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的傳變

 

健康與疾病,陰陽平衡與陰陽失調,二者共處於同一機體內,始終處於動態變化之中。 

健康與疾病,均是一個動態的概念。疾病的過程就是一個動態變化過程。

邪正交爭是疾病過程的基本矛盾,它決定著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轉歸。

 

中醫學在長期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系統的完整的對疾病發展規律的認識,即疾病的傳變理論。

這種理論最早見於《內經》,經歷代醫家的發展,逐步系統完備起來,成為病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疾病傳變的概念

 

(一)疾病傳變的含義

 

疾病傳變,簡稱病傳。所謂「傳變」,一般認為「傳」是指病情循著一定的趨向發展,

「變」是指病情在某些特殊條件下起著性質的轉變。

傳變是疾病本身發展過程中固有的某階段性的表現,也是人體臟腑經絡相互關係紊亂依次遞傳的表現。

疾病傳變是指疾病的傳變規律和過程。

 

轉化和傳變不同,轉化是指兩種性質截然相反的病理變化之間的互相轉變,

如陰證和陽證、表證和里證、寒證和熱證、虛證和實證之間的互相轉化。

而傳變,則是指臟腑組織病變的傳移變化。

疾病的傳變和轉化稱之為傳化。

 

(二)疾病傳變的形式

 

疾病傳變包括病位傳變和病性轉化。

病位傳變的形式多種多樣,但不外經絡傳變和臟腑傳變兩端。

如就外感和內傷而言,一般說來,外感疾病的傳變是六經傳變、衛氣營血傳變和三焦傳變;

內傷雜病的傳變則為經絡之間傳變、經絡臟腑之間傳變,以及臟腑之間生克制化傳變等。

當然,這不是絕對的,無論哪種傳變,都是以臟腑經絡功能失常為其基本病理變化。

病性的轉化,則有寒熱轉化和虛實轉化兩端。 

 

病位傳變

 

病位,指病變的部位。人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機體的表裡之間、臟腑之間,均有經絡相互溝通聯絡。

因此,某一部位的病變,可以向其他部位波及擴展,引起該部位發生病變,稱之為病位的傳變。

常見的病位傳變包括表裡之間與臟腑之間傳變兩個方面。

 

(一)表裡出入

 

表裡出入,又稱表裡傳變、內外傳變。它代表病變部位的深淺,標誌著病理變化的趨勢。

表裡傳變可分為表邪人里(或由表人里)和里病出表(或由里出表)兩種形式。

 

表與里,具有相對的含義。以整體而言,則肌膚為表,內在的臟腑組織器官為里。

以經絡與臟腑相對而言,經絡為表,臟腑為里;以臟腑相對而言,腑為表,臟為里;

以經絡而言,三陽為表,三陰為里。在三陽之中,太陽為表,陽明為里,少陽為半表半里。

但作為辨證綱領的表證和里證,一般是指肌膚和臟腑而言的。

 

(二)外感疾病的傳變

 

1.六經傳變

關於六經傳變規律,《素問.熱論》僅指出: 「傷寒一日,巨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

「三日,少陽受之」, 「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六陽,厥陰受之」,以示為之次第。

故曰:「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者,猶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序也。

大要譬如計程,如此立個前程的期式約摸耳,非計日以限病之謂」(《傷寒論條辨》)。

 

.張仲景在《傷寒論》中系統地論述了外感疾病的發生髮展規律,創立了完整的六經傳變理論。

本節所說的六經傳變就是指此而言。

 

六經傳變的特殊規律六經傳變不完全按著六經次序循經相傳,還有一些特殊的傳變形式。

 

①越經傳越經傳是不按六經次序而傳變。如由太陽而傳至太陰。

 

②表裡傳表裡傳是表裡兩經相傳。如由太陰而傳至陽明。

 

③直中:凡病邪不經三陽經傳人,而直接出現三陰經症候者,稱直中。

如直中太陰或少陰,以直中太陰為多。因素體脾胃陽虛,所以發病即現太陰症状,稱之為直中太陰。

 

④合病:兩經或三經同時發病,因而兩經或三經症候同時出現,而無先後次第之分者,稱為合病。

如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三陽合病等。

 

⑤並病:一經症候未罷又出現另一經症候者,稱為並病。

與合病不同之處在於前一經症候還在,而後一經症候又具備的條件下,兩經交並為病,而有先後次第之分。

 

2.衛氣營血傳變:溫病學中關於衛氣營血的傳變規律有順逆之分。

 

1)順傳在衛氣營血傳變中,順傳是指病邪由衛傳氣,由氣傳營,由營傳血

這種傳變規律,反映了溫熱病由表入里,由外而內,

由淺人深,由輕而重的疾病演變過程,揭示了病變的不同程度和階段。

 

一般來說,病在衛分為病勢較輕淺,病位在皮毛和肺,以發熱惡寒為其臨床特點。

病在氣分為邪已傳里,病勢較重,病位在肺、胸膈、膽、胃腸、脾,以但熱不惡寒為其臨床特點。

病在營分為邪已深入,病勢更重,病位在心和心包,以舌質紅絳、心煩不寐為其臨床特點。

病在血分為邪更深入一層,最為嚴重,病位在心、肝、腎,以舌質紅絳及耗血、動血、陰傷、動風為其臨床特點。

 

2)逆傳:在衛氣營血傳變中,肺衛病邪,邪不外解,不傳氣分,

由肺而徑自內陷心包,稱為「逆傳」。其病劇變,病勢兇險。;

 

3.三焦傳變:在溫病學中,三焦病變的傳變規律,一般多由上焦手太陰肺開始, 由此而傳人中焦為順傳,

如由肺而傳人心包則為逆傳。 中焦病不愈,多傳人下焦肝腎。

故溫病由口鼻而人,鼻氣通於肺,口氣通於胃,肺病逆傳則為心包。

上焦病不治,則傳中焦脾胃。中焦病不治,即傳下焦肝腎。

 

(三)內傷雜病的傳變

 

1.經絡之間的傳變:經脈之間陰陽相貫,如環無端,是一個有機整體。

所以,一經有病必然傳至他經,或影響相聯的其他各經,如足厥陰肝之經脈,

布脅肋,注肺中,故肝氣鬱結,郁而化火,肝火循經上犯,灼傷手太陰肺經,

即所謂木火刑金,而出現胸脅灼痛、咳嗽痰血、咳引胸痛等肝肺兩經之證。

 

或直接影響表裡相合之經,如手少陰心經與手太陽小腸經互為表裡,心火熾盛,

可移熱於小腸而致小腸實熱,出現小便黃赤或尿血、尿道灼熱疼痛等。

 

2.經絡臟腑之間的傳變:一為由經脈傳至臟腑。

「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人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

人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

此邪之從皮毛而人,極於五臟之次也」(《素問.繆刺論》)。

 

這是邪氣由淺人深,由經脈而臟腑傳變的一般規律。

如風寒之邪客於手太陰肺經等,必內舍於肺而致肺失宣肅,發生咳嗽、喘促等。

 

3.臟腑之間的生克制化傳變:

臟與腑互為表裡,二者之間的傳變,或由臟及腑,或由腑及臟。

一般說來,由腑及臟,其病較重,臟病難治;由臟及腑,其病較輕,腑病易醫。

五臟之間的病理傳變規律概述如下:

 

五臟疾病的傳變與五行生克制化規律有密切聯繫。

其傳變的一般規律不外相乘、反侮、母病及子、子病及母四個面,再加上本臟自病,則為五種不同情況。

故曰:「病有虛邪,有實邪,有賊邪,有微邪,有正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

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難經.五十難》)。

 

五臟之間的這種病理傳變形式又可分為順傳和逆傳兩種情況。

 

順傳:一般地說,母病及子和相乘傳變謂之順傳。

如水能生木,若腎陰不足,導致肝陰不足而肝陽上亢,出現眩暈、眼花、腰膝酸軟、頭重腳輕之候,

即屬母病及子,稱之為水不涵木。

 

逆傳:一般地說,子盜母氣和反侮傳變謂之逆傳。

如土能生金,在虛損勞瘵病中,其自上而來者,一損於肺,過於中則不治,

故曰:「久咳,損及中州,食減神倦,則肺無所資」(《臨證指南醫案》)。

「久咳便溏,脈虛而數,為肺脾俱病,培補中氣為要」(《靜香樓醫案》)。

此為肺病及脾,子盜母氣。

 

病性轉化

 

(一)病性的概念

 

病性,即病變的性質,它決定著病證的性質。

一切疾病及其各階段的證候,其主要性質,不外寒、熱、虛、實四種。

這四種病證的性質,是由其相應的病機性質所決定的,即寒的病機反映出寒的病證,虛的病機反映出虛的病證等。

虛實寒熱的病機是由邪正盛衰和陰陽失調所導致的。

 

疾病在發展過程中,可以出現兩種情況:

一是病變始終保持發病時原有的性質,只是發生程度的改變;

二是改變了發病時原有的性質,轉化為相反的性質。

病性的轉化,就是指第二種情況,其內容包括虛實轉化與寒熱轉化。

 

(二)病性轉化的形式

 

1.寒熱轉化:

寒與熱,是對病變性質的概括,在病理性質上各具不同的特徵。

一般來說,寒多屬於病理性衰退,熱多屬於病理性亢奮。

故曰:「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素問.刺志論》)。

 

寒與熱,是性質截然相反的兩種病理變化,是陰陽失調的體現。

由於陰陽之間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陰陽的偏盛偏衰是可以互相影響的。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熱可以由於陽盛,也可以由於陰虛; 寒可以由於陰盛,也可以由於陽虛。

一實一虛,一寒一熱,最當分辨。

 

病變寒熱屬性的一般規律是,感受陰邪,或陽虛陰盛,病勢沉靜所表現的證候,多屬於寒;

感受陽邪,或陰虛陽亢,病勢亢奮所表現的病變,多屬於熱。

寒熱在疾病發展過程中,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互相轉化的。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一般而言,由熱轉寒者,多由於正氣損傷,病多難愈,由寒轉熱者,多是正氣來複,病較易治。

故曰:「人之病,或同時而傷,或易已,或難已,其故何如?……

同時而傷,其身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靈樞.論痛》)。

 

由寒化熱:

由寒化熱是指疾病或病證病變的性質本來屬寒,繼而又成為熱性的病理變化。

如太陽表寒證,疾病初起惡寒重、發熱輕、脈浮緊,以後繼則出現陽明里熱證,而見壯熱、

不惡寒反惡熱、心煩口渴、脈數。又如哮喘病開始不發熱、咳嗽、痰稀而白,

繼則轉化為咳嗽、胸痛、痰黃而粘稠,即表示病性已由寒而化熱。

 

由熱轉寒:

由熱轉寒是指疾病或病症病變的性質本來屬熱,繼而轉變成為寒性的病理變化。

如便血病人,初起則便血鮮紅、肛門灼熱、口乾舌燥、大便秘結或不爽。

 

若日久不愈,血去正傷,陽氣虛衰,繼則轉見血色紫暗或黑,脘腹隱痛,痛時喜按喜暖,

並見畏寒肢冷,大便溏薄,則表明當此之時其病性已由熱而轉寒。

 

2.虛實轉化:

虛與實,是由邪正盛衰所導致的兩種性質相反的病機。

在疾病發展過程中,邪正雙方的力量對比經常在發生著變化。

當邪正雙方力量的消長變化達到主要與次要矛盾方面互易其位的程度時,

虛與實的病機也就隨之發生轉化,出現由實轉虛或因虛致實的情況。

 

由實轉虛:

由實轉虛是指本為實性病理變化,

由於病情發展至後期,或失治、誤治等因素,使病程遷延,雖邪氣已去,但正氣耗傷,

因而逐漸轉化為虛性病理變化:如外感病初、中期的病機屬實,主要表現出邪氣亢盛的一些症状和體征,

若至病的後期,或因治療不當,遷延日久,而出現氣血陰陽虧虛的症状和體征,說明病機已由實轉虛。

 

因虛致實:

因虛致實是指本為虛性病理變化,

由於臟腑功能減退,氣血陰陽虧虛,而產生氣滯、痰飲、內濕、瘀血、食積等病理變化或病理性產物,

或因正虛抗邪無力而復感外邪,邪盛則實,形成虛實並存的病理變化。

實際上,因虛致實是虛性病機仍然存在,因其虛而復增邪實的虛實錯雜的病理變化。 

 

影響疾病傳變的因素

 

疾病傳變雖有——定規律,但由於影響疾病傳變的因素很多,所以疾病的傳變也是錯綜複雜的。

疾病的傳變主要與體質因素,病邪的性質、地域、氣候、生活狀況、治療當否等有密切關係。

 

(一)體質因素

 

體質對疾病的傳變作用,其一是影響正氣之強弱,從而影響疾病的發生與傳變的速度,

素體盛者,一般不易感受病邪,一旦感邪則發病急速,但傳變較少,病程亦較短暫;

素體虛者,則易於感邪,且易深入,病勢較緩,病程纏綿而多傳變,

 

其二是影響病邪的「從化」,素體陽盛者,則邪多從火化,疾病多向實熱或虛熱演變;

素體陰盛者,則邪多從寒化,疾病多向寒實或虛寒演變,體質不同,對病邪的反應不一,

可表現為不同的疾病過程,所謂邪氣因人而化,疾病因人而異,

「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臟,故邪入於陰經,則其臟氣實,

邪氣入而不能客,故還之府」(《靈樞.邪氣臟腑病形》)。 

由於機體正氣有個體差異,臟腑組織,虛者受邪,實者不受邪,因而可以改變疾病的傳變過程。

 

(二)病邪性質

 

病邪的種類和受邪的輕重也影響疾病的傳變。

如傷寒和溫病同為外感熱病,因病邪性質有寒溫之別,故其傳變規律也不盡相同:

傷寒按六經傳變而溫病則按衛氣營血和三焦傳變,即使同一病邪,因機體感邪輕重不一,其傳變也不一致。

 

(三)地域氣候

 

地理環境和時令氣候對疾病的傳變也有一定影響,

一般來說,居處勢高而乾燥,或久晴少雨季節,病變多呈熱重於濕,且易化熱、化燥,傷陰耗津。

居處卑濕,或陰雨連綿季節,則病變多呈濕盛熱微,濕重於熱,且易於傷氣傷陽。而且,某些陽微濕盛患者還可轉化為寒濕病變。

 

(四)生活狀況

 

生活狀況主要包括情志、飲食、勞逸、房事等。

其對疾病的傳變亦有一定的影響,生活狀況主要是通過對正氣發生作用而影響疾病的進程。

情志內傷,可通過干擾氣機而對疾病傳變發生作用;過勞則耗傷人體氣血,而致正虛不足;

過逸則氣機不利、氣化衰弱而致正氣虛損;過飢則正氣匱乏,氣血不足,剛正不勝邪而病情轉重;

過飽則內傷脾胃,積滯內停,而致病邪兼挾宿食積滯為患;

過食辛辣炙博則可助長熱邪;過食寒涼.則損傷陽氣。

 

導致陰寒.內生,影響傳變而加重病情;房室過度則可致精氣虧損,下元虛衰,易致正虛邪實,

引邪深入,並易釀成水虧火浮。虛陽上亢,以及水不涵木,虛風內動等病變。

 

疾病的轉歸

 

一、轉歸的概念

 

疾病有一個發生髮展的過程,大多數疾病發生髮展到一定階段後終將結束,這就是疾病的轉歸。

疾病的轉歸,是指疾病發展的最後階段,即疾病的結局。

一般而言,疾病的轉歸,可分為痊癒、死亡、纏綿、後遺等。

 

正勝邪退,疾病向愈:

正勝邪退是在邪正消長盛衰發展過程中,疾病向好轉和痊癒方面轉歸的一種結局,也是在許多疾病中最常見的一種轉歸。

由於患者的正氣比較充盛,抗禦邪氣的能力較強,或因及時地得到正確的治療,邪氣難以進一步發展,

進而使病邪對機體的作用減輕或消失,人體的臟腑、經絡等組織的病理性損害逐漸得到修復,

精、氣、血、津液等的耗傷也逐漸得到恢復,機體的陰陽在新的基礎上獲得了新的相對平衡,疾病即告痊癒。

 

邪勝正衰,疾病惡化:

邪勝正衰,是在邪正消長盛衰的發展過程中,疾病向惡化甚至死亡方面轉歸的一種結局。

由於機體的正氣虛弱,或由於邪氣熾盛,機體抗禦病邪的能力日趨低下,

邪氣的致病作用進一步發展,機體受到的病理性損害日趨嚴重,則病情因而趨向惡化:

若正氣衰竭,邪氣獨盛,氣血、臟腑、經絡等生理功能衰憊,陰陽離決,

則機體的生命活動亦告終止而死亡。

 

例如,在外感疾病過程中,「亡陰」、「亡陽」等證候的出現,即是正不敵邪,邪勝正衰的典型表現。 

此外,在邪正消長盛衰的過程中,若邪正雙方的力量對比勢均力敵,出現邪正相持或正虛邪戀,

邪去正氣不復等情況,則常常是許多疾病由急性轉為慢性,或留下某些後遺症,或慢性病持久不愈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轉歸的形式

 

疾病的轉歸是邪正交爭趨勢及其盛衰的表現:

在疾病過程中,正氣與邪氣不斷地進行著鬥爭.產生邪正盛衰的病理變化。

種病理變化不僅關係到虛實證候,而且直接影響到疾病的轉歸:

在一般情況下,正勝邪退,則疾病趨向於好轉而痊癒;

邪勝正衰,則疾病趨向惡化甚至死亡。病的轉歸除痊癒和死亡外,尚有纏綿、後遺、複發等形式,

 

(一)痊癒 

痊癒,痊謂病除,愈謂病瘳:

痊癒即病癒,是指疾病狀態時的機體臟腑經絡的陰陽氣血紊亂消失,生理功能恢復正常,

陰陽氣血重新處於平衡狀態。痊癒就是完全恢復健康,康復如初,即完全康復。

痊癒是疾病轉歸中的最佳結局。

 

疾病能否痊癒與痊癒的快慢,除依賴於病人的一般健康情況、抗病能力外,及時、正確、

積極的治療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外感風寒,邪氣從皮毛或口鼻侵入人體,若機體正氣比較充盛,抗禦病邪的能力較強,

則不僅能防止病情的進一步發展,使病變局限在肌表,而且正氣可以驅邪外出,使疾病痊癒。

若用發汗解表法治療,使邪去而正氣恢復,可對疾病的痊癒過程起促進作用,

 

在疾病痊癒過程中,包括病邪對人體作用的消除或終止,人體臟腑經絡的病理變化完全消失,

陰陽氣血重新歸於相對平衡狀態。雖然暫時可能出現邪退正虛的局面,但最後終歸恢復健康。

 

(二)死亡

 

生盡謂之死,「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素問.逆調論》)。

亡,死也,死亡。死亡,是生命活動的斷絕,是機體陰陽離決,整體生理功能永久終止的病理過程或結局。

死亡,可分為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兩類。

 

生理性死亡,指享盡天年,無病而終,為自然衰老的結果。 

病理性死亡又分因病而亡和意外死亡。

 

因病而亡,是各種疾病損傷,使機體氣血竭絕,陰陽衰極而離決。

意外死亡是指跌打、外傷、中毒、車禍等各種意外損傷所造成的死亡。

病理性死亡是在邪正鬥爭及其盛衰變化的過程中,形成邪勝正衰,

使疾病逐漸惡化而導致的一種不良的結局。

 

(三)纏綿

 

纏綿,是指久病不愈的一種病理狀態,邪正雙方勢均力敵,處於邪正相持或正虛邪戀的狀態,

是病理過程演變為慢性遷延性的表現。纏綿狀態的基本病機為正虛邪戀。

由於在邪正鬥爭過程中,正氣雖未至潰敗,但已因邪氣的損傷而削弱;

 

纏綿狀態下,正氣不能完全驅邪外出,邪氣也不能深入傳變,

從而使病變局限並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具有病變表現不甚劇烈,疾病持久不愈的特點。

在纏綿狀態下,病勢有相對穩定和不穩定的病理過程。

 

(四)後遺

 

後遺,又稱後遺症,是指疾病的病理過程結束,或在恢復期後症状體征消失,病因的致病作用基本終止,

只遺留原有疾病所造成的形態或功能的異常。

後遺與纏綿不同,後遺症是病因、病理演變的終結,是疾病的一種轉歸。

而纏綿則是疾病的遷延或慢性過程,為疾病的自然延續。

 

後遺症所表現出來的形態或功能異常,如肢體震顫、身體畸形、失語、痴呆、偏癱等。

其功能異常,包括臟腑經絡功能障礙和精神情志障礙。

 

此外,還有一種傷殘,主要指外傷所致的人體某種組織結構難以恢復的損傷或殘缺。

如槍彈、金刃、跌仆、蟲獸等給形體、臟腑造成的變形、缺失等,就屬傷殘範圍。

總之,後遺和傷殘都是涉及疾病半永久性結局的概念。

 

(五)複發

 

複發,又名復病、再發,是指即將痊癒或已經痊癒的疾病再度發作。

 

複發是疾病過程連續性的特殊表現形式,其特點是原有病變經過一段「靜止期」後再度活躍,

即機體內原有的病因尚未完全消除,在一定條件下重新發作。

 

複發的病機是正氣漸復但尚薄弱,邪氣雖除而余邪未盡,邪正相爭近乎停止,機體氣血陰陽趨向正常。

此時一旦出現損傷正氣或助長邪氣的條件,便易於打破邪正相安之勢,於是邪勢復盛而舊病複發。

因此,積極徹底地治療疾病和注意病後調養以培補正氣,可以減少和防止疾病的複發。

 

引起疾病複發的常見誘因主要有以下四種:

 

1.食復:

食復,又名食勞復,指疾病癒後,脾胃尚虛,因飲食失節而導致疾病複發者。

「熱病熱退之後,胃氣尚虛,余邪未盡。先進清粥湯,次進濃粥湯,次進糜粥,亦須少少與之,切勿過食也。

若納谷太驟,則運化不及,余邪假食滯而復作也,名日食復」(《重訂通俗傷寒論》)。

 

「凡病新瘥,自宜先用陳倉米少許,煎湯少飲,俟其無恙,漸次增濃,胃氣漸旺,穀食漸增,

至胃氣復舊,然後少進肉味,撙節愛養,自無復證」(《傷寒溯源集》)。

食復,輕者損谷自愈,重者消導方瘥。

 

2.勞復:

勞復,指疾病初愈,余邪未清,因過度勞累而致疾病複發者。

勞復一般分為勞力復、勞神復和房勞復三種。

 

勞力與勞神是指體力和腦力的過度操勞。

有時在正常人看來是微不足道的勞動,但對疾病初愈者來說,卻不堪忍受,這也屬過度操勞。

如傷寒瘥後,元氣未復,余邪未清,稍加勞動,其熱復作,即多語、梳頭、洗面、更衣之類,皆能致復。

所以疾病初愈之際,應當充分休息,以促進正氣早日恢復,雖需輔以合理活動?以促進氣血暢行,但須量力而為。

 

房勞復是指在病後余邪未盡,正氣虧虛,又行房事,甚至房事過度,徒傷正氣,使邪無所制而疾病複發:

此又稱為「房復」、「色復」、「交接勞復」、「男(女)勞復」等。

因房勞傷精,精虧則氣血更虛,正氣不支,可導致病勢更為重篤,因而是勞復中之重證:

所以中醫學把節慾惜精,保養精氣,作為病後調攝的一個重要原則。

 

3.情志復:

情志復,指疾病初愈,由於情志過激而致舊病複發。 精神情志活動對疾病的發展與轉歸有很大影響。

精神恬靜而愉快,有利於氣機的調暢和精氣血津液的正常代謝,使正氣旺盛,則能促進康復和預防。

減少疾病複發,如過度精神刺激,強烈或持久的情緒波動.則可引起氣機紊亂和氣血津液失常,

臟腑功能失調使余邪再度致病,疾病易於複發。

如傷寒瘥舌,因事觸怒,相火暴發,因而餘熱復作者,稱「怒復」,

 

4.重感復:

重感復,是指疾病初愈,余邪未盡,又復感新邪,而致舊病複發;

病後正虛.易被邪侵,重感新邪,易於引起舊病複發。

 

此外,還有一種叫「自復」的複發形式,是指疾病初愈後,不因飲食、操勞、情志、感邪所誘發,

而是無明確的誘因而自行複發者。

多由余邪未盡,正氣尚虛,無力抑邪,致使邪氣暗長,而導致舊病複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