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 機
病機的概念:病機,指疾病發生、發展及其變化的機理,又稱病理,
包括病因、病性、證候、臟腑氣血虛實的變化及其機理,它揭示了疾病發生、發展與變化、轉歸的本質特點及其基本規律。
中醫學認為,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變化,與患病機體的體質強弱和致病邪氣的性質密切相關。
病邪作用於人體,人體正氣奮起而抗邪,引起了正邪相爭。
鬥爭結果,邪氣對人體的損害居於主導地位,破壞了人體陰陽的相對平衡,或使臟腑氣機升降失常,
或使氣血功能紊亂,並進而影響全身臟腑組織器官的生理活動,從而產生了一系列的病理變化。
病機學說的內容:
病機學說是闡明疾病發生、發展和變化規律的學說,
旨在揭示疾病的本質,是對疾病進行正確診斷和有效防治的理論基礎。
內容,包括疾病發生的機理、病變的機理、病程演變的機理三個部分。
病機學是根據以五臟為中心的臟象學說,把局部病變同機體全身狀況聯繫起來,
從機體內部臟腑經絡之間的相互聯繫和制約關係來探討疾病的發展和轉變,
從而形成了注重整體聯繫的病理觀。
發病機理
發病機理,是指人體疾病發生的機制和原理,它是研究人體疾病發生的一般規律的學說。
一、健康與疾病
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以及人體內部各臟腑之間的陰陽必須保持相對的平衡,這種陰平陽秘的關係是維持正常活動的基礎。
機體的陰陽平衡標誌著健康。健康包括機體內部臟腑經絡、氣血津液、形與神的陰陽平衡,
和機體與外界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陰陽平衡。
如果內外因素的影響超過了人體的適應力,破壞了人體的陰陽動態平衡,
而人體的調節機能又不能立即消除這種干擾,以恢復生理上的平衡時,人體就會出現陰陽失調,而發生疾病。
二、發病機理
在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中,致病因素引起的各種病理性損害與人體正氣抗損害的反應相互鬥爭,
貫穿於疾病發展過程的始終,矛盾雙方鬥爭力量的對比,決定著疾病發展的方向和結局。
因此,發病學的任務就是研究疾病發生,發展和結局的一般規律。
在人體的生命活動中,一方面正氣發揮著它的維持人體正常生理機能的作用,
另一方面,人體也無時無刻不在受著邪氣的侵襲,二者不斷地發生鬥爭,也不斷地取得平衡和統一,
保證了人體的健康。
疾病的發生主要關係到邪氣和正氣兩個方面。
(一)邪正鬥爭與發病
1.正氣與邪氣的概念:
正氣,簡稱正,通常與邪氣相對而言,是人體機能的總稱,
即人體正常機能及所產生的各種維護健康的能力,
包括自我調節能力、適應環境能力、抗邪防病能力和康復自愈能力。
正氣的作用方式有三:
①自我調節,以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維持陰陽的協調平衡,保持和促進健康;
②抗邪防病,或疾病發生後驅邪外出;
③自我康復,病後或虛弱時自我修復,恢復健康。
2.邪正鬥爭與發病:
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變化,是在一定條件下邪正鬥爭的結果。
中醫學認為,在疾病發生髮展過程中,病邪侵害和正氣虛弱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既強調「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素問.評熱病論》),「不得虛,邪不能獨傷人」(《靈樞.百病始生》),
同時也強調「必有因加而發」,告誡人們「避其毒氣」。
(1)正氣在發病中的作用:
中醫發病學非常重視正氣在邪正鬥爭中的主導作用。
在一般情況下,若人體臟腑功能正常,氣血充盈,衛外固密,常足以抗禦邪氣的侵襲,
病邪便難以侵入,即使邪氣侵人,亦能驅邪外出。因此,一般不易發病,即使發病也較輕淺易愈。
當正氣不足時,或邪氣的致病能力超過正氣的抗病能力的限度時,邪正之間的力量對比表現為邪盛正衰,
正氣無力抗邪,感邪後又不能及時驅邪外出,更無力儘快修復病邪對機體造成的損傷,
及時調節紊亂的機能活動,於是發生疾病。
(2)邪氣在發病中的作用:
中醫重視正氣,強調正氣在發病中的主導地位,並不排除邪氣對疾病發生的重要作用。
邪氣是發病的必要條件,在一定的條件下,甚至起主導作用。
如高溫、高壓電流、化學毒劑、槍彈殺傷、毒蛇咬傷等,即使正氣強盛,也難免不被傷害。
疫癘在特殊情況下,常常成為疾病發生的決定性因素,因而導致了疾病的大流行。
所以中醫學提出了「避其毒氣」的主動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和播散。
疾病發生以後,其病理變化與感邪的性質、輕重,以及邪氣作用的部位有密切關係。
①疾病與病邪的關係:
一般來說,感受陽邪,易致陽偏盛而出現實熱證;感受陰邪,易致陰偏盛而出現實寒證。
如火為陽邪,心火熾盛,則現面赤舌瘡、心煩失眠、小便短赤等實熱之證:
而寒為陰邪,寒邪直中,傷及脾胃,則現吐瀉清稀、脘腹冷痛、小便清長等陰寒之候。
②疾病與感邪輕重的關係:
疾病的輕重,除體質因素外,決定於感邪的輕重,邪輕則病輕,邪重則病重。
例如,同一風邪襲人,因感邪輕重不一,其病則有傷寒和傷風之異,邪甚而深者為傷寒,邪輕而淺者為傷風。
③疾病與病邪所中部位的關係:
病邪侵犯人體的部位不同,臨床表現也不盡一致。
如寒客肌表經脈,則頭身四肢疼痛。寒邪犯肺,則咳嗽喘促、痰液稀白等。
(3)邪正鬥爭的勝負,決定發病與不發病。
正能勝邪則不發病:邪氣侵襲人體時,正氣奮起抗邪。
若正氣強盛,抗邪有力,則病邪難於侵入,或侵入後即被正氣及時消除,不產生病理反應而不發病。
如自然界中經常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致病因素,但並不是所有接觸這些因素的人都會發病,此即正能勝邪的結果。
邪勝正負則發病:在正邪鬥爭過程中,若邪氣偏勝,正氣相對不足,邪勝正負,
從而使臟腑陰陽、氣血失調,氣機逆亂,便可導致疾病的發生。
(二)影響發病的因素
正氣和邪氣是決定疾病能否發生的基本因素,邪正鬥爭決定疾病發生髮展的過程。
正氣和邪氣以及邪正鬥爭是受機體內外各種因素影響的。
機體的外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主要與邪氣的性質和量有關。
機體的內環境包括體質因素、精神狀態和遺傳因素等,與人體正氣相關。
1.外環境與發病:人是生存在一定的環境之中的。
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時間、不同工作條件,環境各不相同。
不同的環境能對人體造成不同的影響,因而其發病情況也有差異。
人長期生活於某一較為穩定的環境中,便會獲得對此種環境的適應性,因此不易生病;
若環境突然發生了變化,人在短時間內不能適應這種變化,就會感受外邪而發病。
自然環境與發病:
自然環境包括季節氣候、地理特點及生活工作環境等。
人與自然息息相關。自然環境因素對疾病的發生有著一定的影響,
既可成為直接引發疾病的條件,又可成為影響疾病發生的因素。
季節氣候與發病:
人體生活在一定的氣候環境中。
自然界氣候的變化,不僅是六淫、疫氣產生的條件,而且又能影響機體的調節和適應能力,影響著正氣的盛衰。
天人相應,人隨著季節氣候的演變而產生相應的生理變化。
臟腑、經絡之氣,在不同的時令又各有旺衰,人對不同氣候的適應能力也有所差異。
因此,不同的季節,就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如春易傷風、夏易中暑、秋易傷燥、冬易病寒等。
地理特點與發病:
地域不同,其氣候特點、水土性質、物產及人們生活習俗的差異,
對疾病的發生有著重要影響,甚則形成地域性的常見病和多發病。
一般說來,西北之域,地勢高峻,居處乾燥,氣候寒涼而多風,水土剛強,人之腠理常閉而少開,
故多風寒中傷或燥氣為病;東南之方,地勢低下,居處卑濕,氣候溫暖或炎熱潮濕,
水土薄弱,人之腠理常開而少閉,故多濕邪或濕熱為病。
工作生活環境與發病:
生活居處與勞作環境的不同,亦可成為影響疾病發生或誘發的因素。
如,生活居處潮濕陰暗或空氣穢濁,易感寒濕或穢濁之邪。
夏月炎熱季節,在野外操作,容易中暑;冬月嚴寒,在野外工作,容易受風寒或凍傷;
漁民水上作業,易感陰濕之氣而發病;礦工在石粉迷霧中勞動,易為塵毒傷肺而成肺癆等等。
此外,不良的生活習慣,生活無規律,作息無常,以及個人和環境衛生不佳等,都會影響人體的正氣而使人體易患疾病。
(2)社會環境與發病:
人生活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之中。因此,疾病的發生也必然與社會環境密切相關。
一般而言先進的社會組織、社會福利,公共衛生條件較好,能有效地減少疾病的發生。
落後的社會組織、福利及衛生條件較差,增加了發病機會。
2.內環境與發病:人體的內環境是生命存在的依據,
它由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結構和精氣血津液等生命物質及其功能活動共同構成。
人體通過陰陽五行調節、臟腑經絡調節、氣機升降出入調節等調節機制,保持了內環境的相對穩定。
在正常情況下,人體通過內環境的自我調節來適應變化著的外環境,
使機體內外環境的陰陽平衡,從而維持內環境相對的動態平衡或穩態。
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人體內環境有時會失去正常的調節控制能力,不能很好地適應外環境,
從而導致內環境陰陽氣血失衡。影響內環境的因素有體質、精神狀態和遺傳因素等。
(1)體質因素:個體的體質特徵,往往決定其對某些外邪的易感性及某些疾病的易罹傾向。
體質是影響發病的重要因素。感受外邪後,發病與否及發病證型也往往取決於體質。
不同體質的人所易感受的致病因素或好發疾病各不相同,
而某一特殊體質的人,往往表現為對某種致病因素的易感性或好發某種疾病。
病情從體質而變化謂之從化。
感受外邪之後,由於體質的特殊性,病理性質往往發生不同的變化。
如同為感受風寒邪氣,陽熱體質者多從陽化熱,而陰寒體質則易於從陰化寒。
故,曰:「蓋以人之形有厚薄,氣有盛衰,臟有寒熱,所受之邪,每從其人之臟氣而化,故生病各異也。
是以或從虛化,或從實化,或從寒化,或從熱化……物盛從化,理固然也」(《醫宗金鑒.訂正傷寒論注》)。
總之,體質的特殊性,不僅決定對某些病邪或疾病的易感性,而且也決定疾病的發展過程。
(2)精神因素:人的精神狀態對正氣的盛衰有很大的影響。
精神狀態受情志因素影響,情志舒暢,精神愉快,氣機暢通,氣血調和,
臟腑功能協調,則正氣旺盛,邪氣難於入侵;
若情志不暢,精神異常,氣機逆亂,陰陽氣血失調,臟腑功能異常,則正氣減弱而易於發病。
精神情志因素不僅關係到疾病的發生與否,而且與疾病的發展過程有密切關係。
(3)遺傳因素:中醫學把遺傳因素看成是胎傳因素之一,遺傳因素與先天稟賦有關。
遺傳因素從兩個方面影響疾病的發生。
一是由遺傳因素而影響體質類型,不同體質類型在後天對外邪的易感性和耐受性不同,因此疾病的發生情況也有差異。
二是在人類遺傳過程中,親代所發生的某些疾病也相應地遺傳給了子代。
由遺傳因素導致的疾病,稱之為「遺傳病」。
三、發病類型
邪氣的種類、性質和致病途徑及其作用不同,個體的體質和正氣強弱不一,所以其發病類型也有區別。
發病類型大致有卒發、伏發、徐發、間發、繼發、合病與並病、複發等。
(一)卒發
卒發,又稱頓發,即感而即發,急暴突然之意。一般多見以下幾種情況:
1.感邪較甚:六淫之邪侵入,若邪氣較盛,則感邪之後隨即發病。
如新感傷寒或溫病,是外感熱病中最常見的發病類型。
外感風寒、風熱、燥熱、溫熱、溫毒等病邪為病,多感而即發,隨感隨發。
2.情志遽變:急劇的激情波動,如暴怒、悲傷欲絕等情志變化,
導致人的氣血逆亂,而病變頃刻而發,出現猝然昏仆、半身不遂、胸痹心痛、脈絕不至等危急重證:
3.疫氣致病:發病暴急,來勢兇猛,病情危篤,常相「染易」,
以致迅速擴散,廣為流行:某些疫氣,其性毒烈,致病力強,善「染易」流行而暴發,危害尤大,故又稱暴發、
4.毒物所傷:誤服毒物,被毒蟲毒蛇咬傷,吸人毒穢之氣等,均可使人中毒而發病急驟。
5.急性外傷:如金刃傷、墜落傷、跌打傷、燒燙傷,凍傷,觸電傷、槍彈傷等,均可直接而迅速致病。
(二)伏發
伏發,即伏而後發,指某些病邪傳人人體後,不即時發病而潛伏於內,
經一段時間後,或在一定誘因作用下才發病。
如破傷風、狂犬病等,均經一段潛伏期後才發病。
有些外感性疾病,也常需經過一定的潛伏期,如「伏氣溫病」、「伏暑」等均屬此類。
新感與伏氣是相對而言的。
在溫病學上,感受病邪之後,迅即發病者,為新感或新感溫病。
新感溫病,隨感隨發,初起即見風寒表證。藏於體內而不立即發病的病邪謂之伏邪,又稱之伏氣。
由伏邪所致之病名為伏氣溫病。伏氣溫病,初起不見表證,而即見里熱甚至血分熱證。
若內有伏邪,由新感觸動而發病,稱為新感引動伏邪。
(三)徐發
徐緩發病謂之徐發,又稱緩發,系與卒發相對而言。
徐發亦與致病因素的種類、性質及其致病作用,以及體質因素等密切相關。
以外感性病因而言,寒濕邪氣,其性屬陰,凝滯、粘滯、重著,病多緩起。
如,風寒濕痹阻滯肌肉筋脈關節而疼痛、重著、麻木等。
某些高年患者,正氣已虛,雖感外邪,常可徐緩起病,即與機體反應性低下有關:
內傷因素致病,如思慮過度、憂恚不釋、房事不節、嗜酒成癖、嗜食膏粱厚昧等,
常可引起機體的漸進性病理改變,積以時日,就呈現出種種明顯的臨床症状與體征。
(四)繼發
繼發,系指在原發疾病的基礎上繼續發生新的病證。
繼發病必然以原發病為前提,二者之間有著密切的病理聯繫。
例如:病毒性肝炎所致的脅痛、黃疸等,若失治或治療失當,日久可繼發致生「症積」、「臌脹」。
亦如:症瘕、積塊、痞塊,即是脹病之根,日積月累,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單腹脹。
間日瘧反覆發作,可繼發出現「瘧母」(脾臟腫大);小兒久瀉或蟲積,營養不良,則致生「疳積」;
久罹眩暈,由於憂思惱怒,飲食失宜,勞累過度,有的可發為「中風」,出現猝然昏仆、面癱、半身不遂等症状。
(五)合病與並病
凡兩經或三經的病證同時出現者,稱之為合病;若一經病證未罷又出現另一經病證者,則稱為並病。
合病與並病的區別,主要在於發病時間上的差異,即合病為同時並見,並病則依次出現。
合病多見於病邪較盛之時。由於邪盛,可同時侵犯兩經,如傷寒之太陽與少陽合病、太陽與陽明合病等,
甚則有太陽、陽明與少陽之三陽合病者。
至於並病,則多體現於病位傳變之中。
病位的傳變,是病變過程中病變部位發生了相對轉移的現象,並且,原始病位的病變依然存在。
(六)複發
所謂複發,是重新發作的疾病,又稱為「復病」。
復病具有如下特點:
其臨床表現類似初病,但又不僅是原有病理過程的再現,而是因誘發因素作用於舊疾之宿根,
機體遭受到再一次的病理性損害而舊病複發。
複發的次數愈多,靜止期的恢復就愈不完全,預後也就愈差,並常可遺留下後遺症
所謂後遺症,是主病在好轉或痊癒過程中未能恢復的機體損害,是與主病有著因果聯繫的疾病過程。
1.複發的基本條件:疾病複發的基本條件有三:
其一,邪未盡除。就病邪而論,疾病初愈,病邪已去大半,猶未盡除。
因為尚有餘邪未盡,便為複發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若邪已盡除,則不可能再複發。
因此,邪未盡除是複發的首要條件。
其二,正虛未復。因為疾病導致正氣受損,疾病初愈時正氣尚未完全恢復。
若正氣不虛,必能除邪務盡,也不會出現舊病複發。所以,正虛未復也是疾病複發中必不可少的因素。
其三,誘因。如新感病邪,過於勞累,均可助邪而傷正,使正氣更虛,余邪復熾,引起舊病複發。
其他如飲食不慎,用藥不當,亦可傷正助邪,導致複發。
2.複發的主要類型:由於病邪的性質不同,人體正氣的盛衰各異,
因而複發大體上可以分為疾病少愈即複發、休止與複發交替和急性發作與慢性緩解期交替等三種類型。
(1)疾病少愈即複發:
這種複發類型多見於較重的外感熱病。
多因飲食不慎,用藥不當,或過早操勞,使正氣受損,余火復燃,引起複發。
如濕溫恢復期,病人脈靜身涼,疲乏無力,胃納漸開。
若飲食失宜,進食不易消化的偏硬的或厚味飲食,則食積與餘熱相搏,每易引起複發,
不但身熱復熾,且常出現腹痛、便血,甚至危及生命。
(2)休止與複發交替:
這種複發類型在初次患病時即有宿根伏於體內,雖經治療,症状和體征均已消除,
但宿根未除,一旦正氣不足,或感新邪引動宿邪,即可舊病複發。
例如,哮喘病,有痰飲宿根膠著於胸膈,休止時宛若平人。
但當氣候驟變,新感外邪引動伏邪,或過度疲勞,正氣暫虛,無力制邪時,痰飲即泛起,
上壅氣道,使肺氣不暢,呼吸不利,張口抬肩而息,喉中痰鳴如拽鋸,哮喘複發。
經過適當治療,痰鳴氣喘消除,又與常人無異。但胸膈中宿痰不除,終有複發之虞。
(3)急性發作與慢性緩解交替:
這種複發類型實際上是慢性疾病症状較輕的緩解期與症状較重的急性發作期的交替。
例如,膽石症,結石為有形之病理產物,會阻礙氣機,而致肝氣鬱結。
在肝疏泄正常,腑氣通降適度時,病人僅感右脅下偶有不適,進食後稍覺飽脹,是謂慢性緩解期。
若因情志抑鬱,引起肝失疏泄,或便秘,腑氣失於通降,或因進食膏粱厚味,助生肝膽濕熱,
使肝膽氣機郁滯不通,膽絞痛發作,症見右脅下劇痛,牽引及右側肩背,
甚則因膽道阻塞而見黃疸與高熱,是謂急性發作。經過適當治療,發作漸輕,又進入緩解期。
但是,膽石不除,急性發作的反覆出現,總是在所難免。
3.複發的誘因:
複發病的誘因,是導致病理靜止期趨於重新活躍的因素。誘發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復感新邪:
疾病進入靜止期,余邪勢衰,正亦薄弱,復感新邪勢必助邪傷正,使病變再度活躍。
這種重感致復多發生於熱病新瘥之後,所謂:「瘥後伏熱未盡,復感新邪,其病復作」(《重訂通俗傷寒論.傷寒復證》)。
因而,強調病後調護,慎避風邪,防寒保暖,對防止複發有著重要的意義。
(2)食復:疾病初愈,因飲食因素而致複發者,稱為「食復」。
在疾病過程中,由於病邪的損害或藥物的影響,脾胃已傷;
「少愈」之際,受納、腐熟、運化功能猶未復健,若多食強食,或不注意飲食宜忌,或不注意飲食衛生,可致脾胃再傷。
余邪得宿食、酒毒、「發物」等之助而復作,以致複發。
例如,胃脘痛、痢疾、痔疾、淋證等新瘥之後,每可因過食生冷,或食醇酒辛辣炙爝之物而誘發。
魚蝦海鮮等可致癮疹及哮病的複發等。
(3)勞復:凡病初愈,切忌操勞,宜安臥守靜,以養其氣。
疾病初愈,若形神過勞,或早犯房事而致復病者,稱為「勞復」。
例如,某些外感熱病的初愈階段,可因起居勞作而復生餘熱;
慢性水腫,以及痰飲、哮病、疝氣、子宮脫垂等,均可因勞倦而複發並加重;
某些病症的因勞致復,如中風的復中、真心痛的反覆發作等,均一次比一次的預後更為兇險。
(4)藥復:病後濫施補劑,或藥物調理運用失當,而致複發者,稱為「藥復」。
疾病新瘥,為使精氣來複,或繼清余邪,可輔之以藥物調理。
但應遵循扶正宜平補,勿助邪,祛邪宜緩攻,勿傷正的原則。
尤其注意勿濫投補劑,若急於求成,迭進大補,反會導致虛不受補,或壅正助邪而引起疾病的複發,或因藥害而滋生新病。
基本病機
基本病機,是指在疾病過程中病理變化的一般規律及其基本原理。
中醫學認為,疾病的發生、發展與變化,與機體的體質強弱和致病邪氣的性質有密切關係。
體質不同,病邪各異,可以產生全身或局部的多種多樣的病理變化。
儘管疾病的種類繁多,臨床徵象錯綜複雜,千變萬化,各種疾病、各個症状都有其各自的機理,
但從整體來說,總不外乎邪正盛衰、陰陽失調、氣血失常、氣機紊亂等病機變化的一般規律。
邪正盛衰
邪正盛衰,是指在疾病過程中,機體的抗病能力與致病邪氣之間相互鬥爭中所發生的盛衰變化。
邪正鬥爭,不僅關係著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轉歸,而且也影響著病證的虛實變化。
所以,邪正鬥爭是疾病病理變化的基本過程,疾病的過程也就是邪正鬥爭及其盛衰變化的過程。
在疾病的發展變化過程中,正氣和邪氣的力量對比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在正邪的鬥爭過程中,
不斷地發生著消長盛衰的變化。隨著體內邪正的消長盛衰而形成了病機的虛實變化。
虛與實,體現了人體正氣與病邪相互對抗消長運動形式的變化,「邪氣盛則實,精氣(正氣)奪則虛」?
致病因素作用於人體之後,在疾病的發展過程中,邪正是互為消長的,正盛則邪退,邪盛則正衰。
隨著邪正的消長,疾病就反映出兩種不同的本質,即虛與實的變化。
(一)虛實的基本原理
虛與實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1.實:所謂實,是指邪氣盛而正氣尚未虛衰,以邪氣盛為主要矛盾的一種病理變化。
實所表現的證候稱之為實證。發病後,邪氣亢盛,正氣不太虛,尚足以同邪氣相抗衡,臨床表現為亢盛有餘的實證。
實證必有外感六淫或痰飲、食積、瘀血等病邪滯留不解的特殊表現。
一般多見於疾病的初期或中期,病程一般較短,如外感熱病進入熱盛期階段,
出現了以大熱、大汗、大渴、脈洪大等「四大」症状, 或潮熱、譫語、狂躁、腹脹滿堅硬而拒按、
大便秘結、手足微汗出、舌苔黃燥、脈沉數有力等症状, 前者稱「陽明經證」,後者稱「陽明腑證」。
2.虛:所謂虛,是指正氣不足,抗病能力減弱,以正氣不足為主要矛盾的一種病理變化。
虛所表現的證候,稱之為虛證。或體質素虛,或疾病後期,或大病久病之後,氣血不足,傷陰損陽,導致正氣虛弱,
正氣對病邪雖然還在抗爭,但力量已經顯示出嚴重不足,難以出現較劇烈的病理反應。
虛證必有臟腑機能衰退的特殊表現,一般多見於疾病的後期和慢性疾病過程中。
如大病、久病,消耗精氣,或大汗、吐、利、大出血等耗傷人體氣血津液、陰陽,
均會導致正氣虛弱,出現陰陽氣血虛損之證。 如崩漏,由於大量出血,其症状除了出血之外,
同時伴有面色蒼白或萎黃、神疲乏力、心悸、氣短、舌淡、脈細等,稱作「脾不統血」。
就邪正關係而言,心脾生理功能低下,既有脾虛之證,又有心血不足之候,屬虛證。
(二)虛實錯雜
虛實錯雜包括虛中夾實和實中夾虛兩種病理變化。
在疾病過程中,邪正的消長盛衰,不僅可以產生單純的虛或實的病理變化,
而且由於疾病的失治或治療不當,以致病邪久留,損傷了人體的正氣;
或因正氣本虛,無力驅邪外出,而致水濕、痰飲、瘀血等病理產物的凝結阻滯,
往往可以形成虛實同時存在的虛中夾實、實中夾虛等虛實錯雜的病理變化。
1.虛中夾實:虛中夾實是指以虛為主,又兼夾實候的病理變化。
如脾陽不振之水腫即屬於此。脾陽不振,運化無權,皆為虛候;
水濕停聚,發為浮腫為實。上述病理變化以虛為主,實居其次。
2.實中夾虛:實中夾虛是以實為主,兼見虛候的一種病理變化。
如外感熱病在發展過程中,常見實熱傷津之象,
因邪熱熾盛而見高熱、汗出、便秘、舌紅、脈數之實象,又兼口渴、尿短赤等邪熱傷津之徵,
病本為實為熱,津傷源於實熱,而屬於虛,此為實中夾虛。
分析虛實錯雜的病機,應根據邪正之孰緩孰急,虛實之孰多孰少,來確定虛實之主次。
(三)虛實轉化
疾病發生後,邪正雙方力量的對比經常發生變化,因而疾病在一定條件下也常常發生實證轉虛,因虛致實的病理變化。
1.由實轉虛:
疾病在發展過程中,邪氣盛,正氣不衰,由於誤治、失治,病情遷延,
雖然邪氣漸去,但是人體的正氣、臟腑的生理功能已受到損傷,因而疾病的病理變化由實轉虛。
2.因虛致實:
所謂因虛致實,是由於正氣本虛,臟腑生理功能低下,導致氣、血、水等不能正常運行,
產生了氣滯、瘀血、痰飲、水濕等實邪停留體內之害。
此時,雖然邪實明苧,但正氣亦不足,臟腑亦衰,故謂之因虛致實。
(四)虛實真假
病機的或實或虛,在臨床上均有一定的徵象。
但必須指出,臨床上的徵象,僅僅是疾病的現象,在一般情況下,即現象與本質相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反映病機的虛或實。
但在特殊情況下,即現象與本質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在臨床上往往會出現與疾病本質不符的許多假象,
因而有至虛有盛候」的真虛假實和「大實有羸狀,的真實假虛的病理變化。
1.真虛假實(至虛有盛候):真虛假實之虛指病理變化的本質,而實則是表面現象,是假象。
如正氣虛弱的人,因臟腑虛衰,氣血不足,運化無力,有時反出現類似「實,的表現。
一方面可以見到納呆食少、疲乏無力、舌胖嫩苔潤、脈虛無力等正氣虛弱的表現,
同時又可見腹滿、腹脹、腹痛等一些類似「實」的症状。
但其腹雖滿,卻有時減輕,不似實證之腹滿不減或減不足言;
腹雖脹,但有時和緩,不若實證之常急不緩;
腹雖痛,但喜按,與實證之腹痛拒按不同c所以,病機的本質為虛,實為假象,即真虛假實。
2.真實假虛(大實有贏狀):
真實假虛病機本質為實,而虛則是表面現象,為假象。
如熱結腸胃、痰食壅滯、濕熱內蘊、大積大聚等,使經絡阻滯,氣血不能暢達,反而出現一些類似虛的假象。
如熱結腸胃,里熱熾盛之病人,一方面見到大便秘結、腹滿硬痛拒按、潮熱譫語、 舌苔黃燥等實證的表現,
有時又可出現精神萎靡、不欲多言, 但語聲高亢氣粗,肢體倦怠,但稍動則舒適;大便下利,但得泄而反快。
究其本質,是實而不是虛。
陰陽失調
陰陽失調,是機體陰陽消長失去平衡的統稱,是指機體在疾病過程中,
由於致病因素的作用,導致機體的陰陽消長失去相對的平衡,所出現的陰不制陽、陽不制陰的病理變化。
陰陽失調的病理變化,其主要表現,不外陰陽盛衰、陰陽互損、陰陽格拒、陰陽轉化以,
及陰陽亡失等幾個方面,其中陰陽偏盛偏衰則是各種疾病最基本的病理變化,
這種變化通過疾病性質的寒熱而表現出來。
(一)陰陽盛衰
陰陽盛衰,是陰和陽的偏盛或偏衰,而表現為或寒或熱、或實或虛的病理變化,其表現形式有陽盛、陰盛、陽虛、陰虛四種。
1.陰陽偏盛:陰或陽的偏盛,主要是指「邪氣盛則實」的病理變化。
「陽盛則熱,陰盛則寒」是陽偏盛和陰偏盛病機的特點。前者其病屬熱屬實,後者其病屬寒屬實。
陽長則陰消,陰長則陽消,所以,「陽盛則陰病,陰盛則陽病」(《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是陽偏盛或陰偏盛等病理變化的必然發展趨勢。
(1)陽盛則熱:
陽盛是指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陽氣偏亢,臟腑經絡機能亢進,邪熱過盛的病理變化。
陽盛則熱是由於感受溫熱陽邪,或感受陰邪而從陽化熱,或七情內傷,五志過極而化火,
或因氣滯、血瘀、痰濁、食積等郁而化熱化火所致。
陽盛則熱的病機特點,多表現為陽盛而陰未虛的實熱證。
(2)陰盛則寒:
陰盛,是指機體在疾病過程中所出現的一種陰氣偏盛,機能障礙或減退,
陰寒過盛以及病理性代謝產物積聚的病理變化。
陰盛則寒多由感受寒濕陰邪,或過食生冷,寒濕中阻,陽不制陰而致陰寒內盛之故。
由於陰的一方偏盛,常常耗傷陽氣,會導致陽的一方偏衰,從而出現惡寒、
腹痛、溲清便溏等。這種陽氣偏衰的表現是由於陰盛所引起的,所以又稱「陰盛則陽病」。
2.陰陽偏衰:
陰陽偏衰,是人體陰精或陽氣虧虛所引起的病理變化。
陽氣虧虛,陽不制陰,使陰相對偏亢,形成「陽虛則寒」的虛寒證。
反之,陰精虧損,陰不制陽,使陽相對偏亢,從而形成「陰虛則熱」的虛熱證。
(1)陽虛則寒:
陽虛,是指機體陽氣虛損,失於溫煦,機能減退或衰弱的病理變化。
形成陽偏衰的主要原因,多由於先天稟賦不足,或後天飲食失養,或勞倦內傷,或久病損傷陽氣所致。
一般地說,其病機特點多表現為機體陽氣不足,陽不制陰,陰相對亢盛的虛寒證:
陽氣不足,一般以脾腎之陽虛為主,其中尤以腎陽不足為最。
因為腎陽為人身諸陽之本。
所以,腎陽虛衰(命門之火不足)在陽偏衰的病機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由於陽氣的虛衰,陽虛則不能制陰,陽氣的溫煦功能減弱,經絡、臟腑等組織器官的某些功能活動
也因之而減弱衰退,血和津液的運行遲緩,水液不化而陰寒內盛,這就是陽虛則寒的主要機理。
陽虛則寒,雖也可見到面色觥白、畏寒肢冷、舌淡、脈遲等寒象,但還有喜靜蜷臥、小便清長、下利清谷等虛象。
所以,陽虛則寒與陰盛則寒,不僅在病機上有所區別,而且在臨床表現方面也有不同:
前者是虛而有寒,後者是以寒為主,虛象不明顯。
(2)陰虛則熱:
胡虛,是指機體精、血、津液等物質虧耗,以及陰不制陽,
導致陽相對亢盛,機能虛性亢奮的病理變化。
形成陰偏衰的主要原因,多由於陽邪傷陰,或因五志過極,化火傷陰,或因久病耗傷陰液所致。
一般地說,其病機特點多表現為陰液不足及滋養、寧靜功能減退,以及陽氣相對偏盛的虛熱證。
陰虛之證,五臟俱有,但一般以肝腎為主,其他三臟之陰虛,久延不愈,最終多累及肝腎。
五者之間,亦多夾雜並見。臨床上以肺腎陰虛、肝腎陰虛為多見。
因為腎陰為諸陰之本,所以,腎陰不足在陰偏衰的病機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由於陰液不足,不能制約陽氣,從而形成陰虛內熱、陰虛火旺和陰虛陽亢等多種表現,
如五心煩熱、骨蒸潮熱、面紅升火、消瘦、盜汗、咽干口燥、舌紅少苔、脈細數無力等,
即是陰虛則熱的表現。陰虛則熱與陽盛則熱的病機不同,其臨床表現也有所區別:
前者是虛而有熱,後者是以熱為主,虛象並不明顯。
(二)陰陽互損
陰陽互損,是指在陰或陽任何一方虛損的前提下,病變發展影響到相對的一方,形成陰陽兩虛的病理變化。
在陰虛的基礎上,繼而導致陽虛,稱為陰損及陽;在陽虛的基礎上,繼而導致陰虛,稱為陽損及陰。
由於腎藏精氣,內寓真陰真陽,為全身陽氣陰液之根本,所以,無論陰虛或陽虛,
多在損及腎臟陰陽及腎本身陰陽失調的情況下,才易於發生陽損及陰或陰損及陽的陰陽互損的病理變化。
1.陰損及陽:陰損及陽,系指由於陰液虧損,累及陽氣,使陽氣生化不足或無所依附而耗散,
從而在陰虛的基礎上又導致了陽虛,形成了以陰虛為主的陰陽兩虛的病理變化。
例如,臨床常見的遺精、盜汗、失血等慢性消耗性病證,嚴重地耗傷了人體陰精,
因而化生陽氣的物質基礎不足,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出現自汗、畏冷、下利清谷等陽虛之候。
這是由陰虛而導致陽虛,病理上稱為「陰損及陽」。
2.陽損及陰:
陽損及陰,系指由於陽氣虛損,無陽則陰無以生,累及陰液的生化不足,
從而在陽虛的基礎上又導致了陰虛,形成了以陽虛為主的陰陽兩虛的病理變化。
例如,臨床上常見的水腫一病,其病機主要為陽氣不足,氣化失司,水液代謝障礙,
津液停聚而水濕內生,溢於肌膚所致。
但其病變發展則又可因陰無陽生使陰陽日益虧耗,而見形體消瘦、煩躁升火,甚則瘛瘋等陰虛症状,
轉化為陽損及陰的陰陽兩虛證。這是由陽虛而導致陰虛,病理—亡稱為「陽損及陰」。
(三)陰陽格拒
陰陽格拒,是陰盛至極或陽盛至極而壅遏於內,使陰氣與陽氣或陽氣與陰氣相互阻隔不通的病理變化。
陰陽格拒是陰陽失調中比較特殊的一類病機,包括陰盛格陽和陽盛格陰兩方面。
陰陽相互格拒的機理,主要是由於某些原因引起陰或陽的一方偏盛至極,而壅遏於內,
將另一萬排斥於外,迫使陰陽之間不相維繫所致。陰陽格拒表現為真寒假熱或真熱假寒等複雜的病理現象。
1.陰盛格陽(真寒假熱):
陰盛格陽,是指陰寒過盛,陽氣被格拒於外,出現內真寒外假熱的一種病理變化。
如虛寒性疾病發展到嚴重階段,其證除有陰寒過盛之四肢厥逆、下利清谷、脈微細欲絕等症状外,
又見身反不惡寒(但欲蓋衣被)、面頰泛紅等假熱之象。身反不惡寒、面頰泛紅,
似為熱盛之證,但與四肢厥逆、下利清谷、脈微欲絕並見,知非真熱,而是假熱。
陰盛格陽,又有格陽和戴陽之分,格陽是內真寒而外假熱,陰盛格陽於體表(身反不惡寒)。
戴陽是下真寒而上假熱,陰盛格陽於頭面(面赤如妝)。
格陽和戴陽均屬真寒假熱證,其病機同為陰陽格拒。
實際上,疾病發展到陰陽格拒的嚴重階段,格陽證和戴陽證常常同時出現,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2.陽盛格陰(真熱假寒):
陽盛格陰,是指陽盛已極,阻拒陰氣於外,出現內真熱外假寒的一種病理變化。
陽盛格陰是由於熱極邪氣深伏於里,陽氣被遏,閉郁於內,不能透達於外所致。
其病機的本質屬熱,而臨床症状有某些假寒之象,故又稱真熱假寒。
如熱性病發展到極期(陽明經證——白虎湯證、陽明腑證——承氣湯證,及暑厥病等),
即有陽熱極盛之心胸煩熱、胸腹捫之灼熱、口於舌燥、舌紅等症状,又有陽極似陰的四肢厥冷或微畏寒等:
熱勢愈深,四肢厥冷愈甚,所以有熱深厥亦深,熱微厥亦微之說。
四肢厥冷是假象,系陽盛於內,格陰於外所致。
(四)陰陽轉化
在疾病發展過程中,陰陽失調還可表現為陰陽的相互轉化。陰陽轉化包括由陽轉陰和由陰轉陽,
1.由陽轉陰:
疾病的本質本為陽氣偏盛,但當陽氣亢盛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向陰的方向轉化。
如某些急性外感性疾病,初期可以見到高熱、口渴、胸痛、咳嗽、舌紅、苔黃等一些熱邪亢盛的表現,屬於陽證。
由於治療不當或邪毒太盛等原因,可突然出現體溫下降、四肢厥逆、冷汗淋漓、脈微欲絕等陰寒危象。
此時,疾病的本質即由陽轉化為陰,疾病的性質由熱轉化為寒,病理上稱之為「重陽必陰」。
「重陽必陰」與「陽證似陰」不同,前者的「陽」和「陰」皆為真,後者的「陽」為真,而其「陰」為假。
2.由陰轉陽:
疾病的本質為陰氣偏盛,但當陰氣亢盛到一定程度,就會向陽的方向轉化。
如感冒初期,可以出現惡寒重發熱輕、頭身疼痛、骨節疼痛、
鼻塞流涕、無汗、咳嗽、苔薄白、脈浮緊等風寒束表之象,屬於陰證。
如治療失誤,或因體質等因素,可以發展為高熱、汗出、心煩、口渴、舌紅、苔黃、脈數等陽熱亢盛之候。
此時,疾病的本質即由陰轉化為陽,疾病的性質則由寒轉化為熱,病理上稱之為「重陰必陽」。
「重陰必陽」與「陰證似陽」有本質的區別。
(五)陰陽亡失
陰陽亡失,是指機體的陰液或陽氣突然大量的亡失,導致生命垂危的一種病理變化。包括亡陰和亡陽。
1.亡陽:
亡陽,是指機體的陽氣發生突然脫失,而致全身機能突然嚴重衰竭的一種病理變化。
一般地說,亡陽多由於邪盛,正不敵邪,陽氣突然脫失所致,也可由於素體陽虛,正氣不足,
疲勞過度等多種原因,或過用汗法,汗出過多,陽隨陰泄,陽氣外脫所致。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亡陽,多由於陽氣的嚴重耗散,虛陽外越所致,其臨床表現多見大汗淋漓、
手足逆冷、精神疲憊、神情淡漠,甚則昏迷、脈微欲絕等一派陽氣欲脫之象。
由於陽氣和陰精具有依存互根的關係,亡陽則陰精無以化生而耗竭。
所以,亡陽之後,繼之往往出現陰竭之變,陽亡陰竭,生命就告終了。
2.亡陰:
亡陰,是指由於機體陰液發生突然性的大量消耗或丟失,而致全身機能嚴重衰竭的一種病理變化。
一般地說,亡陰多由於熱邪熾盛,或邪熱久留,大量煎灼陰液所致.也可由於其他因素大量耗損陰液而致亡陰,
其臨床表現多見汗出不止,汗熱而粘、四肢溫和、渴喜冷飲、身體乾癟、皮膚皺摺、眼眶深陷、
精神煩躁或昏迷譫妄、脈細數疾無力,或洪大按之無力。
同樣,由於陰液與陽氣的依存互根關係,陰液亡失,則陽氣所依附而渙散不收,浮越於外,
故亡陰可迅速導致亡陽,陰竭則陽脫,陰陽不相維繫而衰竭,生命也隨之告終了。
亡陰和亡陽,在病機和臨床徵象等方面,雖然有所不同,
但由於機體的陰和陽存在著互根互用的關係。
陰亡,則陽無所依附而浮越;陽亡,則陰無以化生而耗竭。
故亡陰可以迅速導致亡陽,亡陽也可繼而出現亡陰,最終導致「陰陽離決、精氣乃絕」,生命活動終止而死亡。
氣血失調
氣血是人體臟腑、經絡等一切組織器官進行生理活動的物質基礎,
而氣血的生成與運行又有賴於臟腑生理機能的正常。
因此,在病理上,臟腑發病必然會影響到全身的氣血,而氣血的病變也必然影響到臟腑。
氣血的病理變化總是通過臟腑生理機能的異常而反映出來。
由於氣與血之間有著密切關係,所以在病理情況下,氣病必及血,血病亦及氣,其中尤以氣病及血為多見。
氣血失調的病機,同邪正盛衰,陰陽失調一樣,不僅是臟腑、
經絡等各種病變機理的基礎,而且也是分析研究各種疾病病機的基礎。
(一)氣失調
氣的病變,包括氣的生成不足或耗散太過,氣的運行失常,以及氣的生理功能減退等,
具體表現為氣虛、氣陷、氣滯、氣逆、氣閉、氣脫等幾個方面。
1.氣虛:氣虛是指元氣不足,全身或某些臟腑機能衰退的病理變化。
氣虛主要表現為元氣不足,臟腑功能活動減退,以及機體抗病能力下降等方面,
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多是先天不足,或後天失養,或肺脾腎功能失調, 也可因勞傷過度、久病耗傷、年老體弱所致。
氣虛多見於慢性疾患、老年患者、營養缺乏、疾病恢復期以及體質衰弱等病變。
其臨床表現以少氣懶言、疲倦乏力、脈細軟無力等症為重要特點。
因肺主一身之氣,脾為後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脾肺氣虛直接影響元氣的生成,
故臨床上所謂氣虛證,多是指脾氣虛和肺氣虛以及脾肺氣虛。
由於氣與血、津液的關係極為密切,因而在氣虛的情況下,必然會影響及血和津液,從而引起血和津液的多種病變。
如氣虛可導致血虛、血瘀和出血,也可引起津液的代謝障礙,如脾氣虛不能運化水濕而形成痰飲、水腫等。
2.升降失常:升降失常包括氣陷、氣脫、氣滯、氣逆和氣閉等。
(1)氣陷:
氣陷為氣虛病機之一,是以氣的升舉無力,應升反降為主要特徵的一種病理變化。
氣陷多因氣虛進一步發展而來。脾宜升則健,脾氣虛,易導致氣陷,常稱「中氣下陷」。
會1引起某些內臟的下垂, 如胃下垂、腎下垂、子宮脫垂、脫肛等,
還可伴見腰腹脹滿重墜、便意頻頻,以及短氣乏力、語聲低微、脈弱無力等症。
(2)氣脫:
氣脫是指氣虛之極而有脫失消亡之危的一種病理變化。
由於體內氣血津液嚴重損耗,以致臟腑生理功能極度衰退,真氣外泄而陷於脫絕危亡之境。
氣脫有虛脫、暴脫之分:精氣逐漸消耗,引起臟腑功能極度衰竭者,為虛脫;
精氣驟然消耗殆盡;引起陰竭陽亡者,為暴脫。
(3)氣滯:
氣滯是指某些臟腑經絡或局部氣機郁滯的病理變化。
氣滯主要是由於情志內郁,或痰、濕、食、積、瘀血等阻滯,以及外傷侵襲、用力努傷、跌仆閃挫等因素,
使氣機阻滯而不暢,從而導致某些臟腑經絡的功能失調或障礙所致,以悶脹、疼痛為其臨床特點。
氣行則血行,氣滯則血瘀;氣行水亦行,氣滯則水停。
所以氣滯可以引起血瘀、水停,形成瘀血、痰飲、水腫等病理變化。
(4)氣逆:
氣逆是氣機逆亂、失常之統稱。
氣逆,主要指氣機上逆,是氣機升降失常,臟腑之氣逆亂的一種病理變化。
氣逆多由情志所傷,或因飲食寒溫不適,或因痰濁壅阻等所致。
氣逆最常見於肺、胃和肝等臟腑。肺以清肅下降為順,若肺氣逆,則肺失肅降,發為咳逆上氣;
胃氣宜降則和,若胃氣逆,則胃失和降,發為噁心、嘔吐、噯氣、呃逆;
肝主升發,若肝氣逆,則升發太過,發為頭痛脹,面紅目赤而易怒。
由於肝為剛臟,主動主升,且又為藏血之臟,
因此,在肝氣上逆時,甚則可導致血隨氣逆,或為咯血、吐血,或壅遏清竅而致昏厥。
(5)氣閉:
氣閉是臟腑經絡氣機閉塞不通的一種病理變化。
氣閉多是風寒濕熱痰濁等邪毒深陷於臟腑或鬱閉於經絡,以致某一竅隧失其通順之常所致。
如心氣內閉則譫語癲狂,神昏痙厥;胸肺氣閉,則胸痹結胸,氣喘聲啞;膀胱氣閉則小便不通;
大腸氣閉則大便秘結;經絡氣閉則關節疼痛等。其中以心閉神昏最為嚴重,一般所說的閉證,主要是指心氣內閉而言。
(二)血失調
血的生理功能異常,主要表現為血液的生成不足或耗損太過,血液的運行失常,
以及血液濡養功能減退等幾個方面。血失調包括血虛、血瘀、血熱和出血等。
1.血虛:血虛是指血液不足,濡養功能減退的一種病理變化。
其形成的原因:
一是失血過多,如吐血、衄血、月經過多,外傷出血等使體內血液大量喪失,而新血又不能及時生成和補充;
二是血液生化不足,脾胃為氣血生化之源,脾胃虛弱,化源不足,導致生成血液的物質減少,或化生血液的功能減弱;
三是久病不愈,慢性消耗等因素而致營血暗耗;四是瘀血阻滯,瘀血不去則新血不生等,最終導致全身血虛。
2.血瘀:血瘀是指瘀血內阻,血行不暢的一種病理變化。
氣滯而致血行受阻,或氣虛而血運遲緩,或痰濁阻於脈絡,或寒邪人血,血寒而凝,或邪熱人血,煎熬血液等等,
均足以形成血瘀,甚則血液瘀結而成瘀血。
所以,瘀血是血瘀的病理產物,而在瘀血形成之後,又可阻於脈絡,而成為血瘀的一種原因。
3.血熱:血熱是指血分有熱,血行加速甚則瘀阻的一種病理變化。
血熱多由外感熱邪侵襲機體,或外感寒邪人里化熱,傷及血分以及情志鬱結,郁久化火,火熱內生,傷及血分所致。
由於血得溫則行,故在血熱的情況下,血液運行加速,甚則灼傷脈絡,迫血妄行,邪熱又可煎熬陰血和津液:
所以,血熱的病理變化,以既有熱象,又有耗血、動血及傷陰為其特徵。
4.出血:出血是指血液溢於脈外的一種病理變化。
其形成多由火氣上逆,或熱邪迫血妄行,或氣虛不能攝血,或瘀血停滯,或因外傷損傷脈絡等,
使血液不能正常循行而溢於脈外所致。
出血之候,隨處可見,由於出血部位、原因以及出血量之多寡和血的顏色之不同,可表現出不同的病理現象。
此外,血的失常還包括血寒,血寒是血分有寒,血行遲緩的一種病理變化,多因寒邪侵襲或陽虛內寒所致,
以肢體手足麻木冷痛,心腹怕冷,腹有塊痛,得溫則減,女子月經不凋為其病變特徵。
(三)氣血關係失調
氣和血的關係極為密切,生理上相互依存,相互為用,故病理上也相互影響而致氣血同病。
氣對於血,具有推動、溫煦、化生、統攝的作用,故氣的虛衰和升降出入異常,必然影響及血。
如,氣虛則血無以生化,血必因之而虛少;氣虛則推動、溫煦血液的功能減弱,血必因之而凝滯;
氣虛則統攝功能減弱,則血必因之外溢而出血。
氣滯則血必因之而瘀阻;氣機逆亂血必隨氣上逆或下陷,甚則上為吐衄,下為便血、崩漏。
另一方面,血對於氣,則具有濡養和運載作用,在血液虛虧和血行失常時,也必然影響及氣。
如,血虛則氣亦隨之而衰;血瘀.則氣亦隨之而郁滯;血脫,則氣無所依而脫逸。
氣血關係失調,主要有氣滯血瘀、氣不攝血、氣隨血脫、氣血兩虛和氣血不榮經脈等幾方面。
1.氣滯血瘀:
氣滯血瘀是指氣機郁滯,血行不暢而氣滯與血瘀並存的一種病理變化。 氣滯和血瘀,常同時存在。
由於氣的運行不暢,導致血運的障礙,而形成氣滯血瘀, 也可因閃挫外傷等因素,而致氣滯和血瘀同時形成。
在一般情況下,肝主疏泄而藏血,肝的疏泄在氣機調暢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2.氣虛血瘀:
氣虛血瘀是指氣虛而運血無力,血行瘀滯,氣虛與血瘀並存的一種病理變化。
氣能行血,氣虛則推動無力而致血瘀。輕者,氣虛無力,但尚能推動,只不過血行遲緩,運行無力;
重者,在人體某些部位,因氣虛較甚,無力行血,血失濡養,則可見癱軟不用,甚至萎縮,
肌膚乾燥、瘙癢、欠溫,甚則肌膚甲錯等氣血不榮經脈的具體表現。
3.氣不攝血:
氣不攝血,是指因氣的不足,固攝血液的生理功能減弱,血不循經,溢出脈外,
而導致咯血、吐血、衄血、發斑、便血,尿血、崩漏等各種出血的病理變化。
其中因中氣不足,氣虛下陷而導致血從下溢,則可見崩漏、便血、尿血等病症。
4.氣隨血脫:
氣隨血脫,是指在大量出血的同時,氣也隨著血液的流失而散脫,從而形成氣血兩虛或氣血並蛻的病理變化。
常由外傷失血或婦女崩漏、產後大出血等因素所致。
血為氣之載體,血脫,則氣失去依附,故氣亦隨之散脫而亡失。
5.氣血兩虛:
氣血兩虛,即氣虛和血虛同時存在的病理變化,多因久病消耗、氣血兩傷所致,或先有失血,氣隨血耗;
或先因氣虛,血的生化無源而日漸衰少,從而形成肌膚乾燥、肢體麻木等氣血不足之證。
津液失常
津液的正常代謝,是維持體內津液的正常生成、輸布和排泄之間相對衡定的基本條件。
津液代謝失常,是津液的輸布失常、津液的生成和排泄之間失去平衡,從而出現津液的生成不足,
或是輸布失常、排泄障礙,以致津液在體內的環流緩慢,形成水液瀦留、停阻、泛濫等病理變化。
津液的代謝,是一個複雜的生理過程,由於多個臟腑的多種生理功能的相互協調,才能維持正常的代謝平衡,
其中與肺脾腎的關係更為密切。所以,肺、脾、腎等臟腑中,任何一臟或任何一種生理功能的異常,
均能導致津液的代謝失常,形成體內津液不足,或是津液在體內瀦留,從而內生水濕或痰飲。
(一)津液不足
津液不足,是指津液在數量上的虧少,進而導致內則臟腑,外而孔竅、皮毛,失其濡潤滋養作用,因之產生一系列乾燥失潤的病理變化。
津液不足多由燥熱之邪或五志之火,或高熱、多汗、吐瀉、多尿、失血,或過用辛燥之劑等引起津液耗傷所致。
津較清稀,流動性較大,內則充盈血脈,潤澤臟腑,外則達於皮毛和孔竅,易於耗散,也易於補充。
如炎夏而多汗,或因高熱而口渴引飲;氣候乾燥季節,常見口、鼻、皮膚乾燥;
大吐、大瀉、多尿時所出現的目陷、螺癟,甚則轉筋等,均屬於以傷津為主的臨床表現。
液較稠厚,流動性較小,是以濡養臟腑,充養骨髓、腦髓、脊髓,滑利關節為主,一般不易損耗,一旦虧損則亦不易迅速補充。
如熱病後期或久病傷陰,所見到的舌光紅無苔或少苔,唇舌乾燥而不引飲,形瘦肉脫,皮膚毛髮枯槁,
甚則肉困、手足震顫蠕動等,均屬於陰液枯涸以及動風的臨床表現。
(二)水濕停聚
津液的輸布和排泄,是津液代謝中的兩個重要環節。
津液的輸布和排泄的功能障礙,雖然各有不同,但其結果都能導致津液在體內不正常的停滯,
成為內生水濕、痰飲等病理產物的根本原因。
津液的輸布障礙,是指津液得不到正常輸布,導致津液在體內環流遲緩,或在體內某一局部發生瀦留,
因而津液不化,水濕內生,釀成痰飲的一種病理變化。
導致津液輸布障礙的.原因很多,涉及到肺的宣發和肅降、脾的運化和散精、
肝的疏泄條達和三焦的水道是否通利等各個方面,但其中最主要的是脾的運化功能障礙。
津液的排泄障礙,主要是指津液轉化為汗液和尿液的功能減退,而致水液瀦留,上下溢於肌膚而為水腫的一種病理變化。
津液化為汗液,主要是肺的宣發功能;津液化為尿液,主要是腎的蒸騰氣化功能。
肺腎的功能減弱,雖然均可引起水液瀦留,.發為水腫,但是腎的蒸騰氣化則起著主宰排泄的作用。
津液的輸布障礙和排泄障礙,
二者雖然有別,但亦常相互影響和互為因果,其結果則導致內生水濕,釀成痰飲,引起多種病變。
總之,水濕停聚,主要形成濕濁困阻、痰飲凝聚和水液瀦留等病理變化。
1.濕濁困阻:
濕濁困阻雖為肺脾腎等相關為病,但以脾不運濕為要。
濕之為病最多,「其為害最緩,最隱,而難覺察也。……
在經多見是腫而冷,或腰背強,頭重如裹,或肢作困,為瘡為瘍,濕性纏綿,
或全身疼,浮腫、痹證、痿璧,種種為病;人里則氣機壅塞,為脹為痞,或溫濕寒熱、
濕痰泄瀉,為病不一」(《醫原記略》)。
2.痰飲凝聚:
痰與飲都是臟腑功能失調,津液代謝障礙,以致水濕停聚而形成的病理產物,
又是多種疾患的致病因素,導致複雜的病理變化。詳見第七章病因,在此不再贅述。
3.水液瀦留:
水液瀦留多由肺脾腎等臟腑功能失調,水液代謝障礙,從而使水液瀦留體內,而發為水腫。
水液泛溢肌膚,則頭面、眼瞼、四肢浮腫,甚則全身水腫。若水邪瀦留腹腔,則腹腫脹大,發為腹水。
氣可以化水,水停則氣阻。津液代謝障礙,水濕痰飲瀦留,可導致氣機阻滯的病理變化:
如,水飲阻肺,肺氣壅滯,宣降失職,可見胸滿咳嗽、喘促不能平臥;
水飲凌心,阻遏心氣,心陽被抑,則可見心悸、心痛;
水飲停滯中焦,阻遏脾胃氣機,可致清氣不升,濁氣不降,而見頭昏睏倦、脘腹脹滿、納化獃滯;
水飲停於四肢,則可使經脈阻滯,表現為肢體沉重脹痛等臨床表現。
(三)津液與氣血的關係失調
津液與氣血之間關係失調,其臨床常見者,主要為水停氣阻、氣隨液脫、津枯血燥及津虧血瘀等幾方面。
1.水停氣阻:水停氣阻是水液停貯體內,導致氣機阻滯的病理變化。
津液的生成、輸布和排泄,依賴於臟腑氣機酌升降出入運動,氣行則水行。
津液的氣化失常,則水液停聚而形成水濕痰飲,水濕痰飲阻礙氣機運行,水停則氣阻。
如水飲阻肺,則肺氣壅滯,失於肅降,可見胸滿咳嗽、喘促不能平臥;
水飲凌心,阻遏心氣,致使心陽被抑,則可見心悸心痛;
水飲停滯中焦,阻遏脾胃氣機,則可致清氣不升,濁氣不降,而見頭昏睏倦、
脘腹脹滿、納化獃滯、噁心嘔吐等症;水飲停於四肢,則可阻滯經脈氣血的流通,
故除見浮腫外,尚可見肢體沉困或脹痛等症。
2.氣隨液脫:氣隨液脫是由於津液大量丟失,氣失其依附而隨津液外泄,
從而導致陽氣暴脫亡失的氣陰兩脫的病理變化。氣隨液脫多由大汗傷津,或嚴重吐瀉,耗傷津液所致。
3.津枯血燥:津枯血燥是指津液虧乏,甚則枯竭,從而導致血燥虛熱內生,或血燥生風的病理變化。
津液是血液的重要組成部分,津血又同源於後天的水谷精微,若因高熱傷津,或燒傷,
而使津液大虧,或陰虛癆熱,津液暗耗,均會導致津枯血燥,
而見心煩、鼻咽乾燥、口渴喜飲、肌肉消瘦、小便短少、舌紅少津、脈細數等症。
4.津虧血瘀:津虧血瘀指津液虧損,血液運行不暢的病理變化。
津液充足是保持血脈充盈、血液運行通暢的重要條件。
若因高熱、燒傷,或吐瀉、大汗出等因素,從而使津液大量消耗,則津液虧少而血亦虧虛,
使血液循行滯澀不暢,即可發生血瘀之病變,臨床表現即可在原有津液虧損不足基礎上,出現舌質紫絳,或見瘀斑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