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備要--藥性總義

 

凡藥酸屬木入肝、苦屬火入心、甘屬土入脾、辛屬金入肺、咸屬水入腎,此五味之義也。 

凡藥青屬木入肝、赤屬火入心、黃屬土入脾、白屬金入肺、黑屬水入腎,此五色之義也。 

凡藥酸者能澀能收、苦者能瀉能燥能堅、甘者能補能和能緩、辛者能散能潤能橫行、 鹹者能下能軟堅、淡者能利竅能滲泄,此五味之用也。

 

凡藥寒、熱、溫、涼,氣也;酸、苦、甘、辛、鹹,味也。

氣為陽,味為陰。氣濃者陽中之陽,薄者陽中之陰;味濃者陰中之陰,薄者陰中之陽。

氣薄則發洩(發散),濃則發熱(溫燥),味濃則泄(降瀉),薄則通(利竅滲濕)。

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輕清升浮為陽,重濁沉降為陰。陽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此陰陽之義也。

 

凡藥輕虛者浮而升,重實者沉而降。

味薄者升而生(象春),氣薄者降而收(象秋),氣濃者浮而長(象夏), 味濃者沉而藏(象冬),味平者化而成(象土)。

氣濃味薄者浮而升,味濃氣薄者沉而降,氣味俱濃者能浮能沉, 氣味俱薄者可升可降。

酸咸無升,辛甘無降,寒無浮,熱無沉,此升降浮沉之義也 

(李時珍曰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

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凡藥根之在土中者,半身以上則上升,半身以下則下降

(以生苗者為根,以入土者為梢。上焦用根,下焦用梢,半身以上用頭,中焦用身,半身以下用梢。

雖一藥而根、梢各別,用之或差,服亦罔效)。

藥之為枝者達四肢,為皮者達皮膚,為心、為幹者內行臟腑。

質之輕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腎。

中空者發表,內實者攻裏。

枯燥者入氣分,潤澤者入血分。

此上下內外,各以其類相從也。

 

凡藥色青、味酸、氣臊、性屬木者,皆入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經(肝與膽相表裏,膽為甲木,肝為乙木);

色赤、味苦、氣焦、性屬火者,皆入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經(心與小腸相表裏,小腸為丙火,心為丁火);

色黃、味甘、氣香、性屬土者,皆入足太陰脾、足陽明胃經(脾與胃相表裏,胃為戊土,脾為己土);

色白、味辛、氣腥、性屬金者,皆入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經(肺與大腸相表裏,大腸為庚金,肺為辛金);

色黑、味鹹、氣腐、性屬水者,皆入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經

(腎與膀胱相表裏,膀胱為壬水,腎為癸水,凡一臟配一腑,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

臟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也)。

 

十二經中,惟手厥陰心包、手少陽三焦經無所主,其經通于足厥陰、少陽。

厥陰主血,諸藥入肝經血分者,併入心包;少陽主氣,諸藥入膽經氣分者,併入三焦。

命門相火,散行於膽、三焦、心包絡,故入命門者,併入三焦。此諸藥入諸經之部分也。

 

藥有相須者,同類而不可離也(如黃柏、知母、破故紙、胡桃之類);

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

相反者,兩不可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此異同之義也。

 

肝苦急(血燥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木喜條達),急食辛以散之

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散為補,以斂為瀉)。心苦緩(緩則散逸),急食酸以收之

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以鹹補之(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於腎為補,取既濟之義也),以甘瀉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緩(舒和),急食甘以緩之;以甘補之,以苦瀉之。

肺苦氣上逆(火旺克金),急食苦以瀉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補之,以辛泄之。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堅固則無狂蕩之患),急食苦以堅之以苦補之,以鹹瀉之。

此五臟補瀉之義也。

 

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風屬木,辛為金,金能勝木,故治以辛涼。過辛恐傷真氣,故佐以苦甘,苦勝辛,甘益氣也。

木性急,故以甘緩之。木喜條達,故以辛散之)。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水勝火,故治以鹹寒。 甘勝鹹,佐之所以防其過,必甘苦者,防鹹之過,

而又以瀉熱氣佐實也。熱淫故以酸收之,熱結故以苦發之),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為土氣,苦熱皆能燥濕,淡能利竅滲濕,用酸者,木能制土也)。

 

火淫於內,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相火畏火也,故治以咸冷。辛能滋潤,酸能收斂,苦能泄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屬金,苦屬火,火能勝金,故治以苦溫。甘能緩,辛能潤,苦能下,故以為佐也)。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土能制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 苦而辛,亦熱品也。傷寒內熱者,以鹹瀉之。

內燥者,以辛潤之。 苦能瀉熱而堅腎,瀉中有補也)。

此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藥性宜明而施用貴審也。

 

人之五臟應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

經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又曰子能令母實。 

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故入肝者,併入腎與心;

肝為心母,脾為心子,故入心者,併入肝與脾;

心為脾母,肺為脾子,故入脾者,併入心與肺;

脾為肺母,腎為肺子,故入肺者,併入脾與腎;

肺為腎母,肝為腎子,故入腎者,併入肺與肝。

此五行相生,子母相應之義也。

 

酸傷筋(斂則筋縮),辛勝酸;苦傷氣(苦能瀉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

辛傷皮毛(疏散腠理),苦勝辛;鹹傷血(鹹能滲泄),甘勝鹹。此五行相克之義也。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筋得酸,則拘攣收引益甚也。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骨得苦,則陰益甚重而難舉也。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肉得甘,則壅氣臚腫益甚也。

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氣得辛,則散而益虛也。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血得鹹,則凝澀而口渴也(鹹能滲泄津液)。此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鹹,則脈凝泣(澀同)而變色(脈即血也,心合脈,水克水)。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肺合皮毛,火克金)。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肝合筋,爪者筋之餘。為金克木,按肝喜散,故辛能補肝,惟多則為害)。

多食酸,則肉胝 而唇揭(脾合肉,其華在唇,水克土,胝音支,皮濃也)。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腎合骨,其華在發,土克水)。此五味之所傷也。

 

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腎之類);

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

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

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幹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

有以氣名者, 豨薟草、香薷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

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

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

 

凡藥火制四,煆 、煨、炙、炒也;水制三,浸、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也。

 

酒制升提,姜制溫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收斂;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

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潤枯生血,蜜制甘緩益元;陳壁土制,借土氣以補中州;

面裹麯制,抑酷性勿傷上膈;黑豆、甘草湯漬,並解毒致令平和;

羊酥、豬脂塗燒,鹹滲骨容易脆斷;去穣者免脹,去心者除煩,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藥之為用,或地道不真,則美惡迥別;或市肆飾偽,則氣味全乖;或收采非時,則良異質;

或頭尾誤用,則呼應不靈;或制治不精,則功力大減。用者不察,顧歸咎於藥之罔功。

譬之兵不精練,思以蕩寇克敵,適以複眾輿屍也。治療之家,其可忽諸!

 

《千金》云凡藥須治擇熬泡畢,然後秤用。不得生秤,濕潤藥皆先增分兩,燥乃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