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學通史   上一頁     下一頁

 

(三)勞動衛生監督與職業病防治

 

1979年,國務院在批轉關於加強廠礦企業防塵防毒工作報告時,責成勞動、衛生部門要求經常進行監督檢查。

1980年各工業部門恢復和健全了主管工業衛生的機構。

1983年建立全國和七個區域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中心,世界衛生組織在上海和北京設立職業衛生合作中心,

WHO在上海和北京設立職業衛生合作中心。

199411月,第二屆WHO職業衛生合作中心主任會議在北京召開。

會議提議將「全體勞動者享有職業衛生保健宣言」作為WHO全球策略。

 

1、勞動衛生與職業病

 

防治法規標準的不斷完善衛生部、國家勞動總局在多年試行、修訂的基礎上,

1982年聯合頒布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報告辦法。1987年衛生、勞動人事、財政三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職業病範圍

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廢止舊的,提出新的職業病名單,計9大類99種。

1993年,累計已制訂、頒布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和監測檢驗方法167個,

各種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52個,以及生物材料監測方法標準等。

1994年底,據29個省區市的職業病報告統計,發生各種職業病新病例15321例,其中塵肺新病例10830例佔70.7%

急性職業中毒1087例,慢性職業中毒2016例,物理因素等其他職業病1388例。監測有害作業點678110個,合格率68.25%

上一頁     下一頁

 

2、防塵與防治塵肺病

 

1979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了防塵工作,各廠礦企業進一步貫徹結合防塵措施,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關於類肺病診斷治療,1986年正式頒布塵肺X線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1988年我國又頒布塵肺病理診斷標準;

1987年實施國務院關於塵肺病防治條例,把防治塵肺工作正式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3、防毒與防治職業中毒

 

19791982年,在29個省區市和9個工交部門企業中,對接觸鉛、苯、汞、有機磷農藥和三硝基甲苯等5種毒物的工人,

進行健康檢查和車間空氣中毒物濃度測定。檢查職工987900多人,受檢率為95.75%

普查結果顯示:5種毒物濃度平均合格率分別為:鉛40.40%,苯64.6%,汞53.65%,有機磷農藥50.22%,三硝基甲苯43.45%

初步診斷為慢性中毒者達12860人,總患病率為1.3%

 

4、防治中暑及其它物理因素的危害

 

防暑降溫,對各地在高溫高濕等環境下作業的職工都分別採取了機械化、自動化等綜合措施,改善了工作條件。

 

對噪聲和振動危害的防治,19791981年在全國範圍內組織一次噪聲普查。

衛生部、國家勞動總局聯合頒發了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研製頒布了職業性局部振動疾病診斷標準、防治辦法及處理原則。

 

高頻電磁場和微波危害的防治,1978年衛生部、第四機械工業部聯合頒布微波輻射暫行衛生標準。

在第四機械工業部直屬企業事業單位試行。高山病(高原病)與減壓病(潛涵病)的防治,

在高海拔地區人的勞動能力較在平原地區降低3050%。因此,勞動定額要相應地減少,在注意防寒保暖、

保證膳食供應和合理營養,控制勞動期限的條件下,控制勞動時限。作體力勞動是可以的。

 

1985年統計,在4495年名潛水員中,有960人患過急性減壓病。交通部於1984年頒布民用作業潛水員體格選拔標準。

按標準挑選潛水員,正確選擇減壓方案,是預防減壓病發生的關鍵。

 

5、防治職業腫瘤

 

19821983年有關部門與全國總工會聯合組織現場調研了460個廠礦企業,共調查近16萬餘人,

在所調查的8種有毒物質中有石棉、氯甲醚、聯苯胺、苯、砷、焦爐逸散物等6種致癌物所引起的特定腫瘤發病率

和死亡率都明顯高於對照人群。雲南錫礦肺癌防治研究工作,經有關部門和地區協作研究,

已初步查明肺癌高發與礦井中放射性氡和含砷礦塵有關,並確定防治工作重占應當放在消除礦井放射性氡

和含砷礦塵的危害上,開拓通風巷道,加強通風,提高含砷礦塵濃度合格率、氡濃度合格率和氡子體濃度合格率,

並及早發現和治療病人。

 

6、農業和鄉鎮企業勞動衛生

 

19821984年間,衛生、農牧漁業、公安等部門先後發布農藥安全使用規定、通知和農藥中毒衛生管理辦法(草案)。

國務院決定停止六六六、滴滴涕農藥的生產,以控制高殘留農藥的危害。

1992年衛生部決定開展鄉鎮工業職業衛生服務對策試點。四個區縣被選為國家試點地區。經過兩年多來的試點工作,

成效顯著。到1994年底,北京、天津、上海、遼寧、浙江、福建、四川、江蘇等省市選定本省的試點區縣,

按衛生部試點方案要求開展工作。試點主要內容是:

①政府加強對鄉鎮工業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②逐步實現法制化管理。

③推薦一批治理塵毒的適宜技術。④建立並完善職業衛生監督與服務組織網路。

 

(四)學校衛生監督

 

衛生知識教育與體質健康狀況監測

 

19791980年頒發了中小學校、高等院校衛生工作暫行規定(草案);

19906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教委、衛生部聯合發布《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我國歷來強調進行衛生知識教育是搞好學校衛生工作的首要任務。注重培養學生的個人衛生,

包括用眼衛生的良好習慣,突出青春期衛生,加強營養衛生、心理衛生,並逐步展開學校衛生諮詢活動。

 

1979年,由國家體委、教育部、衛生部共同組織對北京、上海等16個省、市的23萬多正常兒童青少年進行了23項指標的測試。

初步算出19551979年,718歲各年齡組的男女生身高平均增高5.605.11厘米,體重平均增重3.252.21公斤。

總的看來,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比較正常,增長速度比較明顯。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例如:身體素質指標增長不明顯,視力不良等,在地區、民族、城鄉間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的現象。

 

防治常見病

 

防治齲齒,19821984年,衛生、教育部聯合組織對29個省區市13萬名中小學生進行齲齒、牙周疾病流行病學調查。

調查結果:5個年令組恆牙患齲率,城市為79.55%,農村為58.48%。而學生齲齒補牙率城市為7.84%,農村為0.83%

前述1988年監督資料表明患齲率仍居高不下。口腔衛生是學校衛生知識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各地都做了大量工作。

京、津、滬等地試用氟化物粉劑、牙膏和溶液刷牙漱口,取得了防齲效果。

上海、北京等一些大中城市設口腔病防治所,深入中小學巡迴治療。

 

防治近視眼,1980年,在全國22個省區市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中小學生視力情況監測,對象為25萬多名學生。

監測資料表明:近視患病率城市中學生平均為29.40%,最高為42.50%;小學生平均為19.68%,最高為32.2%

農村中學生平均為16.26%;小學生為8.93%1982年教育、衛生等10個部、委、局

和群眾團體聯合發布保護學生視力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十多年來,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對腸道寄生蟲病防治,特別是蛔蟲、蟯蟲等病防治和脊柱彎曲等病的防治,也都做了大量工作。

 

1992年成立衛生、教育兩部參加的全國學生常見病防治領導小組,總結經驗,制定到2000年的學生常見病防治規劃。

為中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和視力低下、腸道蠕蟲、貧血、齲齒和牙周病、營養不良、沙眼等七個專題防治提出了防治方案(試行)。

1994年衛生部制定《試點地區學生常見病防治工作考核標準》,與國家教委等部門聯合頒布《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監測方案》。

 

膳食營養與教學設施衛生

 

據監測資料分析,缺鐵性貧血和體重不足的問題比較實出,蛋白質攝入量偏低。有些地區中小學校通過課間加餐,

以補充蛋白質和維生素。近年來,學生營養餐工作被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全國開展。

1994年不完全統計,浙江、上海、北京、黑龍江、湖南、河南等省、市的部分地區已開展了學生營養餐工作。

衛生部、教育部與學生營養促進會協作,推進和指導學生營養午餐工作。

19871988年衛生部頒布了中小學教室採光和照明衛生標準,電視教室座位布置範圍和照度衛生標準,

中小學和大專學生、學齡前兒童課桌椅衛生標準。1993年頒發了中小學校建築間距衛生標準,炎熱地區,

溫和地區夏季教室溫度標準,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等17個衛生標準。學校衛生監督已經起步,學生常見病發病率逐步降低。

 

(五)放射性防護監督

 

健全放射衛生防護法規標準體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研製和頒布了一批放射診斷、治療及工、農業科研領域的規章標準。

1989年國務院頒布《放射線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

1990年衛生發布了放射防監督員管理規定。

1992年衛生部頒布臨床核醫學放射衛生防護標準等6個衛生標準;

1993年頒布住房內氡濃度控制標準等6個衛生標準等12個衛生防護標準;

至此放射衛生防護法規標準體系已初步完成。

 

核武器損傷的衛生防護

 

衛生部於1975年及1987年先後兩次組織了有關單位,對歷次核試驗的監測數據進行了匯總統計,綜合分析結果顯示:

我國核試驗落下灰造成的放射性污染,對當地區下風向居民的健康影響,是極其輕微的。

與對照地區居民健康狀況比較,沒有發現明顯的差異。

 

經常性放射衛生防護

 

19801984年對28個省區市的放射工作人員,進行了內科、眼科、血液、細胞遺傳學等20餘項的放射致癌效應、

遺傳效應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表明,由於防護工作的嚴格加強,發病率沒有明顯變化。

1994年,對49897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劑量監測,人均劑量為1.34mSv95.3%的人員劑量低於國家規定限量的1/10

 

1992年,衛生部授予全國20個單位為放射防護評價資格證書,對正在運行的中、高能非醫用加速器

和γ幅照加工裝置直接實施監督管理,並組織部分專家檢查了全國有關γ幅照加工裝置運營單位和幅照裝置的放射防護工作。

1994年衛生部對有關幅照中心進行全面和放射防護審查,並批准其正式運行。

 

放射性監測和劑量測量

 

八十年代中期,我國基本上查清了全國室內、室外、道路和水面、風景遊覽區等地天然外照射劑量水平,

並繪製了全國室外天然r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地理分布圖;同時估算了天然電離輻射外照射居民接受的年有效劑量當量;

為我國積累了重要的國情資料。

 

放射性損傷的診斷治療

 

我國在急性放射病的試驗治療和急性放射事故搶救技術方面,與國外相比已處於同等水平。

進入八十年代後,在治療技術上又有新的發展。對重度骨髓型放射病和慢性放射病的治療,

已經有了不少經驗和有效的方法。中西醫結合的措施,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

已基本上有把握治療。對於慢性放射病的患者的治療上,主要是對症治療法,採取中西醫結據29個省區市的不完全統計,

1994年對52465名從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人員進行了職業性健康檢查,檢出放射病71例、

不適宜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726人,有關單位已採取措施,調換工作。

 

現代疾病防治 

 

一、積極防治與消滅嚴重危害的傳染病

 

積極做好傳染病防治組織管理工作

 

建國前,城鄉衛生條件極差,各種疾病猖獗流行。建國後,衛生工作首先抓預防為主。

把防治危害嚴懲的傳染病作為衛生工作的中心任務。1950年春,中央衛生部與軍委衛生部聯合發出指示,

開展春季防疫工作,陸續發出開展霍亂、天花、結核等病的防治工作指示、通知。

政務院發動秋季種痘運動,防止天花發生和流行,並發動遏止鼠疫發生。組織召開防疫專業會議,

研究制訂了鼠疫、天花等19種危害嚴重傳染病的防治方案。

 

19521月,侵朝美軍猖狂地進行細菌戰,使我國處於烈性傳染病爆發流行的危險境地。

中央迅速號召「反對美帝細菌戰爭,開展滅蟲、滅鼠、消毒等措施的防疫運動」,在抗美援朝中極大地調動了人民群眾的積極性,

發展為轟轟列列的愛國衛生運動,有效地制止了傳染病流行。

 

我國第一部防疫方面的綜合性法規--傳染病管理辦法,於19557月由衛生部公布實施。

依照本辦法管理的傳染病暫定為甲、乙二類共18種;1956年增列乙類7種,共25種。

本辦法規定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疫情報告網,對於發生疫情的處理,按照甲、乙類傳染病的不同情況分別作了規定。

 

消滅或基本消滅幾種危害嚴重的傳染病

 

1)霍亂:

在我國是外襲性傳染病,自從18世紀傳入以來,發生過大小數百次流行。

1949年新中國就把霍亂作為大力控制的重點疾病。各地認真貫徹綜合性防治措施,使霍亂迅速得到控制以至消滅。

1952年天津市發生最後一例病人,我國即再無霍亂髮現。

 

2)天花:

在舊社會,天花年年發生,每隔幾年就大流行一次。衛生部在1950年提出防治天花,為全社會人民免費種痘。

全國衛生人員根據人口登記冊種痘,接種率達90%以上。同時加強了對天花病人的管理和報告,發現病人立即隔離、

護理和治療、消毒、加強了監測。並通過強化免疫,在西南邊境地區建立了廣闊的國境免疫帶。防止天花傳入。

 

1961年以後,天花在我國已經停止傳播。我國最後1例天花病人發生在雲南西盟縣。

197910月,世界衛生組織派員來我國調查後確認:天花曾是中國嚴重流行的疾病,但近20年來確實已無天花病例。

世界衛生組織於1979年宣布,1977年全球已消滅天花。我國比全球消滅天花時間提前16年。

 

3)鼠疫:

在解放區,從1948年開始,即大力開展鼠疫防治運動。

194910月在原察哈爾省北部的寶康、內蒙古正白旗和張家口地區發生鼠疫流行。按照周恩來總理指示,

立即組成以董必武為主任委員的中央防疫委員會,派出中央防疫總隊和地方防疫隊共1000餘人,奔赴疫區緊急防治,

開展了群眾性的滅鼠滅蚤運動,疫情於11月中旬得到控制。1950年廣東雷州半島和福建16個縣也發生流行,

發動軍民開始群眾性的防疫運動,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以後很長時間,鼠疫年發病人數徘徊在10-30例之間,始終處於散在發生狀態。

 

4)黑熱病:

本世紀初,在我國的山東、安徽、河南、新疆等地,陸續發現有黑熱病的嚴重流行。

建國初期,衛生部門在上述病區和黃河兩岸病流行區,組建了黑熱病防治研究所,防治區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和防治工作。

19511958年,全國共治療黑熱病人63萬餘人,同時撲殺病犬,用藥物殺滅白蛉。

1958年大部分流行區已基本消滅了黑熱病。1959-1968年患病率在0.49/10萬∼0.16/10萬之間。只有個別病例散在發生。

 

5)回歸熱:

體蝨傳染的回歸熱,在四川古藺、敘永等縣,1950年發病59370餘例。貴州省畢節地區1950年發病17022餘例。

經過積極治療和發動群眾採取滅蝨措施後,半年內就控制了流行。

 

6)性病:

建國前,據調查:梅毒患病率在一些大城市為4.50-10.10%,農村為0.85-3.80%,某些少數民族地區竟高達21.10-48.00%

1949年冬,人民政府採取了封閉妓院、解放妓女,取締暗娼的重大社會改革措施。中央和省、市先後組建了性病防治、

科研機構,形成性病防治網路。經過幾年的積極防治,取得了控制性病的重大成果。

 

防治呼吸道、腸道傳染病

 

1)白喉:

建國初期發生過幾次白喉大流行:19531955195919601964這五年每10萬人口發病率分別達到

7.799.7422.4323.0916.92。從60年代,我國開始生產吸附精製白喉類毒素,解決疫苗質量問題,產量也不斷提高,

經過預防接種,從1965年起白喉的發病率呈逐年下降趨勢。

 

2)麻疹:

19591965年兩次全國性大流行,發病率分別高達1432.41/10萬、1265.74/10萬。

1965年我國研製出減毒麻疹活疫苗,並逐步推廣應用以後,發病率逐年穩步下降。

 

3)脊髓灰質炎:

19581965年間,發病率介於1.51-6.21/10萬之間。五十年代末,借鑒蘇聯、美國研製人工免疫疫苗的經驗,

我國著手研製口服活疫苗獲得成功,19603月起在11個城市試服,19631964年向城市和農村推廣。

隨著免疫範圍不斷擴大,發病率也出現了大幅度下降。

 

4)病毒性肝炎:

1960-1966年間發病率達36.62-61.84/10萬,經大力開展科學研究,並進行中西醫結合積極防治,積累了經驗。

 

5)副霍亂:

以印度尼西亞為疫源地的挨爾托型(EltorBiotype)霍亂,於1961年開始引起第七次世界大流行。

19617月該病從廣東陽江、陽春等縣傳入以後,在1961-1964年出現了第一次流行高峰,發病率達3.83/10萬。

我國把副霍亂與霍亂同等看待,嚴格執行各項防治措施,至1965年副霍亂疫情被全面控制,全年僅發現病人89例。

 

防治蟲媒傳染病

 

1)血吸蟲病

建國前在南方省、市流行。解放後在上海即成立了血吸蟲病防治委員會,其後在江蘇等各病區建立了血防專業防治機構。

1955年冬,中共中央成立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隨後在流行區的省、市縣也組成了相應的領導小組。

1957年,全國已有血防和科研專業人員16000多人。經調查12個省(區、市)的348個縣、市有血吸蟲病流行,

患者達一千多萬人,有一億多人口受到威脅。1957年國務院發布指示,提出血防工作與農業生產相結合、

群眾運動與科學技術相結合、突擊運動與經常工作相結合指導原則。

 

1958年江西余江縣宣布消滅血吸蟲病,毛澤東同志為此寫了《送瘟神》詩二首,

成為推動全國血防工作繼續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的力量源泉。從1964-1965年,共治療130餘萬病人,

消滅有釘螺的農田面積13億多平方米;糞管、水管等項防治工作進展較快。

 

2)瘧疾:

解放前,全國每年瘧疾患者至少有3000萬人。建國初期各極人民政府即把抗瘧列為衛生工作中心任務之一,

在嚴重流行地區設立專門的瘧疾防治所()。五、六十年代,曾出現三次流行高峰,發病率都在1000/10萬以上。

1965年春,經國務院批准,將暴發流行嚴重的蘇、魯、豫、皖、鄂五省組成聯防區,共同制訂防治計劃,協調行動;

撥專款購置抗瘧藥械。江蘇、山東、河南等省曾組派80萬人參加的抗瘧隊伍,開展群防群治,

完成一億多人次的治療和預防服藥任務,發動群眾因時因地制宜,千方百計治病滅蚊,疫情終於被控制下來。

 

3)絲蟲病:

據防治前調查計算,全國約有絲蟲病人3000餘萬。居當時世界第一位。很多患者有象皮病,鞘膜積液、乳糜尿等症状。

1956-1960年,全國共血檢普查11946.3萬人次,治療病人527.8萬人次。

對於使用海群生藥物治療,藥物滅蚊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積累了很多經驗。

 

4)流行性乙型腦炎:

1950年在北京設立流行性乙型腦炎的防治研究機構,對病原體、傳染媒介、防治方法和對病人的搶救治療,總結出一套:

把好三關(高熱、驚厥、呼吸衰竭),加強護理的好經驗,大大降低了病死率。

 

5)鉤端螺旋體病:

1958年秋,四川溫江地區發生流行。1963年,河北、河南、山東、遼寧等省的水災地區發生洪水型暴發流行。

1964年召開的鉤端螺旋體病學會上,證實全國20個省(區、市)有本病的流行,並在防治措施上總結了經驗。

 

防治地方病

 

地方病在我國分布廣、病人多、病情重、危害大。

 

1)克山病:

是病因不明的一種地方性心肌病。黑龍江省衛生部門於195210月向重病區克山縣派出調研組,模清病情;

在發離高峰季節,組織醫務人員深入病區,進行搶救治療活動。

防治經驗主要是:以「三防(防寒、防煙、防潮)四改(改良水質、改變飲食習慣、改善環境衛生、改善居住條件)

為主要內容的綜合預防措施,和堅持「三早一就地」(對病人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就地搶救)的防治方針。

中共中央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組建了克山病研究室,開展現場調查與科學實驗研究工作。

 

2)大骨節病:

是一種病因不明的地方性骨關節病。病區群眾叫「柳拐子病」。主要發生在兒童青少年。

50年代,專家學者至病區進行流行病學調研活動;60年代,防治研究專業人員對病區開展了更深入的調查研究。

認為在病因尚未清楚的條件下,採取改善營養等綜合性防治措施為宜。

 

3)地方性甲狀腺腫(簡稱地甲病)

是由於缺碘而引起的地方性疾病。大多數病區自然環境中碘元素缺乏,只有採取補碘措施才是最有效的措施。

60年代中期,有的病區採取食鹽加碘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地甲病的發病和流行。

 

防治慢性傳染病

 

1)結核病:

舊中國約有結核病患者2700萬人,每年死於結核病的達100多萬人。

新中國成立後,在北京先後成立了中央結核病防治研究所和卡介苗推廣委員會。各級防癆機構逐步充實與發展。

50年代我國的結核病防治工作主要是在城市。60年代部分城市加強了對郊縣農村結核病防治工作。

同時總結出一套比較完整的綜合性防治措施:防(推廣卡介苗、化學藥物預防和各項衛生措施)

(及時發現病人,控制傳染源);治(化學療法規則治療);管(管好病人的治療和各項預防工作)

(建立和健全結核病防治網路)

六十年代,全國結核病患病率由建國初期的4%降到1.5%左右,死亡率由250/10萬下降到40/10萬。

 

2)麻風病:

建國前全國約有麻風病人50餘萬。建國後,衛生部發出通報,要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籌建麻風病院。

1953年召開了全國麻風病防治座談會,提出了防治麻風的辦法。1957年衛生部制訂了全國麻風病防治規劃。

根據積極防治、控制傳染的原則,各地區採取了綜合性防治措施,搞好:查(進行病情調查,發現病人);

收(及時收容隔離病人,控制傳染源);管(建立與管好麻風院、村);防(防止病情繼續擴散);

治;(治好病人,根絕傳染源);研(搞好科研,提高防治質量)等辦法。收到了顯著的防治效果。

 

二、疾病防治受到嚴懲干擾的十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時期,各級專業防治機構陷於癱瘓,衛生防治工作受到嚴重干擾。

1966年,紅衛兵大串聯,人口流動頻繁,引起了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腦)、瘧疾等病的暴發流行。

以防治與控制流腦為開端,各地傳染病防治工作陸續開展、加強。

 

1)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1966年秋至1967年春,由於人口大量流動造成流腦等傳染源的擴散,開始在各大城市暴發流行,以後又沿鐵路、

公路等交通線向中小城市及邊遠地區迅猛擴散。據統計,1966年發病率為110.34/10萬,1967年高達403.94/10萬,

引起周總理和中共中央的關懷。隨後中共中央發出防治流腦撲滅流行的緊急通知,

衛生部和各地成立防治流腦辦公室或指揮部,立即組織防治搶救隊伍奔赴疫區,開展群防群治。

流行勢頭被基本控制。1968年後,發病率逐年下降,到1973年降至11.86/10萬。

 

2)流行性乙型腦炎

在「文革」初期,出現了一次流行高峰,1971年再次出現高峰,發病率達20.92/10萬。以後維持在一個較低的水平。

1967年,我國開始使用研製成的地鼠腎細胞滅活疫苗,安全性和免疫性都較好。經過多年的現場調研和科學實驗,

確定了三帶喙庫蚊是本病的主要傳播媒介,豬是乙腦病毒的主要擴散宿主。為有效地防治提供了科學依據。

 

3)瘧疾:

1969年全國發病人數超過1000萬,1970年發病率高達2961.10/10萬。為控制這次大流行,各瘧區,特別是各聯防區,

都建自上而下的防治網,認真貫徹以消滅傳染源為主的綜合性防治措施。至1976年,瘧疾發病率降至470/10萬。

 

4)血吸蟲病:

鉤端螺旋體病和絲蟲病等蟲媒傳染病在「文革」期間疫情回升。1970年,中共中央要求疫區各級黨委加強領導,撲滅疫情。

對血吸蟲病,從1970-1976年平均每年治療現症病人100餘萬人,天螺26億多平方米。對鉤端螺旋體病,各地採取預防接種,

改造疫源地,滅鼠保糧、圈豬積肥,加強個人防護等等綜合性防治措施。1976年以後,疫情下降到最低水平。

 

5)克山病:

1968年國務院要求各病區必須做好防治工作。1973年,周恩來總理提出:要把克山病病因搞清楚。

為此,組建了全國性的克山病病因研究協作組,展開了多學科、大規模的研究。七十年代以來,克山病發病人數逐年減少。

 

三、改革開放時期,疫病防治工作的新進展

 

建立、健全各項標準、法規

 

逐步形成法制管理體系進入改革開放時期,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1978年國務院批准將傳染病管理辦法修訂為《急性傳染病管理條例》。19892月我國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本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為甲、乙、丙三類35種,對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和公布、控制、監督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

 

衛生部制訂頒發了許多疫病的防治條例、規劃、辦法、技術方案與手冊、考核監測標準與方法等行政性、技術性管理的規章、

制度等,使每一種危害嚴重的急慢性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基本上都有章可循,標誌著疫病防治的法規體系已基本形成。

 

推行計劃免疫

 

大大降低兒童傳染病的發病率我國歷來重視預防接種工作。尤其近十多年來,成功地實施了兒童規劃。

根據傳染病報告統計,1994年脊髓灰質、麻疹、白喉、百日咳的發病率和殘廢率約在此開始實施計劃免疫的1978

下降97%以上,發病數減少35.2%萬例;與解放初比已拯救了2000多萬兒童的生命。

 

1978年衛生部發出《關於加強計劃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三年內在全國普遍實行兒童計劃免疫。

1980年頒發《預防接種實施辦法》。1982年頒發《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1982-1990年全國計劃免疫工作規劃》,

明確了使用的疫苗,統一了兒童免疫程序。我國建立了從國家級到鄉村級完整的免疫服務機構,保證了實現普及兒童免疫目標,

也為初級衛生保健實施奠定了基礎。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開展了計劃免疫-冷鏈項目,並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技術支持。

各生物製品研究所按質按量及時保證疫苗的供應。計劃免疫工作改變了以往突擊接種的辦法,進入了常規持續發展的新階段。

 

1985年,我國宣布將分兩步實現普及兒童免疫目標,即1988年以省為單位,

1990年以縣為單位兒童免疫接種率達到85%,並納入國家「七五」計劃。19891991年國家衛生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審評結果表明,我國按期實現了上述目標,為實現全球普及兒童免疫的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

並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

 

1992年國務院頒布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明確了「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種率,

1995年以鄉()為單位兒童免疫接種率達到85%;全國消滅脊髓灰質炎;消除新生兒破傷風;

與實行計劃免疫前相比麻疹死亡率下降95%,發病率下降90%」等目標。為達到全國消滅脊髓灰質炎目標,

國務院批准從1993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對4歲以下所有兒童24輪強化免疫日活動。

中央和地方領導人親自參加了喂服疫苗活動,影響所及全國上下。

 

1995年先後6次組織國內外專家對33省次進行消滅脊髓灰質炎監測工作評估,深入薄弱地區現場指導。

強化免疫日活動的成功,在國內外引起極大反響,成為近幾年脊髓灰質炎發病迅速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

 

積極防治、基本控制寄生蟲病的流行

 

1)血吸蟲病:

根據血防工作必須堅持長期性、經常性和科學性以及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

80年代以來,血防人員區別湖沼型和山丘型流行區域因地制宜採取了化療控制傳染源和消滅易感地帶釘螺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

提高了防治效果。至1995年,血吸蟲病疫情回升勢頭得到遏制,疫情大幅度下降,壓縮了流行範圍,減輕了危害。

全國慢性血吸蟲病人下降了42.5%,急性病人下降了91.77%,病牛數下降了52.5%

已有廣東、上海、福建、廣西、浙江等五省區市達到消滅血吸蟲病的標準,全國386個流行縣中,有200個達到消滅標準,

63個達到基本消滅標準。為進一步加強血防科研,將「血吸蟲疫苗研究」和「長江三峽工程與血吸蟲病流行關係的研究」

列為重點科研課題,並得到總理基金的支持。

 

2)絲蟲病:

我國絲蟲病流行區遍及山東、河南等15個省區市,受威脅人口達3.4億。經40餘年努力,

199410月,在全國範圍基本消滅了絲蟲病。據統計,自1956-1993年全國共血檢普查絲蟲病2億餘人次,海群生治療2.5億人次。

全民服藥3100餘萬人次,食用海群生藥鹽1.8億人次。

主要經驗是:①列入國家發展規劃和防治規劃。

②加強防治科研的技術諮詢,發揮專業人員作用。

③有明確的防治目標及科學的防治策略,即以海群生治療微絲蚴血症以消滅傳染源為主導措施的防治策略。

 

3)瘧疾

通過對大量病人血檢,加強了流行病學監測,防治蚊媒等綜合防治措施,擴大聯防區,到1994年已有14個省區801個縣(市),

4.75億人口地區實行瘧疾聯防;普遍建立瘧原蟲鏡檢站,加強疾病監測,使瘧疾大幅度下降。

1992年全國瘧疫情報告數為7.39萬,發病率為6.39/10萬,與1954年相比,病人99.4%,發病率降低99.5%

全國已有937個縣市達到消滅標準、上海、山東達到基本消滅瘧疾。

 

我國首次人體寄生蟲病分布調查自1986年開始1992年結束。基本摸清了全國人體寄生蟲病的感染情況,

為我國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進展

 

1)克山病:

查明我國有15個省區市的311個縣()有克山病的發生和流行,受威脅人口達8295萬餘人。

病因尚未完全清楚,但在實踐中摸索出一套綜合性防治措施卻是行之有效的。

採用口服亞硒酸鈉預防急性、亞急性型克山病已得肯定的效果。使用大劑量維生素C、亞冬眠、

擴容等療法和血管擴張劑的應用,顯著降低了死亡率。衛生部據此制訂了《克山病防治工作標準》。

 

1984年各項病情指標已處於歷史最低水平,發病人數及死亡人數均不及歷年平均數的1/20,發病範圍逐漸縮小。

截至1994年底,全國有吉林、遼寧、山東三省克山病已達到基本控制。

 

2)大骨節病:

七十年代後期基本查明大骨節病的病區分布在黑龍江、河南、西藏等14個省區市的302個縣(),現症病人170多萬,

受威脅人口3500多萬人。1978-1982年,大骨節病科學工作者180多人,對陝西永壽縣進行了綜合科學考察,

對全國防治工作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八十年代末期,全國大骨節病區採取以補硒、換糧、改水、改變飲食結構、

加強衛生營養和保健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防治措施。至1994年底,大部分病區病情普遍穩中有降。

 

3)地方性甲狀腺腫:

1980-1983年已經查清;除上海市外,28個省區市都有本病發生。病區縣(市旗)1550個,累計查出病人3500餘萬人,

受威脅人口高達3.2億多人。1978年以來,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多次發出食鹽加碘的通知和各項規定。

由於狠抓以食鹽加碘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碘缺乏病防治進展較快。

 

1991年李鵬總理在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上簽字,承諾到2000年中國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標。

衛生部決定1992年為「碘缺乏病防治宣傳年」。國務院於19939月在京召開了「中國2000年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動員會」。

199410月召開了全國貫徹關於消除碘缺乏病的電話會議;發布了各項規定實施辦法。要求各根據文件指示精神,

制訂實施計劃,保證碘鹽按計劃供應,使群眾能食用合格的碘鹽,力爭1995年底基本實現全民食鹽加碘的目標。

 

4)地方性氟中毒:

全國於1984年基本查清了發病狀況:除上海外全國流行的病區縣(市)達991個,病區村莊71413個。

1986年調查計算,全國有氟斑牙患者4千萬餘人,氟骨症患者170餘萬人,受威脅人口2.6億多。

19814月,國務院決定把改水防氟列為我國參加「國際飲水供應和環境衛生十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1983年衛生、水電、地質、財政四部聯合頒發了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

截至1993年底完成改水的病區村()34029個,受益人口2977萬,占病區總數的47.65%42%