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學

 

中醫診斷學是根據中醫學的理論,研究診察病情、判斷病種、辨別證候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一門學科。

它是中醫學專業的基礎課,是基礎理論與臨床各科之間的橋樑,是中醫學專業課程體系中的主幹課程。

 

中醫診斷學的主要內容

 

中醫診斷學主要包括診法、辨證、診斷綜合運用和病案書寫等內容。

 

診法

 

診法,即中醫診察收集病情資料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望、聞、問、切「四診」。

 

「望診」是醫生運用視覺察看病人的神、色、形、態、舌象、頭面、五官、四肢、二陰、皮膚以及排出物等,

                以發現異常表現,了解病情的診察方法。

「聞診」是醫生運用聽覺診察病人的語言、呼吸、咳嗽、嘔吐、噯氣、腸鳴等聲音,

               以及運用嗅覺嗅病人發出的異常氣味、排出物的氣味,以了解病情的診察方法。

「問診」是詢問病人有關疾病的情況,病人的自覺症状,既往病史、生活習慣等,

               從而了解患者的各種病態感覺以及疾病的發生髮展、診療等情況的診察方法。

「切診」是醫生用手觸按病人的動脈脈搏和觸按病人的肌膚、手足、胸腹、腧穴等部位,

                測知脈象變化及有關異常徵象,從而了解病變情況的診察方法。

 

通過四診所收集到的病情資料,主要包括症状、體征和病史。

「症状」是指病人主觀感到的痛苦或不適,如頭痛、耳鳴、胸悶、腹脹等;

「體征」是指客觀能檢測出來的異常徵象,如面色白、喉中哮鳴、大便腥臭、舌苔黃、脈浮數等。

而症状和體征又可統稱症状,或簡稱「症」,古代還有將其稱為病狀、病形、病候者。

 

症状雖然只是疾病所反映的現象,但它是判斷病種、辨別證候的主要依據,因而在中醫診斷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診病

 

診病,亦稱辨病,是在中醫學理論指導下,綜合分析四診資料,對疾病的病種作出判斷,得出病名診斷的思維過程。

 

對於臨床上的各種具體疾病,進行分析判斷而作出的診斷,是為病名。

因而病名是各種具體疾病的代名詞。

如瘧疾、痢疾、肺癰、癇病、消渴、滑胎、痛經、麻疹、夏季熱、紅絲疔、乳癖、膿皰瘡、牛皮癬、內痔、

股骨骨折、白喉、圓翳內障等,都是病名。病名是對該疾病全過程的特點與規律所作的概括與抽象。

 

對疾病作出病名診斷,是臨床各科應討論的主要內容。

在學習中醫診斷學時,還不可能對疾病的病種進行辨別,難以作出病名診斷。

因此,中醫診斷學只是對疾病怎樣進行診斷的基本方法,以及疾病的命名、分類等作初步介紹。

 

辨證

 

「證」是中醫學的一個特有概念。

在中醫學的歷史上以及現代文獻中,對於「證」的概念和使用不太統一,有以證為症状者,亦有稱病為證者。

 

當代中醫學對於「證」的約定:

證是對疾病過程中所處一定(當前)階段的病位、病因病性以及病勢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

證是對致病因素與機體反應兩方面情況的綜合,是對疾病當前本質所作的結論。

 

「證」實際包括證名、證候、證型等概念。

將疾病當前階段的病位、病性等本質,概括一個診斷名稱,這就是「證名」。

如痰熱壅肺證、肝鬱脾虛證、衛分證、脾腎陽虛證、膀胱濕熱證、瘀阻腦絡證等,均為證名。

臨床上有時又將證稱為「證候」,即證為證候的簡稱。

但嚴格地說,證候應是指每個證所表現的、具有內在聯繫的症状及體征,即證候為證的外候。

臨床較為常見、典型、證名規範的證,可稱為「證型」。

 

「辨證」是在中醫學理論的指導下,對病人的各種臨床資料進行分析、綜合,

從而對疾病當前的病位與病性等本質作出判斷,並概括為完整證名的診斷思維過程。

 

中醫診斷學主要是介紹歷史上的各種辨證分類方法,以及由各種辨證方法綜合而形成的辨證統一體系,

辨證思維的技巧,常見證型的概念及其臨床表現。

 

病案

 

病案,又稱病歷,古稱診籍。病案是臨床有關診療等情況的書面記錄。

病案要求把病人的詳細病情、病史、診斷和治療等情況,作如實地記錄。

 

病案是醫療、科研、教學、管理及司法的重要資料。

病案書寫是臨床工作者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因而也屬中醫診斷學的內容之一。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理

 

中醫學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受到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影響,其認識論和方法論都具有樸素的唯物辯證法思想。

對於自然界和人體生理病理的認識,是以直觀的方法從總體方面看待其關係,構成了天人相應、神形相合、表裡相關的整體觀點。

 

中醫學認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的關係和因果聯繫,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局部的病變可以產生全身性的病理反應,全身的病理變化又可反映於局部。

因此,疾病變化的病理本質雖然藏之於「內」,但必有一定的症状、體征反映於「外」,

局部的表現常可反映出整體的狀況,整體的病變可以從多方面表現出來。

通過審察其反映於外的各種疾病現象,在醫學理論的指導下進行分析、綜合、對比、思考,便可求得對疾病本質的認識。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就是說在認識事物時,應當採取知己知彼,從外測內,觀察事物表現的太過或不及,通過微小的改變看出反常的所在,

從而認識事物的本質。這便是中醫學診斷病證的基本原理。

 

(一)司外揣內

 

外,指疾病表現於外的症状、體征;內,指臟腑等內在的病理本質。

由於「有諸內者,必形諸外」,所以《靈樞.論疾診尺》說「從外知內」,

就是說通過診察其反映於外部的現象,便有可能測知內在的變動情況。

 

《靈樞.本臟》說:「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則知所病矣。」說明臟腑與體表是內外相應的,

觀察外部的表現,可以測知內臟的變化,從而了解內臟所發生的疾病,認識了內在的病理本質,便可解釋顯現於外的徵候。

所以《丹溪心法》總結說:「欲知其內者,當以觀乎外;診於外者,斯以知其內。蓋有諸內者形諸外。」

這一認識與近代控制論的「黑箱」理論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

 

(二)見微知著

 

「見微知著」,語出《醫學心悟.醫中百誤歌》。微,指微小、局部的變化;著,指明顯的、整體的情況。

見微知著,是指機體的某些局部,常包含著整體的生理、病理信息,通過微小的變化,可以測知整體的情況。

 

如《靈樞.五色》將面部分為明堂、闕、庭、蕃、蔽等部,把上至首面、下至膝足、內而臟腑、

外而胸背的整個人體皆分屬於其中,並說:「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

這便是察面部的情況,以測全身病變的具體描述。

 

又如早在《素問.五臟別論》便有「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之說,《難經.一難》更強調

「獨取寸口,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凶之法」,於是詳細審察寸口脈的三部九候,以推斷全身疾病的方法,一直沿用至今。

 

耳為宗脈之所聚,耳廓的不同部位能反映全身各部的變化;

舌為心之苗,又為脾胃的外候,舌與其他臟腑也有密切聯繫,故舌的變化可以反映臟腑氣血的盛衰及邪氣的性質;

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故目可反映人體的神氣,並可察全身及臟腑的病變等。

 

臨床實踐證明,某些局部的改變,確實有診斷全身疾病的意義。

因而有人說,中醫學含有當代「生物全息」的思想,認為人體的某些局部,可以看作是臟腑的「縮影」。

 

(三)以常衡變

 

常,指健康的、生理的狀態;變,指異常的、病理的狀態。

以常衡變,是指在認識正常的基礎上,發現太過、不及的異常變化。

 

《素問.玉機真臟論》說:「五色脈變,揆度奇恆。」恆,指正常、常規;

奇,指異常、變動;揆度,觀察比較、推測揣度的意義。

要認識客觀事物,必須通過觀察比較,知常達變。中醫望色、聞聲、切脈等以診斷病變,均含有這方面的道理。

 

健康與疾病,正常與異常,不同的色澤,脈象的虛、實、細、洪,都是相對的,是通過觀察比較而作出判別的。

診斷疾病時,一定要注意從正常中發現異常,從對比中找出差別,並進而認識疾病的本質。

這也就是所謂以我知彼,以觀太過不及之理的診斷原理。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

 

疾病的病情變化極其錯綜複雜,醫生要在千變萬化、紛紜複雜的表現中,抓住疾病的本質,對病、證作出正確判斷,

他除了應熟悉中醫學的理論與知識外,還要遵循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

 

整體審察

 

整體觀念、相互聯繫,是中醫診斷時強調整體審察的認識論基礎。

由於人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內在的臟腑與體表的形體官竅之間是密切相關的,整個人體又受到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

當人體臟腑、氣血、陰陽和諧協調,能適應社會、自然環境的變化時,便是身心健康的表現,

否則內外環境不能維持在一定範圍內的和諧統一,便可能發生疾病。

因此,人體一旦患了疾病,局部的病變可以影響全身;精神的刺激可以導致氣機甚至形體的變化,

臟腑的病變可以造成氣血陰陽的失常和精神活動的改變等等,任何疾病都或多或少的具有整體性的變化。

 

整體審察的含義

 

一方面是指通過診法收集病人的臨床資料時,必須從整體上進行多方面的考慮,而不能只看到局部的痛苦。

要從整體上了解疾病的病因病機、臟腑氣血陰陽的變動狀況,

不僅應對局部的病狀進行詳細的詢問、檢查,而且要通過寒熱、飲食、二便、睡眠、 精神狀況、舌象、脈象等,

了解全身的情況,同時還要了解病史、體質、家庭、環境、時令、氣候等對疾病有無影響。

只有廣泛而詳細的佔有臨床資料,才能為正確判斷打好基礎。

另一方面是要求對病情進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既不能只顧一點、不及其餘,也不能檢了芝麻、丟了西瓜,

不能只注意到當前的、局部的、明顯的病理改變,而忽視了時、地、人、病的特殊性,還要從疾病的前因後果、演變發展趨勢上加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