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伯曰:天地相感,寒暖相移,陰陽之道,孰少孰多,陰道偶,陽道奇。
發於春夏,陰氣少,陽氣多,陰陽不調,何補何瀉。
發於秋冬,陽氣少,陰氣多;陰氣盛而陽氣衰,故莖葉枯槁,濕雨下歸,陰陽相移,何瀉何補。
奇邪離經,不可勝數,不知根結,五臟六腑,折關敗樞,開合而走,陰陽大失,不可復取。
九針之玄,要在終始;故能知終始,一言而畢,不知終始,針道咸絕。
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顙大。
顙大者,鉗耳也。少陽根於竅陰,結於窗籠。
窗籠者,耳中也。太陽為開,陽明為合,少陽為樞,故開折,則肉節瀆而暴病起矣。
故暴病者,取之太陽,視有餘不足。
瀆者,皮肉宛膲而弱也。
合折,則氣無所止息而痿疾起矣。故痿疾者,取之陽明,視有餘不足。
無所止息者,真氣稽留,邪氣居之也。樞折,即骨繇而不安於地。
故骨繇者,取之少陽,視有餘不足。骨繇者,節緩而不收也。
所謂骨繇者,搖故也。當竊其本也。
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少陰根於湧泉,結於廉泉。
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絡於膻中。太陰為合,少陰為樞。
故開折,則倉廩無所輸,膈洞。膈洞者,取之太陰,視有餘不足,故開折者,氣不足而生病也。
合折,即氣絕而喜悲。悲者取之厥陰,視有餘不足。
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視有餘不足,有結者,皆取之不足。
足太陽根於至陰,溜於京骨,注於崑崙,入於天柱、飛揚也。
足少陽根於竅陰,溜於丘墟,注於陽輔,入於天容、光明也。
足陽明根於厲兌,溜於沖陽,注於下陵,入於人迎,豐隆也。
手太陽根於少澤,溜於陽谷,注於小海,入於天窗,支正也。
少陽根於關沖,溜於陽池,注於支溝,入於天牖、外關也。
手陽明根於商陽,溜於合谷,注於陽溪,入於扶突、偏歷也。
此所謂十二經者,盛絡皆當取之。
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生。
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持其脈口,數其至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
四十動一代者,一臟無氣。三十動一代者,二臟無氣。二十動一代者,三臟無氣。
十動一代者,四臟無氣。不滿十動一代者,五臟無氣。予之短期,要在終始。
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以知五臟之期,予之短期者,乍數乍疏也。
黃帝曰:逆順五體者,言人骨節之大小,肉之堅脆,皮之厚薄,血之清濁,氣之滑澀,脈之長短,
血之多少,經絡之數,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
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體柔脆,肌肉軟弱,血氣慓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淺深多少,可得同之乎。
岐伯答曰: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
氣滑即出疾,其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澀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
以此觀之,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此皆因氣慓悍滑利也。
黃帝曰:形氣之逆順奈何?
岐伯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
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
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
故曰:刺不知逆順,真邪相搏。滿而補之,則陰陽四溢,腸胃充郭,肝肺內(月真),陰陽相錯。
虛而瀉之,則經脈空虛,血氣竭枯,腸胃(佴)辟,皮膚薄著,毛腠夭膲,予之死期。
故曰:用針之要,在於知調陰與陽。調陰與陽,精氣乃光,合形與氣,使神內藏。
故曰:上工平氣,中工亂脈,下工絕氣危生。
故曰:下工不可不慎也,必審五藏變化之病,五脈之應,經絡之實虛,皮之柔麤,而後取之也。
黃帝問於少師曰:余聞人之生也,有剛有柔,有弱有強,有短有長,有陰有陽,願聞其方。
少師答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審知陰陽,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理。
謹度病端,與時相應。內合於五臟六腑,外合於筋骨皮膚。是故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
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
故曰,病在陰之陰者,刺陰之滎俞,病在陽之陽者,刺陽之合,病在陽之陰者,刺陰之經,
病在陰之陽者,刺絡脈。
故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陰陽俱病名曰風痹。病有形而不痛者,陽之類也;
無形而痛者,陰之類也。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加以煩心,命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里,其形不久。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形氣之病先後,外內之應奈何?
伯高答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臟,寒傷形,乃應形;風傷筋脈,筋脈乃應。此形氣外內之相應也。
黃帝曰:刺之奈何?
伯高答曰:病九日者,三刺而已;病一月者,十刺而已;多少遠近,以此衰之。久痹不去身者,視其血絡,盡出其血。
黃帝曰:外內之病,難易之治奈何?
伯高答曰: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刺之半其日。臟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此月內難易之應也。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形有緩急,氣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堅脆,皮有厚薄,其以立壽夭奈何?
伯高答曰: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皮與肉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血氣經絡勝形則壽,不勝形則夭。
黃帝曰:何謂形之緩急?
伯高答曰:形充而皮膚緩者則壽,形充而皮膚急者則夭,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形充而脈小以弱者氣衰,衰則危矣。
若形充而顴不起者骨小,骨小則夭矣。形充而大肉胭堅而有分者肉堅,肉堅則壽矣;
形充而大肉無分理不堅者肉脆,肉脆則夭矣。
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必明乎此立形定氣,而後以臨病人,決生死。
黃帝曰:余聞壽夭,無以度之。
伯高答曰:牆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滿三十而死。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也。
黃帝曰:形氣之相勝,以立壽夭奈何?
伯高答曰:平人而氣勝形者壽;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死,形勝氣者危矣。
黃帝曰:余聞刺有三變,何謂三變?
伯高答曰:有刺營者,有刺衛者,有刺寒痹之留經者。
黃帝曰:刺三變者奈何?
伯高答曰:刺營者出血,刺衛者出氣,刺寒痹者內熱。
黃帝曰:營衛寒痹之為病奈何?
伯高答曰:營之生病也,寒熱少氣,血上下行。
衛之生病也,氣痛時來時去,怫愾賁響,風寒客於腸胃之中。寒痹之為病也,留而不去,時痛而皮不仁。
黃帝曰:刺寒痹內熱奈何?
伯高答曰:刺布衣者,以火焠之;刺大人者,以藥熨之。
黃帝曰:藥熨奈何?
伯高答曰:用淳酒二十斤,蜀椒一斤,乾薑一斤,桂心一斤,凡四種,
皆嚼咀,漬酒中,用綿絮一斤,細白布四丈,並內酒中,置酒馬矢熅中,封塗封,勿使泄。
五日五夜,出綿絮曝干之,干復潰,以盡其汁。每漬必晬其日,乃出干。
干,並用滓與綿絮,復布為復巾,長六七尺,為六七巾,則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
令熱入至於病所,寒復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而止。
起步內中,無見風。每刺必熨,如此病已矣。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
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
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針小,氣不泄瀉,亦復為敗。
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針於病所,膚白勿取。
病在分肉間,取以圓針於病所。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
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針於井滎分俞。
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針。
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病在中者,取以長針。
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
病在五臟固居者,取以鋒針,瀉於井滎分俞,取以四時。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
一曰俞刺,俞刺者,刺諸經滎俞臟俞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俞也;
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針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
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針則取痹也。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者,直內無拔針,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針,復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
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內一,傍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搏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輸針,輸刺者,直入直出,稀髮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致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髮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
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谷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
已入分肉之間,則谷氣出。
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谷氣。此之謂也。
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
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髮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於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法,先必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
至其淫泆離臟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
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
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
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
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
如是,則僻邪不至,長生久視。
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
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
恐懼者,神盪憚而不收。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破(月囷)脫肉,毛悴色夭死於冬。
脾,愁憂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悗亂,四肢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
肝,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陰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死於秋。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於夏。
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毛悴色夭死於季夏。
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精時自下。
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是故用針者,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
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
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
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
五臟不安。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
凡刺之道,畢於終始,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
陰者主臟,陽者主腑,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故瀉者迎之,補者隨之,知迎知隨,氣可令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
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傳之後世,以血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
謹奉天道,請言終始。終始者,經脈為紀。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有餘不足,平與不平,天道畢矣。
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六經之脈不結動也,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司也。
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謂平人。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
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
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此者弗灸。不巳者因而瀉之,則五臟氣壞矣。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
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曰溢陰。
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關格。
關格者,與之短期。
人迎一盛,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瀉一補,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二盛,瀉足太陽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三盛,瀉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一盛,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上氣和乃止。
脈口二盛,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脈口三盛,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之,上氣和乃止。
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陽主胃,大富於谷氣,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臟內傷。
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瀉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瀉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故,病未去也。
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
故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
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泆須針而去。
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谷氣至,谷氣至而止。
所謂谷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以知谷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
故曰:補則實,瀉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矣。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
三脈動於足大趾之間,必審其實虛,虛而瀉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
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疾瀉之,虛而徐者則補之。
反此者,病益甚。其動也,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虛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鈹針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痏,無使邪氣得入。
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
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瀉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
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
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
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
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刺熱厥者,二陰一陽;
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二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散氣可收,聚氣可布。
深居靜處,占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專意一神,精氣之分,毋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針。
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 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凡刺之禁:新內勿刺,新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
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飢勿刺,已刺勿飢;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
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千里頃乃刺之。
凡此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營衛,經氣不次,因而刺之,則陽病入於陰,陰病出為陽,則邪氣復生。
粗工勿察,是謂伐身,形體淫亂,乃消腦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是謂失氣也。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絕皮乃絕汗,絕汗則終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系絕,目系絕,一日半則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塞,上下不通而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溢干,喜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氣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憔而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