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學通史  上一頁     下一頁

 

()、外科手術、麻醉術及止血術

 

1、外科手術

 

明代在若干較小手術的技巧方面,有較大改進和新的創造。

 

自刎急救與氣管、食管縫合術:對此術王肯堂與陳實功都有出色貢獻,陳氏指出:「自刎者乃迅速之變,須救在早、

遲則額冷氣絕。……急用絲線縫合刀口,摻上桃花散,多摻為要,急以綿紙四、五層蓋刀口」。

並要求高枕使刀口不開。「待患者氣從口鼻通出」。「外再用絹條圍裹三轉,針線縫之。」

 

病人如有便秘,只能灌腸,不可用瀉利藥,王肯堂進一步強調,氣管等應分層縫合,使這一手術達到新的水平。

他說:「凡割喉者……,以絲線先縫內喉管,卻縫外頸皮,用封口藥塗敷外,以散血膏敷貼換藥」,

王氏且提出鑒別喉管是否全斷的方法,認為全斷者則不可治。陳實功認為,氣管、食管全斷者仍可治,但治癒率較低。

 

鼻息肉摘除術:對鼻息肉之病因、症状、摘除手術器械設計及手術方法步驟等,技術之精巧,效果之良好,當推陳實功。

陳氏指出,鼻息肉結如石榴子,漸大下垂塞孔竅,使氣不得通,藥物不效時宜手術摘除。方法是:先用麻藥吹鼻兩次,

次用細銅著二根,著頭鑽一小孔,用絲線穿孔內,二等相距五分許,以二著頭直入鼻痔根底部,

將著線束鼻痔根部紋緊向下一拔,其痔自然脫落,置水中觀其大小,預用胎髮灰同象牙末等分吹鼻內,其血自止,戒口不發。

 

王肯堂《外科證治準繩》中還載有許多外傷手術治療方法,如耳落再植術。「凡耳砍跌打落,或上脫下粘,……看脫落所向,

用鵝翎橫災定,卻用竹夾子橫縛定,縛時要兩耳相對,輕縛住」。還說:「缺耳,先用麻藥塗之,卻用剪刀剪去外些皮,

即以絹線縫合,缺耳作二截縫合」。王氏的記錄,大體上反映了以外科手術治療損傷的先進水平,肛門閉鎖之手術治療已如前述。

 

2、麻醉術:麻醉一般與外科手術是同步發展的,明代局部麻醉術的顯著進步,就是一個突出表現。

王肯堂唇裂修補術,陳實功鼻息肉摘除術等,都是在局部麻醉下進行的。

 

3、止血與清潔消毒:外傷止血,明代前已有燒烙止血的廣泛應用,明代在燒烙器具上有所改進。

陳實功強調綜合止血術,他說:「血止不住,治宜如聖金刀散摻傷處,紙盞,絹扎,血即止」。

紙蓋是壓迫止血,絹扎是結紮止血,明代部已較普遍的應用。外科手術的順利進行,除有效的麻醉及止血術配合外,

防止並發感染十分重要。王肯堂對此似亦注意到,他說:「洗瘡藥須用文武火煎十數沸;洗瘡時勿以手觸嫩肉,

亦不可氣吹之,應避風」。這些是為預防並發感染採取的措施。

 

五、皮膚病學

 

明代是皮膚病學理論和臨床實踐取得突出成就的時期。薛已《外科樞要》、汪機《外科理例》、申斗垣《外科啟玄》、

陳實功《外科正宗》等著作記述了多種皮膚病,有關麻風、梅毒專著的問世,使皮膚病學水平有顯著提高。

 

()梅毒 梅毒作為一種性病,於1493年傳入歐洲,幾年內得的廣泛傳播,被人們視為一種瘟疫,有「大天花」之稱。

葡萄牙商人東來,將該病帶到亞洲。1497年首航印度,次年印度即發現梅毒;

1502年第二次東航到我國廣州,1505年我國發現本病)胡傳揆:中國科技史料,1980年輯104-109)。

 

從廣州開始,由南注北,傳播日盛,引起醫家普遍關注,俞弁《續醫說》(1545)指出:

「弘治末年,民間患惡瘡自廣東人始,吳人不識,呼為廣瘡,又以其形似,謂之楊梅瘡」(俞弁:《續醫說》卷10「萆」)。

 

李時珍指出:「楊梅瘡古方不載,亦無病者,近時起於嶺表,傳及四方,……男女淫猥,濕熱之邪積既深,發為毒瘡,

遂致互相傳染,自南而北,遍及海宇」。明代醫著中梅毒稱謂甚多,如廣瘡、楊梅瘡、棉花瘡、霉瘡等。

明代許多著作都論及梅毒。《韓氏醫通》載,「別著《楊梅瘡論治方》一卷」,該書已佚。

 

薛己《外科心法》(1525)載有下疳及淋病病例,描寫了梅毒骨關節夜晚痛、晚期樹膠腫、上齶穿孔等病狀。

提及以輕粉(汞劑)蒸治或擦治,並內服萆湯。汪機《外科理例》(1531)報告有梅毒眼症状及治療中汞中毒案例。

陳實功《外科正宗》論述下疳、樹膠腫等涉及各期梅毒病變較為細緻,對晚期器官損壞狀況描述尤詳。

 

陳司成《霉瘡秘錄》是我國現存第一部梅毒學專著。陳氏總結梅毒在我國流行100餘年的防治經驗,

系統地闡述了有關本病的理論、傳染途徑、各期梅毒及胎傳梅毒的症状體征、治療原則等。他反對內服輕粉,

以防藥病和變病;重視預防,在世界梅毒治療史上首創減毒砷劑療法,寫下防治梅毒光輝的一頁。

 

()麻風 麻風一詞,首見於宋代王懷隱《太平聖惠方》,但未作解釋。沈之問《解圍元藪》始作出系統闡述。

沈氏此書與薛己《癧瘍機要》及清代肖曉亭《瘋門全書》,合稱祖國醫學麻風三大專著。

《解圍元藪》肯定麻風為傳染病,指出家庭內傳染的重要性,首先主張給接觸幼童「預常服藥」。

倡對本病施治行六經辨證,總結了大楓子治療本病的新經驗,否定前人服本藥定致瞽目之說。

薛己提出麻風與類似麻風病的鑒別要點,倡八綱辨證,注重先補後攻。蕭曉亭強調隔離,治主活血,

認為治療必須徹底。沈、薛、蕭三氏各彰其說,治療經驗豐富且各具特色,

將麻風病的理論和實踐提高到了一個水平。

 

外治法:明代在外治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首先體現在肛腸疾患的外治方面,如趙宜真在《仙傳外科方》

中已記載了脫管法與枯痔法。陳實功在《外科正宗》一書中將有關療痔的外治方面作了系統總結,

提出了喚痔、護痔、洗痔、熏痔、脫管、結紮、掛線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外治方法,陳氏在治療瘡瘍病時,

配合手術切開明確將外治法作為一項治療常規。此外,在方法和工具上亦做了一定程度的改進。

如設計一種中間帶有小孔,孔內裝有活動木塞的罐子,其原理和現代吸引術已很接近。

另外,陳氏還發明了止血帶以止血,用多頭帶以縛瘡。同時還記載了大量的外用藥劑型。

 

六、骨傷科

 

骨傷科亦屬外科,但中醫學中多獨立為一科而有自身的完善和發展、明代尤見進步。

 

()傷科學派的主要特點

 

1、薛己學派

 

薛己學派主要有汪機、陳文治等。他們的學術主張主要表現為:強調整體現念,重脈理,重視元氣的作用。

認為治氣應以補氣為主,治血要通過補氣養血實現活血化瘀,強調脾胃肝腎在治療骨傷中的作用,

主張健脾培元,固腎治傷;重視內治,反對單純依賴手法和外治;在藥物使用上主張平補,反對寒涼。

從學術淵源看,薛氏這些主張與金元時期的脾胃學說有密切聯繫。

 

楊清叟用營衛返榮湯,治損傷拆跌;強調「順氣勻血」。到了薛已,更以四物湯和補中益氣湯為主,對後世有較大影響。

 

2、少林寺學派

 

少林寺學派依據經絡氣血傳輸理論,提出血頭行走穴道說。他們認為人身氣血運行有一個頭,即血頭,

一晝夜十二個時辰,分別經過十二個穴道。這一說法最早見於《跌損妙方》,為此還專門編有「血頭行走穴道歌」。

 

血頭行走穴道說是經絡學說和子午流注在傷科的具體運用。少林寺學振依據血頭行走穴道的時辰,採用跌打點穴治傷法,

是他們的一種重要手法。在治療時,還配以藥物,救急方劑有七厘散、飛龍奪命丹、地鱉紫金丹,

十三味總方是論穴治傷的主方。這些方藥,至今是臨床較常應用的驗方。

 

()骨折、關節脫位治療的進步,明代在骨折和關節脫位的診斷治療上,都有較大的進展。

 

在診斷方法上,《普濟方》提出的下肢骨折複位效果診斷法,採用腳跟對齊,腳頭抵正,以檢測股骨或脛骨複位後的效果。

 

在治療方面,對骨折及關節脫位的手法有不少進展。異遠真人運用端提法使頸椎脫位骨折複位,

方法是讓病人取坐位,醫者用雙手將病者頭顱端定提起。

 

《普濟方》對多種骨折及脫位治療都有詳盡描繪,解剖部位準確,手法可靠,為骨傷學做出突出貢獻。

如關於肋骨科拆的複位,「令患人正坐,用手按捏骨正,依法用藥扎縛,凡病人手面於仰看可為妙」。

關於尺撓骨骨拆複位,用屈伸端捏法,「令患人正坐,用於拿患人胳膊伸舒,端捏平正」。

股骨骨折應和髖關節脫位相鑒別,「腿脛傷折法,令病人仰臥倒,比根齊恐胯骨出血」,

即用兩足跟對比的方法,看傷肢短縮多少,以確定有無關節脫位等等。

 

七、針灸學與推拿學

 

明代針灸學在宋金元針灸理論有較大發展的基礎上,進入一個階段,特別在針刺方面,在單式針法基礎上,

形成20餘種複式手法;灸療方面,由艾炷灸發展為使用艾卷的溫熱灸法。這一時期還出現了一些集大成的針灸著作。

書中內容多數是摘錄前人針灸學論述而成,且多歌賦形式表述者。

 

()針灸學說與理論的發展

 

汪機重視經絡腧穴在瘡瘍診斷中的作用,提出五臟六腑之癰均有相應募穴隱痛徵象,可作為診斷依據之一;

強調對症状的分析和治療選取腧穴郁應結合經絡循行。汪氏還注意到瘢痕組織對經氣傳導的影響。

 

高武研究了按時選穴學說,主張廢棄當時流行的「按時用穴」法,倡用「定時用穴」法。

前者不問何病,皆於某日某時,針灸同一開穴,這種取穴法,療效不高,且易誤人。

定時用穴法強調先知病,後定經穴,再據該經穴開穴時辰針灸,治病很有針對性。

 

楊繼洲研究了井穴的臨床運用,在《針灸大成》中繪有「十二經井穴圖」,列有井穴主治各種病證。

他還進一步闡發了八脈八穴理論,增加了楊氏治症36項,使之成為系統學說。

 

李時珍的《奇經八脈考》,發揮了奇經八脈理論,指出奇經也是經脈,較為詳細地闡明了奇經八脈的循行路線,

所主症状等,豐富了經絡學說的內容,引起後世醫家對奇經的重視。

 

()針刺手法和灸法的發展

 

重視針刺手法是明代針灸學的特點之一。徐風詮釋了竇默的手指補瀉十四法,增加了使氣至病所的「調氣法」,

用捻轉、按壓、插針等手法控制針感傳導的「龍虎升騰」和「納氣法」:

記述了當時臨床應用的燒山火、透天涼、陽中隱陰、陰中隱陽、子午搗日、進氣法、留氣法、抽添法、龍虎交戰法、

青龍擺尾、白虎搖頭、蒼龜探穴、赤風迎源等法,使複式手法達15種。

 

楊繼洲在《針灸大成》中,廣泛吸收了以前的手法,闡述了楊氏家傳的特有手法,如十二字法、下手八法、二十四法等,包括數十種單式和複式手法。楊氏發展了透穴針法,如以風池透風府治偏正頭風、合谷透勞宮治口眼斜等。針刺手法的改進和豐富,對提高針刺療效,擴大針灸應用範圍,都很有意義。

 

明代灸法也有明顯的發展。汪機、薛已等善用砭灸法、隔蒜灸法以治療外科疾病;李善用「煉臍」法養生防病,

法用麝香、丁香、青鹽、夜明砂等20味藥末填臍中,上蓋槐皮,置艾絨施灸五、六十壯,使遍身汗出。

如無汗,三、五日後再灸120壯,這是對唐代孫思邈保健灸的進一步發展。張介賓重溫補亦重灸法,

以為灸有散寒邪、除陰毒、開郁破滯、助氣回陽之功。明代出現的艾卷灸首見於朱權的《壽域神方》,

最早艾卷並不摻藥。後來《本草綱目》,藥用沉香、木香、乳香、茵陳等與艾絨同搓為艾條,

以治風寒濕痹、寒性腹痛、痛經等;擴大了灸法的使用範圍。

 

()針灸著作和醫家

 

明代出現了較多的彙編性針灸著作,主要有徐風《針灸大全》、商武《針灸聚英》、楊繼洲《針灸大成》、

朱《普濟方.針灸》、吳昆《針方六集》、張介賓《類經圖翼》等。此外尚有《瓊瑤神書》(一名《針灸神書大成》)

《秘傳常山敬齋楊先生針灸全書》等。內容豐富的彙編性針灸專著的傳播,對推廣針灸學術起著重要作用。

 

除上述彙編性著作外,較著名針灸著作還有陳會這一時期出版了大幅明堂圖,如鎮江府刻印的《銅人明堂圖》、

丘浚雕版的《明堂經絡圖》2幅,上二者現已佚;趙文炳雕版的《銅人明堂圖》2幅。

 

()針灸銅人、按摩術等

 

明代太醫院仍用銅人考試針灸醫生,因此明朝政府和民間醫家均重視鑄造針灸銅人。

明政府在洪武和正統間曾分別指定專人鑄造鋼人。高武鑒於以往僅有男子銅像一種,不符實際需要,

因鑄男、女及童子銅像各一座,以方便取穴。此外,明代醫家開始重視推拿(即按摩)術,

出現了不少有關推拿的專著,推拿不用針,不服藥,較適用於小兒,故推拿著作多著重於小兒。

 

()推家學的突出進展與成就

 

明代,推拿學有突出的進展和成就,首先表現在按摩科在太醫署醫學分科中又重新得到地位,

是當時醫學十三科之一,從而為該學科之發展創造了條件。

 

其次是推拿術廣泛為醫家、養生家所接受,因此而得到推廣。如洪武12(1379)朱權的《活人心法》中即收有仙術修養術、

八段錦導引法、導引圖等,並結合中醫腎氣、命門火、臟腑等學說,增加了摩腎、按夾脊、叩涌、按腹等手法。

其中之八段錦法,因其發展了坐功,簡化了導引術,並能與中醫經絡學說緊密結合,因而為後世養生家多種著作收錄。

如《尊生八箋》、《古今養生錄》等,流傳更廣。《新刻養生導引法》,則是對前代養生導引法之總結。

除分述中風、風痹、心腹痛、霍亂、腰痛、腳氣、淋、痔等二十餘門證候之導引法,

並載蝦蟆行氣法、龜鱉行氣法、彭祖谷仙臥引法、右寧先生導引行氣法、王子喬八種導引法、五禽戲法等。

此外,如《古今醫統》、《醫學入門》、《醫學正傳》,甚至《本草綱目》等書中亦都收有導引、按摩方法。

 

再次是明代按摩家在廣泛總結兒科臨床應用按摩法的基礎上,撰寫了大量有關兒科按摩著作,

如《陳氏小兒按摩經》(為楊繼洲收入《針灸大成》中)、《小兒推拿秘旨》、《小兒推拿仙術秘訣》等。

《陳氏小兒按摩經》(1601)用歌訣形式,介紹了小兒常見病證的按摩推拿的理論和方法。

特別對掐法、推手指三關(風關、氣關、命關)法及其適應症有詳述。

《小兒推拿秘旨》(1604)認為推拿對小兒保健醫療有獨特良效,「一有疾病,即可醫治,手到病除,效驗立見,

洵保赤之良法也。」書中用歌訣表述穴位與推拿治法,方簡易記,特別對十二種推拿手法的名稱、功效、

操作和適應症闡述尤為明晰。亦介紹有小兒急救、護理等推拿法,《小兒推拿秘訣》

(1605)記載了陽掌(掌面)訣法和陰掌(掌背)訣法,並簡述「身中十二拿法」的穴位與功效,甚便於習學。

而書中常用蔥薑湯推,用艾絨敷臍或用蔥搗捏成講敷穴治療亦為其特點。這些小兒推拿著作的廣泛流傳,

進一步促進了推拿療法在兒科中應用,成為明代推拿術進展的一大特色。

 

八、眼科、耳鼻喉科

 

明代是眼科學發展的高峰時期,王肯堂《雜病證治準繩.七竅門》,在總結前代理論的基礎上,

對內服結構如神膏(玻璃體)、神水(房水)、神光(視功能)形質和功能均有論述,改進了前代在內眼結構上認識的不足,

是反映明代眼科學發展水平的代表作之一。傅允科在此基礎上博採精輯撰成的《審視瑤函》,

成為明清以來最流行的眼科專著。其醫論部分切中時弊,對眼科理論和證治問題也有重要闡發。

如「五輪不可忽論」論述了輪臟關係,認為輪為標,臟為本,眼部症状是五臟失於調和引起的。

「用藥生熱各異論」等從藥性特點出發,論及眼病辨證論治方法和用藥心得,促進了後世眼科的發展。

 

《雜病證治準繩.七竅門》列眼病180餘證,較《眼科龍木論》的72證和《銀海精微》的80證增加一倍以上,

對角膜病、眼底病相眼外傷等作了進一步論述。如對「凝脂翳」(角膜潰瘍)的敘述中,先交代病情的急迫和對視力的危害,

「此證為病最急,起非一端,盲瞽者十有七、八」。在辨病上強調「da法不問星障,但見起時肥浮脆嫩,能大而色黃,

善變而速長者,即是」。又如所首載之「視赤如白」證,指出「或觀太陽若冰輪,或睹燈光反粉色,

或視粉牆如紅如碧,或看黃紙似綠似藍等類」,出色的描述了色覺異常(色盲),英國道爾頓報導該證晚了約200年。

 

《雜病證治準繩.類方》收載眼科專方390首,明顯超過前人,且多註明出處。《審視瑤函》共收396方,

除取自前代者外,部分為傅氏自訂。如驅風散飲子,墜血明目飲,正容湯等,迄今仍為眼科臨床名方。

關於眼科醫療器械,傅氏首載針烙鉤割刀樣圖、金針圖,詳細介紹了金針製作方法。對針灸、針撥內障、

割胬肉攀睛等手術,對秘制爐甘石法、取汞粉法、制硇砂法、眼科取靈砥法等,都較以前著作,有更詳細的介紹。

所述金針撥障手術方法、步驟等也多有改進與提高。

 

耳鼻喉科學的成就:明代耳鼻喉科開始突破五臟與五官機械對應的概念,從臨床實際出發,

把耳鼻喉科疾病和多個臟器功能失調聯繫起來。關於耳鼻喉科疾病,也多有記載。

又沈之問《解圍元藪》的喉麻風,薛已《外科發揮》的鼻與咽喉梅毒,竇夢麟《瘡瘍經驗全書》的耳菌、耳痔;

龔居中《紅爐點雪》的喉結核均系首次記述。有關耳鼻喉科疾病的治療,也有所發展。

王肯堂《瘍醫證治準繩》載有耳廓外傷撕裂之再植、斷層的分層縫合手術。

 

九、口腔科

 

薛己的《口齒類要》是現存第一部以口齒疾患為內容的著作,全書涉及口齒咽喉、耳及皮膚病共12類,

屬於口齒的有繭唇、口瘡、齒痛及舌證,每證之所論均先述生理、經絡聯屬,次及病機,後附治驗。

薛氏繼承前人經驗,並述個人見解,重脾胃不足對口齒疾患的影響,治療多用補中益氣湯、歸脾湯、

六味丸和八味丸等,並附醫案。在治證中方法靈活,有常有變,迄今仍是口齒病治療與研究的重要參考書。

 

在口齒衛生保健方面,李時珍《本草綱目》提出口齒保健的食忌,認為多食甜食可致齲。

「今人蒸棗多用糧、蜜拌過,久食最損脾助濕熱也;啖棗多令人齒黃生慝」。飴糖條下說:

「牙慝病人切宜忌之」。山楂條下又說:「齒齲人尤不宜也」。

 

在口齒病認識上,陳實功《外科正宗》載有「痰包」證,類似舌下囊腫。並認識到該病是反覆發作的。

 

明代在口齒疾患的認識和治療上,具有如下特點:

 

重視局部辨證:如《外科正宗》辨口瘡有:「虛火者,色淡而白斑細點,甚者陷露龜紋,……實火者,色紅而滿口爛斑,

甚者腮舌俱腫」。李時珍辨唇症状有:「唇赤或腫則障熱,唇青或噤則寒,唇乾或裂則燥,唇動或渦則風,

唇白無色則虛,唇渖濕爛則濕熱」。

 

治療方藥的豐富:對口齒疾患治療藥物的搜集和整理,李時珍有突出貢獻。

《本草綱目》中載有治療口齒病的藥物達500餘種,並在各藥附方中附有相關方劑400餘首。論述涉及的病種有:

齲病、牙體非齲性疾病、牙髓病、根尖周病、牙齦病、牙周病、口腔粘膜病、頜骨骨髓炎、唾液腺灸等。

李氏對所搜集的方藥多經親驗,並在後面註明神、良、妙、瘥等。如五倍子條有「牙縫出血止者,

五倍子燒存性,研末,傅」。該方引自《衛生易簡方》李氏驗證後指出,「傅之立止」。

 

外治法的進步:明代口齒疾患的外治法有較大成就。《醫方類聚》載《經驗秘方》貼臍散以治口瘡;

《衛生易簡方》治白口瘡,以巴豆、黃丹貼眉間。《仙傳外科秘方》用藥物調敷頸上止舌衄。

《本草綱目》有封齦法,「齒疼出血,每夜鹽末封齦上」,李氏評以極驗。這些均屬外治法的範圍。

 

關於唇部創傷的處理,《外科證治準繩》根據創傷部位提出不同方法。傷上唇者,用絹片從腦後續向前,再縛合縫定;

傷下唇者,用絹片從下額兜縛。這種方法,可保證創緣的基本吻合。縫合後,又起著限制口唇運動,

避免傷口過度牽拉的情況發生。唇裂修補術達到較高水平,明代出現了不少以精於修補唇裂而聞名的醫生。

《外科證治準繩》還載有腮頰額部損傷、腮腺損傷、牙齒牙齦外傷等方面的手術方法。

 

十、法醫學

 

()法醫檢驗

 

明代規定,京城的檢驗由五城兵馬司負責初檢,京縣知縣負責複檢。外地初檢委給州縣正官,複檢由推官負責。

 

檢驗程序:未檢之先,對屍親、證佐、兇犯人等進行詳細審問,令其實招,以何物傷何致命之處,立為一案。

隨即去停屍所,督令仵作如法檢報,認定其致命之處。細驗傷處的圓長斜正,青赤分寸,果否系某物所傷,

合同一干人眾質對明白,各情輸服,然後成招。其中或有屍久發變青赤團色,須辨析清楚,不能聽憑仵作混報毆傷。

《大明律例》對檢驗失職作了明確規定。明代關於免檢的規定,比宋代更為具體,「據殺傷而死者,親屬雖告,不聽免檢。」

 

檢屍文件:沿用元代的檢屍法式。

 

保辜:明代在唐律有關規定基礎上,對保辜增加了保辜余限,在余限期內,傷者死亡,亦依殺人論。

 

明代檢驗制度建立起從告辜到告檢的程序,是其一項成就。是由呂坤(提刑按察司按察使)首先在山西等處建立的,

主要由兩個格式構成,即人命告辜式和人命告檢式。

 

兩個格式的用法是:

 

? 被毆之日,解衣由內親見證損傷性質,按人命告辜式格式寫出告辜狀,抬被毆人投遞到官。

 

! 檢官親自檢驗,登記傷痕,限以保辜日期,則令兇犯尋醫調治,案候在官。

 

身死之日,照人命告檢式寫出告檢狀。

 

檢官依照告辜狀原供傷痕,依法檢驗,若被毆後未告事,除當時打死及在三日內者准予檢究外,

其餘死後告人命者,俱以假傷騙詐及自毆誣人論,不准。

 

()法醫學書籍

 

明代法醫學書籍,除重刊元刊本《洗冤集錄》和《無冤錄》外,還刊行了一些改編本和節要本。《洗冤捷錄》2卷,

不著撰人姓氏,附刊於《御制新頌大明律例注釋招擬折獄指南》卷1015的頂欄。該書內容以《洗冤集錄》為主,

揉合《無冤錄》內容而成,《洗冤法錄》不分卷,附刊於題為熊鳴岐輯《鼎鐫欽頌辨疑律例昭代王章》一書第5卷正欄,

內容以《洗冤集錄》為主。輔以《無冤錄》,《洗冤錄》節要本不分卷,《洗冤集覽》2卷,王圻編。亦為《洗冤集錄》的改編本。

 

()確定死亡的新方法

 

我國早有以呼吸停止及脈搏停止確定死亡的方法。明代為防止囚犯脫逃,提出了確定死亡的新方法,

由於「重犯買通獄卒、醫生,詐稱病故。掌印官相驗不親,委官亦惡凶穢,呈報真死,及屍出而脫逃」,

為了確定是否真死,呂坤提出:「停息、定脈尤可憑,凡驗囚屍,須要仵作仍須通鼻無嚏、勒指不紅、兩目下陷、

通身如冰者,方准搭結報死」,其中通鼻無嚏、勒指不紅、遍身如冰(屍冷顯著),用這三項確定是否已真的死亡,

較前就可靠得多。這一發現,成為明代法醫學的重要成就之一。

 

明代軍事醫學

 

 

明代兵制與前代不同,一是參酌歷代兵制的利弊加以變通,建立了衛所制。根據地理位置、險要程度與設防需要,

置衛或所。衛所均有固定防區,築城置堡,大抵一府者設所,聯幾府者設衛。各省區設都指揮使以統轄衛所。

又於險隘處設巡檢司,全國軍士均編置於衛所中。二是組建獨立的火器部隊、火力與機動結合的戰車部隊

及由步、騎、炮、車合成編組的新京營,使火器的殺傷作用在戰場上得到充分發揮。所以明代陸軍,除步、騎兩個傳統兵種外,

出現了戰車和炮兵兩個新興兵種,水軍也較前代進步,在軍隊中佔有重要地位。

 

()京軍及內地衛所的軍醫

 

《大明匯典.太醫院》載,京軍中的醫官、醫士由太醫院派遣。

 

據洪武四年(1371)統計,三大營(五軍、神機和神樞營),平均17300人中有醫官或醫士1人。

 

景泰間(14501456)于謙設十團營,平均萬人有醫生1名。

 

內地衛所也有軍醫編製、金幼孜《北征錄》說,有毒葯將,由善修合藥餌的人充任;醫人將,

由善醫治病的人充任;醫馬將,招善醫馬病的人充當。說明軍隊已有司葯、軍醫和獸醫編製。

 

戚繼光《紀效新書》說,戚家軍中有醫士2名,醫獸1名。《練兵實紀》載,在騎兵、步兵及車兵中均有醫士1名。

 

可見,明代軍醫編製人數不多,可能是太醫院只規定了醫官和醫士員額,不包括醫生在內。

因當時醫生地位尚不及士兵,所以沒有記載。

 

()邊境衛所中的軍醫

 

明代由於常與蒙古、後金()等民族發生戰爭,沿邊關一帶設置了衛所14處,每處由太醫院派醫士12人擔任醫療。

11205600人中有醫士1名。如軍中缺醫,可由總兵或巡撫奏請,由太醫院拔用。

 

()海軍軍醫

 

明代沿海邊防也採用衛所制度。每衛官兵5600人,設指揮1人統領,衛下設千戶所5個,每千戶所下設百戶所10個,

每百戶所有官兵112人,設百戶1員,衛所設有醫士1名,戰船上是否有醫生,未見記載。

 

鄭和、張謙等帶兵出使西洋時,隨船帶有醫官、醫士,平均150人中有醫士1名,即每船有醫士3名,

民醫數字未則己載,若計入醫生人數應超過180人。

 

()軍隊醫療工作制度

 

1、報病制度

 

《練兵實紀》卷2載:「凡軍士有疾病,同夥房即報本管隊總,隊總報旗總。同到歇處驗過,即報百總。

徑赴本營將官及主將處報知,遣醫看病形輕重」。「見報病者,不論大小衙門,啟閉冗暇,即時投入。

如有把門人阻攔,及將官施行遲誤者,罪坐所由。報病遲過一日者,罪在報遲之官;

若因遲報致病兵身死者,究其遲誤之人以軍法」。這是平時疾病上報制度。

 

《紀效新書》載:「凡各兵遇有疾病,本日同夥即報本隊長,隊長親看緩急,報赴哨官,哨官報赴本總,

本總即日報本府,以憑批醫療視。遇在客戌,本府親詣撫視」。可能說的是在住地方部隊的報病制度。

 

2、行營及野營醫療制度

 

《練兵實紀》中規定:行營時「遇有乏馬病兵不能前行,登時稟到主將,給予信票,聽差人押送到近地城廓、府衛州縣、

營寨所堡巡司調理。病者親識隊伙,乃許留一人看待湯藥,病痊即遣付本營。該地方先具痊痾結狀申查。

病痊而不赴軍行所在者,以後期淪;若有死於行軍所在者,本隊伍掘墓瘞之,仍立標記。哨將率頭目,以隨帶飲食奠之,

違者以故棄論。事後再來取回」。

 

《紀效新書》對此所載較簡單,「凡軍行在途,遇有疾病,把總官驗實,隨即稟明,給文選所在官司撥醫調治。

痊可即便追來,敢有詐病推避者,治以軍法」。

 

3、關於戰爭傷亡的申報制度

 

《練兵實紀》規定,戰傷與戰死分別申報。報戰傷。「凡遇戰畢,收兵到營時,一面各營將督,據千、

把總即開戰傷者為一手本造遞。

凡弓箭傷系致命處為一等,雖重不開超等;被中三箭以上,雖輕亦開一等;中二箭者,雖輕不開三等;

凡在手足間為二等;箭入不深,再輕者為三等;再輕者四等止。其刀傷當面者為超等;傷手足者為一等,輕者為二等,三等止。

凡箭刀傷俱在背後者,不準亦不給醫藥。」報戰死。「凡亡者另開手本。某人傷某處須面前傷,乃坐同對伍償命之罪:

傷在背後,死者不恤,亦不連坐;同隊伍若大眾敗走而亡者不恤,當開坐,退縮被殺,但有一傷在前者,即准血戰陣亡之數」。

 

4、關於戰傷搶救的規定

 

戚繼光規定,不準在戰場上停下戰鬥去搶救傷員。告誡傷員勿呻吟,並令戰士向前殺去,「殺了賊便可收拾調理」。

實則,待殺賊歸來,重傷員特別是重要臟器損傷及大血管破裂者,多已失去搶救時機,即使能得到搶救者,也不易治癒。

故多數得到搶救者俱為輕傷員,這是當時條件不得不如此規定。

 

5、對忽視士卒健康官員的處罰規定

 

據《大明匯典》載,洪武二十七年(1394)規定,凡守衛士兵當值時,若有暴疾,本管官旗即歸營所,請醫調治。

若看視遲慢,放回猶豫,致令病甚,親管小旗杖一百,總旗鎮九十,百戶住俸一月,其病食錢帶去。

 

凡軍士在鎮守處、丁夫雜匠在工役之所有疾者,當該官司不為請給醫藥救療者,笞四十;因而致死者,仗八十。

若已行移所司,而不差撥良醫,及不給對症藥餌醫治者,罪同。

 

()軍隊醫生的訓練

 

由於軍醫缺乏。不少將領要求在衛所設立醫學,培養軍醫,解決軍隊醫療問題。

 

景泰五年(1454),因山西右參政葉盛奉請,命太醫院選派熟諳方脈醫士1名,往口外獨石等八城、教軍士習醫術,每年更代一次。

 

成化十六年(1480),陝西、甘肅等十餘衛所,因醫藥缺乏,疾疫無法治療,奉請當地市政司各立醫學1所,

選精通醫術者,教授軍餘子弟。經獲准,才有專門訓練軍醫的學校。

 

()軍中藥物供應

 

明代軍中藥物由國家免費供給,軍中設有管理葯料的官員。南京各營應用的藥物,除撥醫士隨病供應外,

嘉靖十年(1531)於各營設置藥局,南京禮部督同太醫院,選精通藝業醫士1人,在藥局工作。三年無過,

授予冠帶醫士,九年後送吏部詮敘,署任吏目,仍在惠軍藥局。各局藥材,均由南京禮部行,太醫院解發。

 

各府州縣所設惠民藥局,除治療貧民外,還治療軍士,免費供葯。遇疾疫流行,朝廷派員往軍中施藥。但並非經常制度

 

()火藥灼傷的治療

 

宋元以後,火藥使用漸廣,有人將火藥與毒藥混合製成武器,發揮二者結合的殺傷力。對這種火傷的療法,

明初軍醫著作中也有反映,十四世紀的《金瘡秘傳禁方》載火藥神效方二首。一用蛤蠣殼炙黃研粉、香油調敷;

一用白芨、自蘞、廣丹、寒水石、黃柏為末搽敷,是治療火藥灼傷的最早方劑。

《行軍方便方》演化為用冰片、四香等燒研蚌殼為粉,以治火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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