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則

 

治則,治療疾病的法則。是指導各種具體治療方法的總原則。

《素問.移精變氣論》:「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

治則是在整體觀念和辨證論治的基礎上,通過四診,根據具體病證制訂的治療原則,對臨床治療立法、處方、用藥,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主要有扶正祛邪、正治反治、標本緩急、虛實補瀉、同病異治、異病同治、調整陰陽、調整臟腑功能、調理氣血,因地、因時、因人制宜等。

治則,是中醫治療疾病的法則,包括治療原則和方法兩個內容。

從整體觀念出發,在陰陽五行學說指導下,將四診所得的,進行分析、歸納。

作出的辯證,然後根據證情制訂出相應的治療原則和方法。

治則是臨證制方遣藥的依據,其內容頗為豐富,千百年來一直在防治疾病上發揮著積極的指導作用。

中醫學有一整套比較完整和系統的治療原則理論。

如未病先防、治病求本、扶正祛邪、因地因時因人制宜等。其中包含著許多辯證法思想,在臨床治療上起著重要指導作用。茲分述如下:

 

一、未病先防

 

中醫學對疾病的預防非常重視,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已論述。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說:「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強調了預防疾病的重要性。

 

治未病的內容包含兩方面,一是未病先防,一是既病防變。

未病先防,關鍵是取決於人體正氣充沛與否,即人體抗病能力強弱。

在同一條件下有人得病,有人不得病,這就是「正氣存內,邪不可干」的道理。

因此,人們就需要加強精神修養,注意心理衛生,順應四時氣候變化,飲食有節,力戒偏嗜,起居有常,勞逸適度,

鍛煉身體,增強體質,從而提高抗病能力,才能不易發生疾病。

另外,在傳染病流行的季節里,還可採用藥物進行消毒防病,如用雄黃、艾葉、蒼朮等熏煙以防疫癘。

 

既病防變,指對病要積極地進行早期治療,防止疾病的發展與傳變。

誠如《金匱要略》所說:「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

既病早治、注意防變對於控制或減少疾病的發展與惡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治病求本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治病必求其本」。

即謂治療疾病時,必須針對造成疾病的根本原因進行治療。這是辨證論治的基本原則。

 

任何疾病的發生與發展,總是通過若干症状和體征表現出來。但是這些顯露於外的徵象,還不是疾病之本質。

醫者必須透過現象找到疾病之本質所在,亦即找出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然後針對其本質進行治療。

只有從根本上除去了發病原因,疾病的各種症状才會得以徹底消除。

如頭痛這個症状,它可由外感、血虛、肝陽上亢、痰濕、瘀血等多種原因引起,

治療就不能簡單地採取對症治療,而應在辯證基礎上,找出病因,

針對其病因而分別採用解表、養血、平肝潛陽、燥濕化痰、活血化瘀等法進行治療,即為治病求本。

運用這一原則時,必須正確掌握「標本緩急」、「正治與反治」這兩種情況。

 

(一)標本緩急

 

標與本,是中醫治療疾病時用以分析各種病證的矛盾。

分清主次,解決主要矛盾的治療理論。標,即現象;本、即本質。

標與本是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面。標本的含義是多方面的。

從正邪兩方面說,正氣為本,邪氣為標;從疾病而說,病因為本,症状為標;

從病位內外而分,內臟為本,體表為標;從發病先後來分,原發病(先病)為本。

繼發病(後病)為標。總之,本含有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的意義;標含有次要方面和次要矛盾的意義。

 

疾病的發展變化,尤其複雜的疾病,常常是盤根錯結,矛盾萬千。

因此,在治療時就需運用標本的理論,藉以分析其主次緩急,便於及時合理的治療。

標本的原則一般是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和標本同治三條。

 

急則治其標,指標病危急,若不及時治之,會危及患者生命,或影響本病的治療。

如脹滿、大出血、劇痛等病,皆宜先除脹、止血、止痛。正如《素問.標本病傳論》所說:

「先熱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小大不利,治其標。」待病情相對穩定後,再考慮治療本病。

 

緩則治其本,指標病不甚急的情況下,採取治本的原則。

即針對主要病因、病證進行治療,以解除病之根本。如陰虛發熱,只要滋陰養液治其本,發熱標乃不治自退。

故《素問.標本病傳論》說:「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寒者,治其本;

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

 

標本同治,指標病本病同時俱急,在時間與條件上皆不宜單治標或單治本,只可採取同治之法。

如腎不納氣的喘咳病,本為腎氣虛,標為肺失肅降,治療只宜益腎納氣,肅肺平喘,標本兼顧。

 

疾病的標本關係不是絕對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

因此,在臨證中要認真觀察,注意掌握標本轉化的規律,以便正確地不失時機地進行有效的治療。

 

(二)正治與反治

 

在臨證實踐中,可以看到多數疾病的臨床表現與其本質是一致的,然而有時某些疾病的臨床表現與其本質不一致。

出現了假象。為此,確定治療原則時就不應受假象的影響,要始終抓住對本質的治療,於是便產生了「正治」與「反治」的法則。

 

正治,是指疾病臨床表現與其本質相一致情況下的治法,採用的方法和藥物與疾病的徵象是相反的,又稱為「逆治」。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

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此皆屬正治之法。

大凡病情發展較為正常,病勢較輕,症状亦較單純者,多適用於本法。

 

反治,是指疾病臨床表現與其本質不相一致情況下的治法,採用的方法和藥物與疾病的徵象是相順從的,

又稱為「從治」。《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微者逆之,甚者從之。」「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大凡病情發展比較複雜,處於危重階段,出現假象症状時,多運用此法,其具體應用有:

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就是以熱治熱,以寒治寒。

前者用於陰寒之極反見熱象,真寒假熱的患者;後者用於熱極反見寒象,真熱假寒的患者。

二者治療的實質上仍然是以熱治寒,以寒治熱。

 

「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即指以填補扶正之法治療脹滿痞塞等證候,以通利瀉下之法治療泄利漏下等證候。

前者適用於脾虛陽氣不足而不健運者,後者適用於內有積滯或瘀結而致腹瀉或漏血者。

二者治療的實質上亦為虛則補之,實則瀉之。

 

此外,還有反佐法,即於溫熱方藥中加少量寒涼藥,或用寒證藥以冷服法;

寒涼方藥中加少量溫熱藥,或用熱證藥以熱服法。

此雖與上述所講不同,但亦屬反治法之範疇,多用於寒極、熱極之時,或有寒熱格拒現象時。

正如《素問.五常政大論》所說;「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如是,可以減輕或防止格拒反應,提高療效。

 

(三)同病異治與異病同治

 

同病異治與異病同治,是根據治病求本的原則演變出來的兩種治療方法。

 

1.同病異治:

是指同一疾病由於病邪或機體反應性不同,表現出不同的疾病本質,而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法。

例如,同是痢疾,但疾病的病邪有濕熱或寒濕的不同,所採用的治療方法,也就不同;

屬濕熱痢的,採用清熱利濕的方法治療,屬寒濕痢的,則採用溫中燥濕的方法治療。

 

2.異病同治:

是指在不同的病變過程中,如果病理相同,本質是相同的,都可採用同樣的治療方法。

如久瀉久痢,子宮脫垂,脫肛。胃下垂等多種病症,只要它表現出中氣下陷,均可使用補中益氣的治療方法以升提下陷的中氣。

 

綜上所述,同病異治與異病同治;其實質都是治病求本。

它可以體現出中醫學的治療方法是建立在辨證論治原則的基礎上的。

 

三、扶正祛邪

 

疾病的發生與發展是正氣邪氣鬥爭的過程。

正氣充沛,則人體有抗病能力,疾病就會減少或不病;若正氣不足,疾病就會發生和發展。

因此治療的關鍵就是改變正邪雙方力量的對比,扶助正氣,祛除邪氣,使疾病向痊癒方面轉化。

可見各種治療措施皆離不開「扶助」與「祛邪」這兩方面。

 

扶正,就是使用扶助正氣的藥物或其它療法,以增強體質,提高抗病能力,以達到戰勝疾病、恢復健康的目的。

這種「扶正以祛邪」的原則,適用於正氣虛為主的疾病,是《內徑》「虛則補之」(《素問.三部九候論》)的運用.

臨床上根據不同的病情,.有益氣、養血、滋陰、壯陽等不同方法。

 

祛邪,就是使用藥物或其它療法,以祛除疾病,達到邪去正復的目的。

這種「祛邪以扶正」的原則,適用於邪氣盛為主的疾病,是《內經》「實則瀉之」(《素問.三部九候論》)的運用。

臨床上根據不同的病情,又發展有攻下、清解、消導等不同方法。

 

運用扶正祛邪這一原則,要認真細緻地觀察邪正消長的盛衰情況,根據正邪雙方在疾病過程中所處的不同地位,

分清主次、先後,靈活地運用。

單純扶正僅適用於正虛為主者;單純祛邪僅適用於邪盛為主者;先祛邪後扶正則適用於邪盛而正不甚虛者;

先扶正後祛邪則適用於正虛而邪不甚者;扶正與祛邪並用則適用於正虛邪實者,即所謂「攻補兼施」,

當然亦需要分清是虛多實少,還是實多虛少?

若虛多則應以扶正為主兼以祛邪,實多則又以祛邪為主兼以扶正。總之,要以「扶正不留邪,祛邪不傷正」為原則。

 

四、因時因地因人制宜

 

人體與自然界息息相關,疾病的發生、發展深受其影響。

另外,人體之諸因素。如年齡大小、體質強弱、情志變化、飲食起居的調攝等皆與疾病的發生、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因此,治療疾病必須根據季節、地區以及人體各方面的不同而制定相應適宜的療法。

這就是因時、因地、因人制宜的治療原則。

 

因時制宜,指不同季節治療用藥要有所不同。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說:「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

即謂夏暑之季用藥應避免過用溫熱藥,嚴冬之時用藥應避免過用寒涼藥。

因酷暑炎炎,腠理開泄,用溫熱藥要防開泄太過,損傷氣津;嚴冬凜冽,腠理緻密,陽氣內藏,用寒涼藥要防折傷陽氣,

故皆日「遠」之。

 

因地制宜,即根據不同地區的地理環境來考慮不同的治療用藥。

如我國西北地高氣寒,病多寒證,寒涼劑必須慎用,而溫熱劑則為常用;

東南地區地卑氣熱,雨濕綿綿,病多濕熱,溫熱劑必須慎用,寒涼劑、化濕劑乃為常用。

 

因人制宜,指治療用藥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體質、生活習慣等之不同而不同。

一般來說,成人藥量宜大,兒童則宜小;形體魁梧者藥量宜大,形體弱小者則宜小;

素體陽虛者用藥宜偏溫,陽盛者用藥宜偏涼;婦人有經、帶、胎、產之特點,用藥與男子則更有異。

 

以上三者是密切相關而不可分割的,它既反映了人與自然界的統一整體關係,又反映了人的整體間的不同特性。

三者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有效地治療疾病。

 

治則相關條目

 

八法    辨證施治    標本    標本同治    表裡雙解    補脾益肺(培土生金)        淡滲利濕

導滯通腑    調和肝脾    調和肝胃     調和營衛    調氣        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發表不遠熱   

 

伐肝(抑肝)    反治    芳香化濁    扶正袪邪    釜底抽薪    甘寒生津    甘寒滋潤    高者抑之    攻補兼施   

攻里不遠寒    寒無犯寒    寒下    寒因寒用    寒者熱之    汗法(發汗法)    和法    和肝(滋陰疏肝)   

 

和解少陽    和胃理氣    和血熄風    化濕    化痰    化飲解表    緩下    火逆    火郁發之    堅者削之

急下存陰(急下存津)    急則治標,緩則治本    急者緩之   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健脾(補脾、益脾)   

 

健脾疏肝(培土抑木)    堅陰    降逆下氣(順氣)    降氣(下氣)    潔淨俯    結者散之        解表   

解肌    解痙(鎮痙)    金郁泄之        驚者平之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峻下    開達膜原    開鬼門   

 

開提    客者除之    苦寒清氣    苦寒清熱(苦寒泄熱)    苦溫平燥    勞者溫之    理氣    利濕     利小便,實大便    

 涼血(涼血散血)    涼血解毒    留者攻之    木郁達之    逆從    逆流挽舟    培土

 

平肝熄風(鎮肝熄風)    破氣    其高者因而越之    其下者引而竭之    氣營兩清(清氣涼營)    潛陽   

潛鎮(鎮潛)    強陰    輕清疏解    輕宣肺氣    輕宣潤燥    清腸潤燥    清法(清熱法)    清絡保陰   

 

清氣    清熱解毒    清熱解暑    清熱利濕    清暑利濕    清泄少陽    清心(清心滌熱、清宮)

清營(清營泄熱)    清營透疹    驅蟲(殺蟲)    袪風    袪風除濕    袪風養血    袪濕    袪痰

 

去宛陳莝(音「錯」)    熱無犯熱    熱因熱用    熱者寒之    柔肝(養肝、養血柔肝)    軟堅除滿

潤下    潤燥(清燥、涼燥)    塞因塞用    三法    散者收之    上病下取    甚者從之    滲濕於熱下

 

生津(養津液)    實則瀉之    疏表    疏風    疏風泄熱    疏肝(舒肝、疏肝理氣,泄肝)    透疹

疏郁理氣(寬胸、寬中、解郁、開郁)    衰之以屬    水郁折之    搜風逐寒    酸甘化陰    通泄(通腑瀉熱)

 

通因通用    同病異治    透斑(化斑)    透表    透風於熱外    透邪(達邪)    透泄    透營轉氣

土郁奪之    微者逆之    溫補命門(補火生土)    溫腎利水    溫下    溫陽利濕(化氣利水)    無犯胃氣

 

五過    誤下    熄風    下病上取    下法(瀉下、攻下、通里、通下)    下者舉之    先補後攻

先攻後補    鹹寒增液    消痰    小逆    泄衛透熱    瀉肝(清肝火、清肝瀉火)    瀉火熄風(清熱熄風)

 

瀉心    辛寒清氣    辛寒生津    辛開苦泄(開泄)    辛涼解表    辛溫解表    行氣(利氣、通氣、化氣)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醒脾    虛則補之    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    陽病治陰    養血解表    養血潤燥

 

養陰解表(滋陰解表)    養陰潤燥    一逆    以毒攻毒    異病同治    益火之原。以消陰翳

益氣解表(補氣解表)    益氣生津    逸者行之    因其輕而揚之    因其衰而彰之    因其重而減之

 

因時、因地、因人制宜    陰病治陽    運脾    再逆    燥濕    燥者濡之    增液瀉下    整體觀念

正治    治病必求於本    治求其屬    治未病    中滿者瀉之於內    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

 

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逐水    助陽解表    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滋養肝腎    滋陰    滋陰利濕

滋陰平肝潛陽    滋陰熄風    佐金平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