。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
沖之為病,逆氣而裡急。督之為病,脊強而厥。
任之為病,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婦子為瘕聚。帶之為病,腹滿,腰溶溶若坐水中。此奇經八脈之為病也。
(論臟腑)30∼47難:
曰:營氣之行,常與衛氣相隨不?
然:經言人受氣于穀。谷入於胃,乃傳於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於氣。
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營周不息,五十而複大會。陰陽相貫,如環之無端,故知營衛相隨也。
曰;三焦者,何稟何生?何始何終?其治常在何許?可曉以不?
然: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
上焦者,在心下,下膈,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間陷者是。
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穀。其治在臍傍。
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主出而不內,以傳導也。其治在臍下一寸。故名曰三焦,其府在氣街。
曰;五臟俱等,而心肺獨在鬲上者,何也?
然:心者血,肺者氣。血為榮,氣為衛,相隨上下,謂之榮衛。通行經絡,營周於外,故令心肺獨在鬲上也。
曰:肝青象木,肺白象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其意何也?
然:肝者,非為純木也,乙角也,庚之柔。
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微陽,而吸其微陰之氣,其意樂金,又行陰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
肺者,非為純金也,辛商也,丙之柔。
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微陰,婚而就火,其意樂火,又行陽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
肺熟而複沉,肝熟而複浮者,何也?故知辛當歸庚,乙當歸甲也。
曰:五臟各有聲、色、臭、味、液,皆可曉知以不?
然:《十變》言:
肝色青,其臭臊,其味酸,其聲呼,其液泣;
心色赤,其臭焦,其味苦,其聲言,其液汗;
脾色黃,其臭香,其味甘,其聲歌,其液涎;
肺色白,其臭腥,其味辛,其聲哭,其液涕;
腎色黑,其臭腐,其味鹹,其聲呻,其液唾。
是五臟聲、色、臭、味、液也。
五臟有七神,各何所藏那?
然:臟者,人之神氣所舍藏也。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與智,腎藏精與志也。
曰:五臟各有所腑皆相近,而心、肺獨去大腸、小腸遠者,何(謂)也?
然:經言心營、肺衛,通行陽氣,故居在上;大腸、小腸,傳陰氣而下,故居在下。
所以相去而遠也。又諸腑皆陽也,清淨之處。
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淨,其意何也?
然:諸腑者,謂是非也。經言:小腸者,受盛之腑也;大腸者,傳瀉行道之腑也;
膽者,清淨之腑也;胃者,水穀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
一腑猶無兩名,故知非也。
小腸者,心之腑;大腸者,肺之腑;膽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腎之腑。
小腸謂赤腸,大腸謂白腸,膽者謂青腸,胃者謂黃腸,膀胱者謂黑腸。下焦之所治也。
曰:臟各有一耳,腎獨有兩者,何也?
然:腎兩者,非皆腎也。其左者為腎,右者為命門。
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氣之所系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知腎有一也。
曰:五臟之氣,於何發起,通於何許,可曉以不?
然:五臟者,常內閱於上七竅也。
故肺氣通於鼻,鼻和則知香臭矣;肝氣通於目,目和則知黑白矣;
脾氣通於口,口和則知穀味矣;心氣通於舌,舌和則知五味矣;腎氣通於耳,耳和則知五音矣。
五臟不和,則七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結為癰。
邪在六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脈盛矣。
邪在五臟,則陰脈不和,陰脈不和,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脈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陰陽俱盛,不得相營也,故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其命而死矣。
經言氣獨行於五臟,不營於六腑者,何也?
然:夫氣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陰脈營于五臟,陽脈營於六腑,
如環無端,莫知其紀,終而複始,其不覆溢,人氣內溫於臟腑,外濡於湊理。
曰:臟唯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
然:所以腑有六者,謂三焦也。
有原氣之別焉,主持諸氣,有名而無形,其(經)屬手少陽。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曰:經言腑有五,臟有六者,何也?
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臟者,謂腎有兩臟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
命門者,謂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臟有六也。
腑有五者,何也?
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曰:經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耳者,腎之候,而反聞聲,其意何也?
然:肺者,西方金也,金生於巳,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
腎者,北方水也,水生於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聲,故令耳聞聲。
曰:肝獨有兩葉,以何應也?
然:肝者,東方木也,木者,春也。萬物始生,其尚幼小,意無所親,去太陰尚近,離太陽不遠,猶有兩心,故有兩葉,亦應木葉也。
曰:人腸胃長短,受水穀多少,各幾何?
然: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其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腸大四寸,徑一寸半,長二丈一尺,受穀一斗,水七升半。
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
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肝重四斤四兩,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主藏魂。
心重十二兩,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脾重二斤三兩,扁廣三寸,長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溫五臟,主藏意。
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腎有兩枚,重一斤一兩,主藏志。
膽在肝之短葉間,重三兩三銖,盛精汁三合,
胃重二斤一(二)兩,紆曲屈伸,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小腸重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
左回疊積十六曲,盛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大腸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徑一寸,當臍右回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半。
膀胱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九合。
口廣二寸半,唇至齒長九分,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十二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
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節。
肛門重十二兩,大八寸,徑二寸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曰: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何也?
然:人胃中當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穀盡矣。
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谷津液俱盡,即死矣。
曰:七沖門何在?
然:唇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倉下口為幽門,大腸小腸會為闌門,下極為魄門,故曰七沖門也。
曰:經言八會者,何也?
然:腑會太倉,臟會季脅,筋會陽陵泉,髓會絕骨,血會鬲俞,骨會大抒,脈會太淵,氣會三焦外,
一筋直兩乳內也。熱病在內者,取其會之氣穴也。
曰:老人臥而不寐,少壯寐而不寤者,何也?
然:經言少壯者,血氣盛,肌肉滑,氣道通,營衛之行不失于常,故晝日精,夜不寤也。
老人血氣衰,肌肉不滑,營衛之道澀,故晝日不能精,夜不得寐也。故知老人不得寐也。
曰:人面獨能耐寒者,何也?
然:人頭者、諸陽之會也。諸陰脈皆至頸、胸中而還,獨諸陽脈皆上至頭耳,故令面耐寒也。
(論病)48∼61難:
曰:人有三虛三實,何謂也?
然:有脈之虛實,有病之虛實,有診之虛實也。
脈之虛實者,濡者為虛,牢者為實;病之虛實者,出者為虛,入者為實;
言者為虛,不言者為實;緩者為虛,急者為實。
診之虛實者,癢者為虛,痛者為實;
外痛內快,為外實內虛;內痛外快,為內實外虛,故曰虛實也。
曰:有正經自病,有五邪所傷,何以別之?
然:經言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
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
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是正經之自病也。
何謂五邪?
然:有中風,有傷暑,有飲食勞倦,有傷寒,有中濕。此之謂五邪。
假令心病,何以知中風得之?
然:其色當赤。
何以言之?
肝主色,自入為青,入心為赤,入脾為黃,入肺為白,入腎為黑。
肝為心邪,故知當赤色。其病身熱,脅下滿痛,其脈浮大而弦。
何以知傷暑得之?
然:當惡焦臭。
何以言之?
心主臭,自入為焦臭,入脾為香臭,入肝為臊臭,入腎為腐臭,入肺為腥臭。
故知心病傷暑得之,當惡焦臭。其病身熱而煩,心痛,其脈浮大而散。
何以知飲食勞倦得之?
然:當喜苦味也。
何以言之?
脾主味,入肝為酸,入心為苦,入肺為辛,入腎為鹹,自入為甘。故知脾邪入心,為喜苦味也。
其病身熱而體重,嗜臥,四肢不收,其脈浮大而緩。
何以知傷寒得之?
然:當譫言妄語。
何以言之?
肺主聲,入肝為呼,入心為言,入脾為歌,入腎為呻,自入為哭。
故知肺邪入心,為譫言妄語也。其病身熱,灑灑惡寒,甚則喘咳,其脈浮大而澀。
何以知中濕得之?
然:當喜汗出不可止。
何以言之?
腎主液,入肝為泣,入心為汗,入脾為涎,入肺為涕,自入為唾。
故知腎邪入心,為汗出不可止也。其病身熱,而小腹痛,足脛寒而逆,其脈沉濡而大。此五邪之法也。
曰:病有虛邪,有實邪,有賊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別之?
然: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
何以言之?
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
曰:病有欲得溫者,有欲得寒者,有欲得見人者,有不欲得見人者,而各不同,病在何臟腑也?
然:病欲得寒,而欲見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溫,而不欲見人者,病在臟也。
何以言之?
腑者陽也,陽病欲得寒,又欲見人;臟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惡聞人聲。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