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催眠藥物

 

水合氯醛

 

【概述】

 

本藥是一種氯化的乙醇衍生物,有催眠、抗驚厥作用。

口服吸收後大部分分布於肝臟和其他組織內,

很快被乙醇脫氫酶還原成三氯乙醇,

後者具有與水合氯醛相等的中樞神經抑制作用。

由於水合氯醛半衰期很短,僅有幾分鐘,

所以主要由三氯乙醇發揮催眠作用,

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而失活,並經腎臟由尿液排出。

三氯乙醇的血漿半衰期為8小時。

 

【適應證】

 

1)失眠症。 

2)破傷風痙攣及士的寧中毒。 

3)小兒高熱驚厥。

 

【應用原則】 

本藥刺激性強,應用時必須稀釋成10%溶液。

 

【使用方法】

 

1)催眠:10%溶液510 ml臨睡前服。 

2)抗驚厥:10%溶液1020 ml灌腸。 

3)小兒高熱驚厥:每次 ml加鹽水稀釋灌腸。

 

【慎用及禁忌】嚴重心、肝、腎疾患及孕婦禁用。

 

【不良反應】可能出現頭暈、乏力;少見血壓下降。

 

【注意事項】

1)本藥可誘導肝微粒體酶活性,可促進雙香豆素等藥的代謝,使其藥效降低或作用時間縮短。

2)常用量無毒性;大劑量可引起心、肝、腎等臟器的損害和呼吸抑制。

3)長期服用有成癮性和耐受性。

 

佐匹克隆

 

【概述】

 

屬於環吡咯酮類鎮靜催眠藥。

本藥能縮短入睡時間,顯著改善睡眠質量,減少覺醒次數。

口服後吸收迅速,1.5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生物利用度約80%

藥物迅速分布全身,健康人分布容積約為100 L/kg

血漿蛋白結合率低,約為45%,半衰期為5小時,

重複給藥無蓄積作用,80%以代謝產物形式經腎臟排泄。

由於本藥半衰期短,無長時間作用的代謝產物,

因而對次日清晨的精神活動和精神敏感度影響較小。

 

【適應證】入睡困難的失眠者。

 

【應用原則】

 

1)每日最高用量不超過15 mg

2)治療時間應儘可能短,最長不超過4周。

3)治療偶發性失眠時,用藥時間限制在25天之內。

4)治療短暫性失眠時,用藥時間不超過23周。

5)短期服用者無須逐漸停藥。長期服用或超過推薦劑量者,需逐漸停藥,防止反跳性失眠。

 

【使用方法】口服:1次∼15 mg,睡前30分鐘服。

 

【慎用及禁忌】

慎用:肝、腎功能不全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嚴重呼吸功能不全者。

313歲以下兒童。

4)哺乳期婦女。

5)肌無力患者。

 

【不良反應】

 

少見有晨間嗜睡、疲倦及精神運動性功能的損害、口乾、口苦、肌無力等不良反應。

長期服藥者突然停藥,會出現噁心、嘔吐、焦慮、激動等戒斷症状。

 

【注意事項】

 

1)與肌肉鬆弛藥或其他中樞神經抑製藥合用,會增強鎮靜作用。

2)與苯二氮 類抗焦慮藥或催眠藥合用,可增加戒斷症状的出現。

3)大劑量長期使用突然停藥,可引起戒斷症状。

 

 

唑吡坦

 

【概述】

 

是一種短效、咪唑吡啶類鎮靜催眠藥,

有較強的催眠作用,

但無抗焦慮、抗驚厥、肌肉鬆弛作用。

口服後0.53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

生物利用度為70%,半衰期為23小時,

血漿蛋白結合率高達92%,由肝臟代謝,經腎臟和糞便排泄。

 

【適應證】偶發性、暫時性及慢性失眠症。

 

【應用原則】

 

1)每日最高用量不超過20 mg

2)治療時間應儘可能短,最長不超過4周。

3)治療偶發性失眠時,用藥時間限制在25天之內。

4)治療短暫性失眠時,用藥時間不超過23周。

5)短期服用者無須逐漸停藥。長期服用或超過推薦劑量者,需逐漸停藥,防止反跳性失眠。

 

【使用方法】 

成人推薦劑量為1 mg,睡前服用;老年人或肝功能不全者推薦從5 mg開始,極少數患者可增加至10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呼吸功能不全者。

2)肝腎功能不良者。

3)重症肌無力患者。

4)年老體弱者。

5)有酒精和藥物濫用史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急性酒精中毒者。

3)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症候群患者。 

415歲以下兒童。

5)妊娠、哺乳期婦女。

6)有強烈自殺意念和過度酗酒患者。

 

【不良反應】

 

1)較多見共濟失調、手足笨拙、精神紊亂(尤以老年人多見)、精神萎靡等。

2 較少見過敏反應、皮疹;心率增快、面部水腫、呼吸困難等;昏倒,以老年人多見;低血壓(表現為頭暈、頭昏眼花、暈倒);

短暫性易激惹、不明原因的興奮或神經緊張;易激動、幻覺(視、聽等)或失眠等。

 

【注意事項】

 

1)本藥不是治療精神障礙的藥物。

2)本藥不應單獨用於治療抑鬱症或與抑鬱相關的焦慮症狀。如需用藥,則應儘可能地使用低劑量。

3)對於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此類藥物有可能引起呼吸抑制。

4)對於嚴重肝臟功能不全者,本藥有可能促發肝性腦病。

 

扎來普隆

 

【概述】

 

為非苯二氮 類催眠藥,屬吡唑嘧啶類化合物,

作用於苯二氮 GABA亞型A受體而具有改善睡眠的作用。

口服後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為1小時,

生物利用度為30%,血漿蛋白結合率為60%

由肝臟代謝,經腎臟排泄,本藥的大部分經腎臟排泄,

小部分經糞便排泄,少量可分泌至乳汁。

 

【適應證】入睡困難的失眠症的短期治療。

 

【應用原則】 

1)每天最大劑量為10 mg

2)持續用藥時間限制在710天;如果仍有失眠,需對病因重新進行評估。

 

【使用方法】 

口服:1次∼10 mg,睡前服用或睡眠中斷而再入睡困難時服用;

對於體重較輕、老年患者、糖尿病患者和輕、

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推薦劑量為5 mg,每晚睡前服用1次。

 

【慎用及禁忌】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

3)睡眠呼吸暫停症候群患者。

4)重症肌無力患者。 

5)嚴重呼吸困難或胸部疾病患者。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7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

 

【不良反應】

 

可能會出現輕度頭痛、嗜睡、眩暈、口乾、出汗、厭食、腹痛、噁心、嘔吐、乏力、記憶困難、多夢、

情緒低落、震顫、站立不穩、復視及其他視力問題、精神錯亂等。

 

【注意事項】

 

1)長期服用可能產生依賴性。

2)服用期間禁止飲酒。

3)服用本藥可影響駕車和操縱機器的反應能力。

4)不要在用完高脂飲食後立即服用。

 

5)對於老年人,應儘可能用最低劑量。

6)與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合用時,可能因協同作用而加重後遺作用,導致清晨仍嗜睡。

上述中樞神經系統藥物有:用於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

用於抗癲癇、抗驚厥的藥物;用於麻醉和治療變態反應的藥物等。

 

 

甲丙氨酯

 

【概述】

 

本藥屬於非苯二氮 類抗焦慮藥,

具有中樞性肌肉鬆弛作用和抗焦慮作用;

其作用與氯氮 相似而較弱。

口服吸收好,23小時血濃度達高峰。

體內分布較均勻,可通過胎盤。

血漿蛋白結合率至多為30%

主要在肝臟代謝,經腎臟由尿液排泄,

 819%以原形排出;

也可分泌入乳汁,乳汁中的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24倍。半衰期為10小時。

 

【適應證】 

主要用於神經症性的緊張、焦慮狀態、輕度失眠及破傷風所致肌肉緊張狀態。

 

【使用方法】 

鎮靜:口服1 g1日∼4次。

催眠:口服0.20.4 g,睡前半小時服用。

 

【慎用及禁忌】 

慎用:  肝、腎、肺功能不全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白細胞減少者。

36歲以下兒童。

4)妊娠及哺乳期婦女。

 

【不良反應】

 

嗜睡、無力、頭痛、暈眩、低血壓、心悸。偶見皮疹、骨髓抑制。

重者可出現昏迷、呼吸抑制、心律失常、支氣管痙攣、高熱、驚厥等。

 

【注意事項】

 

1)長期使用可產生依賴性,應逐漸減量至停藥,否則可發生撤藥症候群。

2)服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和白細胞計數,不得飲酒。

3)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縱機械或高空作業。

4)與中樞抑製藥、單胺氧化酶抑製藥、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可加重中樞抑制作用。

5)老年患者易出現低血壓,注意監測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