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

引言

818日中元法會的下午場,由慧平上師提出了天主教的七宗罪來處理黑瑪哈嘎啦的密法,

因為一般佛教徒對天主教的七宗罪並不了解,所以老師收列了以下的資料給大家作參考:

 

七宗罪

七宗罪,正式譯名為七罪宗,屬於人類惡行的分類,並由13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列舉出各種惡行的表現。

天主教教義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額我略一世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

『重大』在這裡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會引發其他罪行的發生,例如盜賊的貪婪源於慾望。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

分別是貪食、色慾、貪婪、悲嘆、暴怒、懶惰、自負及傲慢。

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傲慢為甚。

 

六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減至7項,將自負併歸入傲慢,悲嘆併歸入懶惰,並加入妒忌。

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違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妒忌、暴怒、懶惰、貪婪、貪食及色慾。

 

 

與神曲的關連

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色慾-色慾泛指墮落的行為,道德的不完全,對刺激的追求,或過份希望他人的認同或接受。

不合法禮的性慾,例如:通姦。同時亦指過強的性慾,例如:獸性。強暴、通姦、雞姦等,都是色慾最極端的罪行。

(但丁的標準是『過份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貪食-現代的觀點認為「貪食」指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慾、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

雖然在過去,任何因輕率而剩下的,都包括在貪食的定義中。而貪食也可以包括一些破壞性的行為,

尤其指運動上(例如贏得獎杯),物質濫用或酗酒。貪食的定義中包括了「沉迷」,

所以,貪食除了指食物外,對任何事物的過份沉迷也給包括了。(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

 

貪婪-與貪食一樣,是一種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尤其是指金錢上的過份追求。

聖多瑪斯·阿奎納認為貪婪是「背向神的罪惡,正如所有朽壞的罪惡一樣,是人為了會腐敗的東西,放棄永恆的東西。」

與貪婪有關的罪惡包括背叛、不忠、叛國、尤其是為了個人利益的。

搜括及聚積過量財富,偷竊,打劫,尤其是以暴力或欺詐的形式,或藉助權力而得到的財富。

(或是以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懶惰-懶惰及浪費時間

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因應該做的事情還沒有做好,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

(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懶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未能全人之心靈愛上帝』

-具體來說包括懶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滿足及無責任心。

 

暴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適當(邪惡的)感覺,復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賦與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慾亦被歸作憤怒。

 

過份的警戒、對他人有傷害的意圖

它也包括對他人無理的憤怒,例如因種族引起的歧視。

因暴怒而引起的罪都是大罪,例如殺人、歧視、大屠殺等等。(但丁描述為『把對公義的愛護歪曲為復仇和憎恨』)。

 

妒忌-妒忌跟貪婪一樣,是一種因為不能滿足的慾望而產生的罪惡。

首先,貪婪通常跟物質財產有關,而妒忌則跟其他方面有關,例如愛情,或他人的成功。

第二,妒忌的人的慾望,通常建基於他人的失去。妒忌可以令人對他人的不幸袖手旁觀,

甚至為他人的悲慘遭遇而感到快樂。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心懷怨怒

(但丁說:「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慾望」)。

 

傲慢-《聖經》在路加福音4:5-8記載:撒但是這世界的統治者,撒但也曾以他所統治的世界榮耀試探耶穌,這顯示撒但擁有全世界的政治權柄。

聖經中並沒有交代撒旦的真實身分,僅在舊約有提到:上帝明令人類不可食用智慧之樹的果實,

撒旦為了摧毀上帝的創造物,化為蛇引誘人類犯罪,導致人類被逐出伊甸園,從此必須忍受寒冷與飢餓。

 

後來其他人的小說寫作內容借用撒旦代表:傲慢被認為是七宗罪中最原始,最嚴重的一項,

因為撒旦擁有統治世界的權力,而權力的濫用正是一種傲慢。

 

四世紀當時的埃及隱修士龐帝古斯主教(Evagrius Ponticus)把這些罪行定為八種「致命的激情」(8 deadly passions),

而在東正教方面,這些衝動仍然被描述為「致命的激情」 而不是深藏在他們體內的罪孽。

而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Orthodox Christian moral 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四種基本美德和神學三美德合稱為七德行。

 

神學論述

各種罪行其實環環相扣,所以各種各樣的動機也被假設成是與各種罪行相連。

例如驕傲(過度迷戀自己)其實暗示了貪食(過份消耗或浪費食物),其餘各種罪行亦有相同的連繫。

每種罪行其實在表現出自視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愛神。

學者和神學家們也利用了屬性(attribute)和原因(substance)設立圖解(schema)來解釋這些罪行。

 

天主教七美德

相對於七宗罪,天主教列出了七美德。

罪行                                         美德

 

色慾(Lust               貞潔(Chastity

貪食(Gluttony       節制(Temperance

貪婪(Greed            慷慨(Charity

懶惰(Sloth             勤奮(Diligence

暴怒(Wrath            耐心(Patience

妒忌(Envy              寬容(Kindness

傲慢(Pride              謙遜(Humility

 

與惡行相呼應的惡魔

 

1589年開始把每種罪行和惡魔聯繫在一起,代表各種罪行的惡魔會引誘擁有相同罪行的人。

根據 Binsfeld說法上進行的分類,其配對如下:

路西法(Lucifer):傲慢(撒旦,伊甸園之蛇)

瑪門(Mammon):貪婪 (財寶和貪婪的錯誤之神)

阿斯莫德(Asmodeus):淫慾 (激怒或色慾的魔神之始祖)

薩麥爾(Samael):暴怒(憤怒的化身,聖經中以「魔王」相稱)

別西卜(Beelzebub):貪食(蒼蠅君主,聖經中以「鬼王」相稱呼)

利維坦(Leviathan):妒忌 (象徵邪惡,吞噬一切的傳說海怪)

貝爾芬格(Belphegor):懶惰(原為亞述的魔神之一)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8%83%E5%AE%97%E7%BD%AA

七原罪

七原罪——饕餮、貪婪、懶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

 

Seven”在宗教上是個神秘的數字,上帝用七天造亞當,取出亞當的第七根肋骨造了夏娃。

撒旦的原身是有七個頭的火龍,同時共有七名墮落天使被稱為撒旦,所以基督教用撒旦的七個惡魔的形象來代表七種罪惡

(七宗罪,the seven deadlysins):饕餮(gluttony)、貪婪(Greed)、懶惰(sloth)、淫欲(Lust)、嫉妒(Envy)、暴怒(Wrath)、傲慢(Pride)

 

傲慢之罪為路西華(Lucifer),貪欲為瑪蒙(Mammon),好色為阿斯蒙蒂斯(Asmodeus),憤怒為撒旦(satan),暴食為貝魯賽巴布(Beelzebul)

懶惰為貝利亞(Berial),而利衛旦(Leviathan)為嫉妒之罪。(對於七原罪所指的人物說法不一,以上只是其中的一種。)

 

七原罪 - 釋義

一、驕傲(Pride 經文:箴十六 18;十六 5;廿九 23

第一項是驕傲,它幾乎是所有其他罪惡之前首先形成的一種心理和道德狀態。

所有的罪都是「不同形式的自私」,而驕傲就主要地帶著過份的自高,自我陶醉於優越感中。

上帝所憎惡的驕傲並不是自尊,也不是適度的個人尊嚴,而是「自以為是」的態度,這種傲慢的態度令上帝和人都感到可憎(詩一零一 5)。

驕傲可能有各種不同的形再但都是從人類狂妄自大的心中發出來的,其中包括了形貌、種族、事業、社會地位等,甚至連宗教事務或靈性方面也有。

 

二、憤怒(Wrath經文:詩卅七 8;太五 22;箴十六 32

憤怒是人的一種最糟的罪,每一個人都可能會犯這一項罪。

小嬰孩會大發脾氣而損失,小孩子突然發脾氣弄到一家不寧;太太發脾氣會引起頭痛病;丈夫發脾氣會失掉胃口。

家中的每一份子會受到憤怒的害處,並且無一倖免。總括來說憤怒使人心中生出怨恨,使家庭不和,使社會紛擾,使國家混亂。

 

當然,有一種憤怒是上帝所就是我們必須對周圍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罪發出正義的憤慨。

如何克服這項罪呢?第一,我們必須先去除怒火帶來破壞性傾向和毀滅罪人的意志,認識到「不完美確實在經驗世界存在」,

並且也明白在上帝的眼中你的眼中都所有人都是罪人。

第二步,我們必須對上帝承認這怒火的罪惡,並懇求祂赦免我們的怒火和壞脾氣的罪,引導自己和別人活在一互愛和公義的社會。

三、妒忌(Envy經文:伯五 2;箴十四 30

妒忌可以毀壞名譽、分裂教會,甚至引起殺機。它可以縮小我們的朋友圈子,毀掉我們的事業和妨礙我們的屬靈長進,

它甚至可以殺害一個人。切記:「在何處有嫉妒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四、不貞潔(Lust經文:箴六 32-33

不貞潔的罪在開始時似乎並不很醜毒,它以美好、勻稱和令人喜歡的偽裝姿態出現,一點也不令人反感,

甚至有人歌頌「只在乎曾經擁有」的無束縛、無責任感的性關係,其實撒但就是喜歡扮成光明的天使,讓最剛強的人也失足跌倒。

不貞潔是罪惡中最可憎惡的一種,因為它扭曲了上帝給人的一種寶貴恩賜--人性的愛,而把它拖落到獸性的水準。

它把一種忍耐、關懷、互補的高貴「愛恿降低到只是追求個人的肉體或精神的享樂行為。

 

五、貪食(Gluttony

經文:路十二 18-19;申八 3

貪食是七項致命的罪惡之一,初期教會的領袖們把它與驕傲、妒忌和不貞潔並列一起,這是一項我們大多數人都會犯的罪,

但卻甚少人提及它。為甚麼我們說貪食是一個罪呢?

因為它是物質主義的表現,它譏笑正義的節制,嘲侮自製和端莊,它高叫「吃呀!喝呀!快樂呀!因為我們明天要死了」,

它不留位置給神,也絕不想到永恆。貪食的人浪費精神在短暫的肉體滿足,身體機能也較正常飲食的人差(如心臟病、糖尿病、過胖等)。

「貪食」在今天也可以泛指不良的飲食習慣,包括抽煙、醉酒、吸毒等等;也可指世俗的「享樂主義、消費主義、幸苦得來隻在食」等觀念。

 

六、懶惰(Sloth經文:箴十九 15;廿一 25

懶惰的定義是「不高興動或勞動,怠慢,閒散和無精打采」,用神學上的說法,懶惰不單是指靈性方面的懶散,

也包括我們在實踐基督教教義時的冷淡和不夠積極。懶惰是機會的毀壞者,在耶穌所舉有關十個童女的比喻中,

其中的五個童女並不是不道德、欺騙或撒謊,而祇是懶惰。現代的觀念是:找藉口逃避責任,沒有盡心盡力去做份內之事。

 

七、貪婪(Greed經文:提前六 10;可八 36

貪婪可以說比所有其他的罪孕育更多的邪惡,人在貪念的驅使下而去搶劫、謀殺等便是最好的例子,

貪慾也是在伊甸園中最先萌芽的惡毒罪惡之一,聖經中另外也有不少貪婪的例子,

如:巴蘭、猶大等。貪婪本質上是一種「擁有」或「支配」的衝動,

是浪費精力奪取更多自己可以享受的物質或名譽或權力或對別人的支配能力,而忘記施比受更為有福,忘記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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